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台大意識報

前些天旺報刊載了一篇文章《一位陸生對臺灣的愛與恨》,談到原本陸生可以通過擔任助教或助理取得的獎勵金有可能被取消、連帶產生對限制陸生的其餘諸多法規的不滿情緒、而引發對臺灣的疏離感一事,引起了筆者的興趣。本文并試圖一探究竟,了解臺大陸生獎勵金的得與失,并提供一些思考。

衆所周知,現在前來臺灣念學位的陸生,都頂著“三限六不”的大帽子,还有各學校的許多明文細規,其中“不能打工”和“沒有權利參加健保”所衝擊的直接利害最大,也是陸生組織最著重爭取的部份。二代健保政策施行后,臺大為避免被徵收補充保費、規避勞動報酬,將獎助學金取消而改為獎勵金。因其既不算獎助學金又不是校外兼職,加上來源于學校自行籌備而非國家預算,陸生便可以合法獲得。最直接而广泛的變化就是我們從此会在課堂上看到操著大陸口音的助教了——而陸生也有機會參與到更深層的教學實踐中。似乎再過不久随着政策进一步放宽,他們就可以像臺灣同學一樣賺取外快養活自己了。

可是好景不長,研究生工會爲爭取臺大助教的勞工權益、將助教和助理升級為勞工,向法院起訴臺大。隨著此案工會的勝訴,此後陸生助教也要升級,而這毫無疑問違反了“三限六不”的規定。於是,好不容易得來的獎勵金又被悄悄“搬走”了。

人之處境的悲劇性在於,他們的思想和動機常因為周圍人的變化而改變。說老實話,在大陸,研究生若不是家境拮据生計所迫,大多過著養尊處優的生活,不太願意提早進入社會打工。台灣社會個體化程度高,學生追求經濟獨立,早早就開始做家教、當助理,這給家境優渥的來台陸生造成很大衝擊和壓力。不過從另一方面,也使得他們的擁有了一份感恩之心,開始重新思考與父母的經濟關係,開始自己爭取賺錢的機會。

能得到獎勵金,一定程度上是陸生搭上了學校應對二代健保政策的順風車,但也包含著他們在爭取自己權益時與立法者的互動歷程。現在“時運不濟”,陸生受了委屈,格外容易引發他們身在異鄉的孤苦飄零之感。但需要看到的是,來臺灣學習的過程中最寶貴的東西,不是賺到了多少錢,而是在民主社會的協商政治中親身參與的過程、處理問題的方法,因此需要更積極地應對。在事件發生后不久,臺大就給教師發送了名為“大陸配偶研究計畫兼任助理事宜”的電子公文,指出教師務必弄清陸籍學生中以居留證身份(即陸配)入學的人員,照常依法任用,以免弄錯對象——這一點還是顯露了學校對陸籍學生關懷為本的初衷。

當然,在筆者訪問中有陸生還反映出學校限制陸生佔用出國交換名額、以陸生身份在臺結婚將遭退學等諸多不公,需要主管部門的重視和改進。歷史上秦宗室大臣言秦王“一切逐客”,李斯就上書說“泰山不讓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擇細流,故能就其深”,督促秦王招賢納士,才使秦朝“民以殷盛、國以富強”。我相信每個來台陸生都是對臺灣懷有善意的,或是出於自身的感情,或是因為對這片土地的珍惜。臺灣是否也應該珍惜他們呢?給予陸生更公平的競爭環境,讓自己的學生能夠感受到對岸年輕人的朝氣和幹勁,以免沉溺於在小島上安逸的生活中,是否也是臺灣未來的殷實之方呢?

參考文章:王欽 《关于陆生打工、健保诸问题的一些说明》
Yolanda 《一位陸生對臺灣的愛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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