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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大陆,教育平权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焦点之一。近日,一名常年在北京就读,户籍随父母迁往内蒙古不足两年的高中生,先后尝试在北京和内蒙古两地报名参加高考,均遭拒绝。学生家长就此向中国教育部申请信息公开未获答复,向国务院法制办寄出行政复议申请书,指控教育部违法。

广州民间公益机构“平机中心”1月23日发布新闻稿,内蒙古女孩小王从小学开始便跟随父母在北京读书,如今已读到高三,到了参加高考的年纪。但小王的父亲虽在北京工作,其工作单位却隶属内蒙古牙克石林业建筑工程局第五工程处。2011年,小王母女的户口被迁入了父亲所在的内蒙古根河市。

2012年底,北京市异地高考政策出台。小王得知像她这样的异地考生如在北京参加高考,只能报考高等职业学校,不能报考正规大学。小王学习成绩不错,不愿放弃参加考入正规大学的机会,于是她们母女去年12月,带着在北京就读高中学籍证明回老家内蒙古根河市报名参加高考,但根河市招生办却告知:小王因学籍与实际就读时间在当地不足两年,不符合高考报名条件。

小王的母亲岳女士去年12月30日就此分别向中国教育部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它们就考生户籍、学籍所在地不接受高考报名的情况公开解决方案;并要求内蒙古教育厅公开高考报名学籍政策的依据。至今法定回复的15个工作日已过,小王和父母却未收到任何答复。

1月23日,岳女士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寄出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确定教育部预期不予回复的行为违法,并责令教育部限期答复考生家长的信息公开要求。

关注机会平等的广州民间组织“平机中心”执行主任程渊星期四向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表示,虽然为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小王及父母的联系方式目前不便公开,但就中国相关法律规定而言,公民受教育权利及教育部门提供相关服务的义务不应受户籍或所在地的限制。

“从法律的角度,既然国家明确规定了每位公民享有公平受教育的权利,而这种权利不应由户籍或其他标签限制,那么现有各地限制考试的各种形式都是基于户籍对教育公平的排斥。”

据程渊介绍,小王的母亲岳女士自去年9月女儿高三开学就向北京市教委邮寄了“落实高考报名资格”的申请书,但毫无回应。去年11月,她再次向教育部提出行政复议,但被教育部负责复议审理的工作人员告知,她应该回户籍所在地报名。

在被内蒙古根河市招生办以小王在当地的学籍不足两年为由拒绝后,岳女士于12月1日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递交准许报名申请书,但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岳女士随后又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信访办分别邮出申请信件,要求教育部履行法定职责,尽快就落实她女儿高考报名的事项予以协调,但申请书寄出半月多月仍如石沉大海。

小王父母在教育平权方面的遭遇显示,中国行政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忽视,程渊说:“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以后,各地行政机关对此其实是不了解其义务的,而且也不太重视这种法律规定他们的责任。我们做过的信息公开统计,仅在申请阶段就至少有60%存在各种各样程序性问题。面对政府信息公开有时他们有各种不作为,包括不回复、答非所问、不以时间和程序履行行政职责,这种情况是比较常见的。”

深圳民间法律公益组织“衡平机构”发起人黄雪涛律师则指出,中国政府机关中普遍存在政策执行上的割裂现象,而这种行政框架又阻碍了公民宪法权利的根本落实。目前普遍发生在中国教育、户籍、医疗及就业等领域的维权案件,就反映出这方面的问题。

她说:“我们在关注中国公民宪法权利的过程中,这种因为行政的条条框框导致权利无法落实的情况无处不在。我认为,用司法救济压着行政决策大概可以有解决问题的尝试。政府信息公开中,行政诉讼倒逼政策(的做法)也还有挺长一段路要走。”

新闻稿还指出,小王的母亲岳女士认为考生及家长向教育部门当面、书面的申请已做过多次,却没有任何进展。中国教育部有出面解决问题的职责,过期不予答复已属违法。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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