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窗高墙,关山难越。12月才读到11月5日出版的《中国企业家》杂志。上面有冯仑的文章:《牟其中》。

   骂挨得多了,特别是经历过两次全社会被动员起来的口诛笔伐之后,筋骨也强壮了许多。大江大河都闯过来了,在第三次平反的前夜,再泛起几片沉渣,也就无所谓了。

   第一次全社会口诛笔伐是在文化大革命之中,因组织了马克思主义研究会,与人合写了《中国向何处去?》,触犯了天条。不但被抓进了看守所,四川省革命委员会还模仿批林彪的《571工程纪要》模式,发文到生产大队一级,组织革命群众天天批判我。《四川日报》上几乎每天都是整版整版的批判文章,成都人民南路的展览馆(俗称万岁馆)举办了《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反革命罪证展览》,峨眉电影制片厂拍了一部专题片《除恶务尽》,在全国各影院公开放映,情势慰为壮观。

   第二次全社会的口诛笔伐距今不久,余波未熄。是我平生第三次坐牢,也就是目前这次牢狱之灾的背景音乐。

   第二次的规模与第一次相比,毫不逊色。据重庆一家报刊的文章报道,有几百家媒体、上千篇文章与书籍,对我进行了长达数年的批判。第二次批判与第一次一样,是有人组织的。第一次是“四人帮”,第二次是《万言书》。不同的是,第一次参加批判的人是奉命行事,这一次卷入批判的媒体与文章作者,是遭人暗算,落入了有人设计好了的陷阱。其实,他们也是反对《万言书》对改革开放路线的挑战的,俗称梁山兄弟打架——不打不相识。估计今后也是“相逢一笑泯恩仇”。

   这个陷阱是“XX部老同志”设下的。

   第二次大批判的始作俑者是吴戈的非法出版物《大陆首骗牟其中》。吴戈在牟其中入狱之后,洋洋自得地写了一本书——《<首骗>出笼的前前后后》。吴戈在书中写到:“我想到XX部一位老同志曾向我要过南德的资料去看,并要我写一个概况。所以我确定以XX部某位同志委托我写内参材料的名义进行采访和收集材料。”

   关于我与《万言书》的那场民营企业家是否是新生资产阶级的争论,不是本文的主旨。再说,中央当时已组织力量调查过了,结论是“都是一些人身攻击”,所以这里就不介绍了。如果有读者感兴趣,欢迎登录南德网站(网址:www.nandegroup.com,和夏宗伟在新浪实名注册的个人博客),我们已将今年9月24日《经济观察报》已发表的《1997:牟其中现象》和《万言书》中的有关材料,放到了那里。

   所以,骂挨得太多了,挨的超级大骂太多了,也就总结出了一套如何挨好骂的经验:“是非审之于己,毁誉听之于人,得失安之于数。”让人去说吧。不然,早就血灌脑顶,气绝身亡了。

   但是,冯仑这次不同,他文章的要害既不是是非之争、毁誉之辩,也不是得失之论,而是一个有关真伪的道德问题。

   这就触及了他自己在文章中振振有词地说的道德底线。

   是非、毁誉、得失是可以争论的,惟独真伪是绝对不容许颠倒的。不然,天下就大乱了。所以,古往今来都把诚信认做道德的第一标准、做人的起码原则。

   恰恰是在这里,冯仑突破了做人的底线。

   我们先来看看冯仑在文章中的自我矛盾。

   冯仑在该文中称,1989年以后,他把一篇叫《牢牢记住党和国家的利益》的文章,帮牟其中刊登在了《中国青年报》上,后来《人民日报》等报纸转载了。冯仑认为他此举为牟其中“树立起一种正面的形象”。

   冯仑讲的这篇文章的准确标题是《牢记国家和民族的利益》,首发于1989年8月9日的《中国青年报》,8月13日《人民日报》转载。

   还是这个冯仑,还是在他自己写的同一篇文章中又写到:“1989年9月,汪兆京说你现在没事儿做,也没工资,可以去牟其中那儿折腾。我就这么去了南德。”

   后面一个冯仑,戳穿了前一个冯仑的谎言。

   我们再作最善意的假设,冯仑在1989年9月于海南遇到南德职工汪兆京之前,已在向牟其中暗送秋波了,或者冯仑只是发生了记忆上的错误?

