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信力建 

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的《2012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显示,广东2012年公共财政教育支出1415.52亿元,占当年全省公共财政总支出的19.16%,教育总支出居全国31个省级行政单位(不含港澳台)榜首,但广东从普通小学至大学的各级“生均教育事业经费”、“公用经费”均排名倒数,且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与国内许多统计数字一样,总数据高企,平均数据低迷。但这个强烈反差,对刚刚取得“首个GDP超6万亿元省份”桂冠并常年纳税额全国第一的广东来说,是比较尴尬的,也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广东的教育总支出不少,但各级教育生均经费却排名倒数,无疑再次折射教育投入的普遍失衡困境。一方面是学校之间的资金投入失衡—对公办学校投入过多,对民办学校投入过少。公办学校占据各种教育政策和资金投入的便利,但对教育资源的浪费极为普遍,并常以各种名目收取数字庞大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而民办学校虽有一些税收优惠,却远远无法与公校比拟,形成公校富得流油、民校举步维艰的强烈反差。

另一方面是经济条件较好的学生读公办,经济条件较差的读民办。广东流动人口占据全国的1/3,广州户籍与非户籍人口比例几乎是1:1,而深圳流动人口是本地人口的5倍之多。随着流动人口的上升,如果按照美国教育经济学家本森提出的“提供的教育服务是否充足、教育资源分配是否有效率、教育资源分配是否公平”的教育财政体系标准,广东这个财政大省是远未达标的。除了在教育供给上严重不足之外,在效率和公平方面更谈不上。

笔者认为,在解决生均经费问题上,广东可以“先保证公平,再带动效率”。过去那种以户籍作为补助基础的财政体制需要变革,比如可尝试按小学、中学、大学三个生均经费指标的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为1829.14元、2691.76元、9040 .02元),对在读学生进行直接的现金或教育券补助。补助随学生走,改变以往直补给学校的形式,先确保普遍的教育公平。而这方面,深圳已有样板,深圳龙岗区教育局为每一个就读深圳学校的小学生补贴5000元,中学补贴6000元。教育局只负责保证公平,学生想选择什么学校、什么教育服务,都由学生说了算。

天壤之别的数据“尴尬”提醒广东,政府应该做政府该做的,保障每个国民享受同等教育权利。要知道,广东的“GDP大省”和“纳税大省”是所有在粤务工的人们争取到的荣誉,发展的成果理应与他们共享。

(文章发表于2014.1.8《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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