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29日電)兩名新公民運動成員今天被北京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名,一人被判1年6個月,一人「犯罪情節較輕,免於刑事處罰」。

英國廣播公司(BBC)中文網今天報導,新公民運動成員侯欣和袁東,被北京海淀區法院認定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名成立。袁東遭判1年6個月;侯欣以「犯罪情節較輕,免於刑事處罰」。

報導指出,這兩項最新的判決是中國大陸當局打擊新公民運動行動之一。

中國大陸「新公民運動」由維權律師許志永發起,許志永以溫和行動推動大陸官員財產公開、教育平權,以及讓大陸民眾能行使「世界人權宣言」和中共憲法中的選舉權、言論自由、信仰自由等公民權。

但許志永26日遭北京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BBC中文網說,有統計稱,數十名新公民運動的成員遭到當局羈押,其中多人已遭到起訴和審判。

人權組織也曾表示,新公民運動主要訴求是打擊腐敗及教育平權,卻遭到當局大力打壓,令人不得不質疑中國大陸當局的反腐決心。10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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