   这两种假设都是不可能成立的。因为这篇文章后面还有一大段故事,我不讲出来,今天冯仑也不可能知道。

   《中国青年报》文章内容是讲南德对“八九风波”的态度的,但其中背后也包含有该报当时的副总编,在“八九风波”期间与牟其中合作,劝学生离开广场,避免流血冲突的一些往事。

   牟其中为改革开放在四川两次坐牢之后,直奔中国改革的圣地北京。当时举目无亲的牟其中,只得投亲靠友,争取在京城立足。

   那位副总编,原系成都电讯工程学院的毕业生,后在《中国青年报》成都站工作。作为四川人的牟其中,自然与他有不少共同的朋友。投亲靠友的牟其中到京后,自然经常往《中国青年报》跑,也常去东坝河副总编家中拜访。

   “八九风波”期间,牟其中经常与这位副总编交换对时局的看法,意见比较一致。牟其中奔走呼号,劝学生离开广场,为避免流血冲突所采取的行动,副总编也了解,其中也有他的主意。当时牟其中写了一篇文章,谈了自己的观点,向广场上的学生预警了可能的危险。副总编都发排了,但却被不同意见的同事们撤了下来。

   广场事件结束后,副总编建议把这段历史记录下来,让研究这段历史的人了解在情绪化最激动的时刻,在民间,也还存在一丝微弱的理智。

   但在当时,这个题目太敏感,还是拿不准是否能发。副总编先是在京城主流媒体总编每周一次的聚餐会上吹风,有人又去请示,得到批准之后,副总编安排了一名年纪非常之小的记者来南德取了些文字材料。不久,这篇报道出来了。当时,我还不知道世界上有一名叫冯仑的人。给自己头上装饰完光环之后,冯仑开始妖魔化牟其中了。

   冯仑文章称,牟其中以一个劳改释放犯、小商人的身份给邓小平祝寿,他大不以为然,嗤之以鼻。有没有给小平同志祝寿之举,我的确没一点印象了。但对小平同志砥柱中流、无私无畏的伟大品格,我是佩服得五体投地的。如果当年真有祝寿之举,今天的我,还甚感欣慰:我们都是改革开放的受益者,做人要讲良心。但我当时怎么就成为了一个劳改释放犯了呢?

   第一次进看守所,被关押四年半,于1979年12月31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派出的工作组,到万县将我们释放。虽然内定是死刑,还没宣判。工作组传达了中央领导的批示:“让四川那几个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年青人,在新长征中再立新功。”

   第二次进的是收容所,被收容审查一年。当时中央书记处有人背着小平同志发文件,要把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扩大到经济领域。万县(今天的重庆市万州区)政法委那位负责人说:“牟其中做生意不是为了挣钱,是为了与社会主义较量。”又把我抓了起来。《新华社》、《经济日报》发了内参。小平同志纠正了在经济领域反自由化的错误。胡启立、姚依林等同志对我又作了批示:“打集体、压个体是‘左’的表现,要查处。”国务院办公厅又派人到了万县,我又自由了。为此,《人民日报》在1985年2月发了评论文章:《医治“左”的顽症》。据《人民日报》群工部的同志对牟其中讲,评论是按胡耀邦同志的长篇批示写成的。1997年北京电影制片厂的负责人告诉我,中央党校有一个机构正在搜集、研究文革中各阶层与“四人帮”斗争的材料,《四川马克思主义研究会》是被当作民间自发反“四人帮”的典型收入的。这位负责人的弟弟就在这个小组之中。看守所、收容所、监狱,是不同的法制概念,作为大名鼎鼎的企业家,还是应该要有点法律常识的。既然是劳改犯,必然是五大三粗、满脸横肉、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动辄用拳头说话的莽汉。

   冯仑文章中说,牟其中“他给我的印象是个子特别高”、“我们都嫌脏,吃不下去,老牟却吃得倍儿香”、“还会为了一个凳子一拳把人家的嘴打得缝了5针”、“做飞机时,有一伙人想‘兵变’,计划把所有相关文件拿走自己做,老牟连夜把那些人抓起来捆在地下室里”。

