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關佔領中環的討論,有一種聲音以社會穩定為由反對民主。我嘗試梳理清楚他們的進路,繼而提出這樣的策略反而提供了支持民主的重要原因。

以社會穩定為由的反民主論調,有兩種進路。第一種說法是,由於民主要求社會上大部份的市民選出代議仕,而大眾是不理智的,所以當代議仕面對選票壓力的情況下,會服從大多數選民的意願,作出不理智的決定,做成「大多數人的暴政」(tyranny of majority)。這樣的講法基於兩個核心的想法,(1)大眾是不理智;(2)民主決定會做成大多數人的暴政。(1)的想法在現今民主潮流下,很難有足夠的說服力,然而,當我們認真看待這樣的一個想法時,理論上這還是有可能發生的,因此(2)的說法才會成立。即使如此,這裡隱含對民主的一個誤解:民主就是多數決的程序。然而,民主除了作為一個程序外,同樣肯定了每個個體的權利,比如言論自由,集會自由,平等的生存權,以及把社會成員看待成平等個體(treats individuals as equals)及由此而生的社會經濟權利。這些權利的作用,就是在於防止「大多數人的暴政」出現,因此(2)的說法在現今民主的理解下並不成立。於是乎,這樣的進路並不成功。

另一種以社會穩定為由的反民主論調,是承認選民的理性能力,但批評民主不能保證反映社會的意願。他們的假設是,(a)社會之所以穩定,是因為管治者能明白社會上普遍的需要,提供相關的政策,繼而(b)民意能夠在政策中得到反映,因此不滿減少,社會穩定。在他們眼中,民主的原則是反映社會的意見,然而,民主卻不能把所有社會上的訴求都如實反映,這些訴求有可能被政黨利益,權力鬥爭所排擠,因此民主不能實踐其反映民意的原則,繼至不能保障市民利益。在有關佔領中環的討論中,反對者會進一步提倡一個有力的中央政府更能反映民意,提供香港人福祉的所需。這樣的進路對比上一個進路更為有影響力,似乎較得到社會的同情,因此我想花餘下的筆墨去處理及反駁這種說法。我的說法是,即使承認社會的首要價值是社會穩定(這樣的講法也有很大的爭論,例如社會的首要價值可以是自由、平等,公正等等),這樣策略卻反而提供了支持民主的重要原因。

首先要質疑的,是對社會穩定的理解。社會穩定並不是出於一個超能的政府,預知社會上每個個體的需要,繼而按這個理解執政。社會穩定的意思在於某一套對於社會應該如何運作的政治原則,能被社會上的個體普遍接受為合理,這樣的一套社會理解,用查爾斯‧泰勒的說法,是我們的社會想像(social imaginary),一套社會大眾所接受的社會願景。這一套的理解是可以隨著時代轉變,例如我們今天的社會想像,受啟蒙年代的影響,已經不能再訴諸宗教,而要轉為對平等自由這些俗世價值的追求。另外更重要的是,我們已經不再接受那種命定論,即社會有一套預設的制度是可以不訴諸群眾的認可,今天大家都普遍接受政府施政需要反映民意,而民主制度正正可以保障民意的有效表達。因此,那種所謂強力的中央政府最清楚理解人民利益的講法,其實並不符我們的社會想像,所以(a)一說無法令人接受,反而會引起社會反彈。此所以近年那種不民主的施政屢受挑戰。

反對者可以回應,既然如此,民主也不能保證民意的暢達啊,民意有可能被政黨利益,權力鬥爭所排擠,因此民主不能實踐其反映民意的原則。這裡反對者所要求的,是制度必須保證民意能「完完整整」地反映出來,管治者與被管治者的意見有絕對的一致(perfect coincidence)。然而,沒有任何政治制度可以保證這樣的絕對一致,強力的中央的政府也不能(他們甚至沒有提供原因)。我們要求的,應是較量不同的政治制度,在「實際操作」上,誰更能好好把民意表達。我們可以想像,一個專制政府相較民主政府,前者對社會的管治不容挑戰,不容社會過問,這樣的情況將無法令人接受,民意表達失效,引發社會的更多不滿,挑戰政府施政,做成社會不穩定。我們無需要把民主說得完美無瑕,大可接受民主也會面對權力及利益所影響,然而如果反對者認真把社會穩定看待成為首要價值,反而應該支持民主制度,因為相較專權制度,在一個自由,公開及開放的公共制度下,人民的意願才能更有效展現,政府的施政才不會因為黑箱作業,獨斷而受到市民的挑戰及質疑,這也是(b)一說無法成立的原因。

當然民主除了能作為工具帶來社會穩定外,其本身就有很重要的意義,諸如體現個體的自由與平等,實踐自我等等。這裡最主要的說法是,如果反對者認真看待社會穩定的重要性,反而更應該支持民主制度,惟透過民主制度,民意才更有可能在政府的施政當中所體現,使社會普遍滿意,減少社會不穩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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