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香港分行前董事总经理马善智(Ma Sin-chi)因透露投资信息以换取非法贿赂而被判处7年徒刑。

今年39岁的马善智还被要求向德意志银行支付2840万港元(合370万美元)的“赔偿金”,这一数字等于他所接受的贿赂数额。

投资者哈弼意(Ha But-yee)也由于为获得认股权证市场内部信息而贿赂马善智而被判处7年徒刑。

哈弼意三名家庭成员被判无罪。

据彭博社(Bloomberg)昨天报道,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李瀚良(Patrick Li)在宣判时表示:“这是严重的违反诚信行为。”

对德意志银行这位前资深银行家的判决出台之际,正值该行被众多法律问题缠身,包括涉嫌操纵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ibor)以及在金融危机前销售美国抵押贷款证券所引发的诉讼。

上周,德意志银行亚洲部门进入人们的视线,因为该行日本经纪分公司一名员工因涉嫌行贿而被捕。日本金融监管机构表示,将因为这家德国银行的员工违反反腐败法规对该行进行处罚。

上周五,陪审团裁定马善智有罪。马善智的律师艾德里安•贝尔(Adrian Bell)确认,他的客户将对这一判决提起上诉。

马善智最初是在2011年4月因为向4名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而被捕的。他随后于去年1月面对正式控罪。

香港廉政公署(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当时表示,马善智被控“非法提供了本应在其雇主批准下才能提供的服务。他此举没有知会德意志银行,而是把相关报酬当作个人得益。”

德意志银行此前曾称,此案是马善智的“个人事务”。

认股权证是一种在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品合同,这种合同赋予投资者以固定价格买入股票的权利,从而令投资者能对权证背后股票的未来价格进行投机。

这是香港一种十分受欢迎的投资产品,特别是在散户投机者中。

根据上月的数据,权证交易大约占香港股市每日成交额的十分之一。

马善智曾在德意志银行的权证业务部门工作。据彭博报道,法官李瀚良在庭上表示,马善智向哈弼意提供了相关信息,帮助后者通过“连珠炮交易”赚取了2.28亿港元的利润。

丹尼尔•谢弗(Daniel Schäfer)伦敦补充报道

译者/简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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