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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中国的吸毒人群受到广泛的社会歧视,他们很难和其它公民一样享受平等的社会福利保障。云南省从4月1号起将实行一个新的《戒毒条例》。这个《戒毒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戒毒人员可享受低保等社会福利。旅居美国的中国艾滋病防治教育专家万延海先生认为,云南这样的条款如果真能执行,有助于防止艾滋病毒在吸毒人群中的传播。

记者:万延海先生,为什么云南省这个新的戒毒规定引起了您的注意?
万延海: 因为这个规定比较具体地承诺,给戒毒人员提供公共廉租房、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救助,有积极意义。它没有明确说,正在吸毒的人不能获得医疗和生活的救助。

记者:那很多老百姓不理解,为什么这些人吸毒,政府还要帮他们,这个问题您认为应该怎么看?
万延海: 是,很多人会想,吸毒人员还拿低保?他们领了救济金,会不会拿这些钱去吸毒?这些问题应该分开来看。吸毒是法律禁止的,应该按法律来办。如果吸毒人员有艾滋病或者其它疾病,那应该按照国家有关疾病的政策来办。如果他经济困难,应该可以和其他穷人一样,享受国家对穷人的帮助。

从客观上来讲,这样做有很多好处,可以减少犯罪现象、防止艾滋病的传播。在中国药物成瘾人群中,艾滋病问题是相当严重的。1990年中国最早在云南边境发现吸毒人员感染艾滋病的问题。之后连续十多年,吸毒都是中国艾滋病毒传播的主要途径。

记者:中国的《禁毒法》本来就规定戒毒人员在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应该受歧视。现在云南也出台这样的地方法规,问题是能不能执行呢?关键是执行的问题吧?
万延海:对。中国的《禁毒法》虽然有类似的规定,但是比较空洞。全国大部分地方对戒毒人员还是歧视性的,在社会福利方面排除他们。有关部门在执行法律法规的时候,关键是决策者和工作人员都不能有道德偏见,不能对这些人有特别的歧视看法。

刚才您听到的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安培与旅居美国的中国艾滋病教育专家万延海先生探讨跟中国艾滋病防治有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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