   冯仑呈现在不明就里的读者面前的牟其中,已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土匪、流氓、劳改犯了。但冯仑玩的是危险的游戏。自以为已经把牟其中关进了牢里,牟其中有口难辩,他就可以信口雌黄了。冯仑错了。今天的监狱,虽然森严、严格,但以人为本,实行人性化管理,不但可以看书、读报,还可以研究著述。武汉几个监狱中,都有不断出版研究成果的。有一个人,还出版了几本研究《诗经》的学术著作。我自然就可以通过我的诉讼代理人公布真相了。冯仑仓皇出逃南德时,正如冯仑文中所言,南德在羊坊店15号的军博大院租了两层办公。一层为设备层(半地下室),一层为地平面一层。冯仑出逃之后不到两个月,南德鸟枪换炮,搬到了永定路21号,整整一个大院,有主楼、配楼、设备房,但就是没有地下室。南德的飞机业务即将成功之时,代理南德与俄罗斯签定外贸合同的那家北京国营公司,策划南德分管飞机业务的经理曹立国将样品偷走,即可撇开其代理身份,变为主体。这家公司不需要文件,因为文件都是他们出面签定之后,再将副本交南德存档的。所以,南德不可能因为“相关文件”与曹立国发生冲突。

   曹立国窃走样品之后,送到了这家国营公司。南德立即向驻地派出所报了案。以后派出所送回了被窃走的样品。曹立国行窃之后逃走,南德的有关人员从此再也没见到过此人,如何能将其“抓起来捆在地下室里”?相信随当年与曹立国一同离开南德的几个年青人,目前还尚在人世,也一定能看见此文。若你们中有任何一个人被捆起来了,甚至被煽了一耳光、被打了一拳,被推搡了一下,总之,有任何的肢体接触,就请站出来为冯仑作证。

   再来看看我这位莽和尚鲁智深当年是如何三拳打死镇关西的。在香山,有两位南德员工与人发生过斗殴,一拳打得人骨折,被警察收容审查。但此人不是牟其中,是当时在南德工作的两名警卫。他们的名字叫吕会臣、杨建森。这两名警卫自己相约游香山后,乘植物园到苹果园的公交车返回南德宿舍楼。由于他们操的都是外地口音,衣着平平,乡土味很浓,于是有人欺侮他们,要他们让坐。警卫不从,此人就动粗,想不到这两位貌不惊人的乡巴佬原系训练有素的中南海贴身警卫。后来我问他们:“为什么打人?”他们答:“没打,是他打我,我只用手挡了一下,想不到他的手就断了。”

   收容之后,经调查,最后决定调解。条件是动手的这名警卫付医药费和误工经济损失三万余元。警卫自然赔不出来。我知道之后,让南德保卫处送了张支票过去,领回了人。后来此人对我感激得不得了。

   我曾经一拳打得一个流氓缝了五针(也许更多,至今也不清楚),但不是在香山,也不是为了抢凳子,是在重庆解放碑附近的八一路,时间是1985年。当时南德还在重庆。一天晚上,我、夏宗琼与南德职工肖元生三个人去八一路的一家路边小店吃火锅。由于商品经济发达起来了,一些社会痼疾又沉渣泛起。重庆的一些商贩有了几个钱,常常包养一名卖笑女招摇于茶楼酒肆。夏宗琼有几分姿色,又好打扮,火锅店老板把她当作卖笑女了。开始则言语轻佻,继之动手动脚。我忍无可忍,大声斥责。他竟然把我当成嫖客,说要机会均等。一怒之下,我一拳过去,他血流满面,双方扭打了起来。幸好旁边就是较场口派出所。经值班民警询问,老板如实交待,被训斥教育。但面颊挨了一拳,血流满面,警察让我掏出5元作治疗费用,不足部分,由老板自理。是3针、5针还是8针,至今我也弄不清楚。

冯仑爱人小王,年青漂亮,穿着也很新潮。若小王遭遇流氓,被人调戏,不知冯仑这位自诩为“传统士大夫精神享受”的人,能否仍能谦谦有礼地施教于流氓:“君子动口不动手”?但我相信,冯仑也会一怒为红颜的。土匪化、流氓化牟其中之后,该来展示冯仑这位男子汉笑到最后的胜利风采了。(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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