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广:1月22日,许志永案在北京开庭的当天,中国官方媒体广泛报道王功权“认罪”的消息,在舆论中引发不少争议。您认识的王功权是怎样的人?您对他的“认罪书”怎么看?

滕彪:首先,我认识王功权已经有接近10年的时间,很了解他。他对中国民主和人权事业的支持非常多,和我们公盟长期合作,他本人也是公盟非常重要的成员。2009年,许志永第一次被逮捕之后,他曾全力营救。

王功权本人非常温和,脾气非常好,人品也很好。作为一个知名的企业家,他为中国的人权事业能做出这么大的贡献,这是完全应该肯定的。

他这一被抓后,我们还不清楚里面发生什么事情,但是,他一定承受了极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压力,也有可能受到酷刑。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他写“认罪书”,或者表示和许志永断交等,这些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具体在他被关押期间受到了什么样的压力、什么样的对待,我们还不清楚。

其次,“认罪”本身并不算什么,哪怕他策略性地考虑先出来、先获得自由,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那些批评他的人可能是受中共的思想毒害太深了,他们觉得无论受到何种酷刑(都要)宁死不屈,这才是正常的,而为家庭考虑或者为其他考虑做出某种妥协,就是背叛了某种事业。我觉得这种观念完全是错误的。

法广:王功权“认罪”消息在许志永案开庭当日传出只是时间上的巧合么?还是当局另有意图呢?

滕彪:我想他(当局)有他的意图罢。因为许志永案不是一个单独的案件,他有很多很多支持者,而且,也有很多同案的被告。他(当局)希望把王功权这样的事件抛出来,来瓦解许志永的支持者,瓦解新公民运动。同时,这本身也是对王功权本人的公开羞辱:他不但要拿到“认罪书”,而且要全国范围内宣扬,这本身是很无耻的做法。

法广:此事对许志永案的最后判决会有什么影响么?广泛报道王功权“认罪”消息是否也在一定程度上是严判许志永的信号呢?

滕彪:是其中一个迹象罢。从起诉书的一些表述来看,他(当局)准备把许志永当作“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犯罪”的主犯,起到策划、指挥、组织的作用。虽然这不是事实,而且,许志永和赵常青、丁家喜等其他被告人,都没有任何犯罪的行为。他们的行动都是为了兑现宪法的权利。但当局为重判许志永已经做了很多安排和准备。

王功权原本是中国商界的成功人士。90年代,他先后创办万通公司,和IDG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他参与投资的一连串企业后来在国内或国际资本市场都业绩亮丽。但是王功权并不满足于商业的成功,也没有像诸多其他成功商界人士一样转向慈善事业,而是将目光投向了公民社会的成长。在他的个人网站上,网友可以看到这样的座右铭:“以一个公民的努力,推动和见证中国社会的进步。”

此后的几年间,他频繁参与各种公民维权活动,关押访民的黑监狱门前有过他的身影,争取教育平权运动中有他的发言。他不仅向这些公民活动提供资金支持,也身体力行地加入其中。

王功权于去年9月被当局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名逮捕,被看作是当局打压他与许志永、滕彪、笑蜀等人共同推动的新公民运动的又一次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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