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本年度施政報告大打扶貧牌,增加近百億經常性開支、設立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將2元乘車優惠擴展至綠色專線小巴等等,向基層市民派糖。然而,香港復康會研究及倡議中心調查發現,686名受訪殘疾人士、長期病患者及家屬對施政報告評分只有48.5分,屬不合格的水平,認為多項措施未能真正「讓有需要的得到支援」。團體「自強協會」及「龍耳」亦批評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忽略身障人士和聾人的困難,未給予應有的援助。

乘車優惠不治本 促改善無障礙交通

香港復康會研究及倡議中心在本月18至25日進行「殘疾人士、長期病患者及其家屬對2014年施政報告的意見調查」,當中發現「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擴展至綠色專線小巴得到最多受訪者支持,但計劃未必能令輪椅使用者受惠。輪椅使用者黃先生指,小巴沒有無障礙設施,輪椅使用者難以登上。即使乘搭其他交通公具,亦極不方便,現時巴士只有一個輪椅使用者的位置,黃先生曾試過等候3小時才能登車;若想節省時間而乘坐的士,費用卻高達每程$400。復康會建議政府增設無障礙公共交通工具如巴士及小巴,為殘疾人士及長者建設長遠的交通配套。

殘疾定義不合時宜

復康會又指出乘車優惠計劃只保障「合資格」殘疾人士,但該殘疾定義已不合時宜,要百分百失去謀生能力方符合條件,此定義使很多未達嚴重傷殘的殘疾人士未能申領傷殘津貼,亦不能享用乘車優惠。現時的嚴重殘疾人士定義仍沿用僱員補償條例,以工傷賠償角度制定傷殘津貼,只以工作能力為指標,不考慮病者的實際生活情況。根據香港復康會於2013年有關殘疾人士就業情況的調查報告,殘疾人士及長期病患者的平均收入約2,000元,但用於醫療及復康的經常性開支為2,000元,非日常開支如交通費等則為500元,可見眾多在職病者入不敷支,但又未符領取傷殘津貼的資格,未能得到津貼及其他相關政策的補助。對此,調查中有83.5%受訪者認為政府應「檢視和統一現時的殘疾定義,更有效滿足殘疾人士及長期病患者的需要」,香港復康會亦建議取消百分百失去謀生能力之條件。

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限制多 幫助不大

復康會的調查又發現受訪者認為「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是最少幫助的一項,甚至有23.8%的預期受惠家庭亦表示計劃「完全沒有幫助/沒有幫助」。是次受訪對象中有53.8%屬於貧窮戶,生活於政府於2013年9月公佈的貧窮線下,但當中只有少於一半家庭合乎申請資格。有不少殘疾人士需要較大空間或需特別照顧,沒有與家人同住,變成「一人家庭」,不能申請有關津貼;更有些家庭的成員為照顧殘疾家人而未能工作,家庭中沒有在職人士,不合申請資格。計劃中的工時要求也太過苛刻,殘疾人士及長期病患者的體力未如一般人,難以滿足每月工作144至208小時,即平均每週工作6天的工時要求。由此可見,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的申請限制,全然忽略了這個群體的需要及特殊性。

復康會認為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需要兼顧殘疾人士的身體情況,及其家人需提供照顧,應該參考單親家庭工作時數,調整在職家庭的工作時數的要求。其次,復康會希望能將現時的低收入家庭護老者生活津貼,擴展至因照顧殘疾人士或長期病患者而未能工作的家庭,並且關注此群體的醫療開支,提供豁免額或容許低收入在職殘疾人士以個人名義申請津貼。

自強協會:身障人士開支大 低津計劃援助不足

身障人士團體「自強協會」認為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的審查門檻過高,而且政府一刀切的審查制度沒有計算殘疾人士生活上的額外開支,包括藥物、紗布、輪椅維修費等,這些復康用具的花費高昂,如使用電動輪椅的人士甚至需要每月額外儲蓄約2,000元作更換或維修輪椅之用,即使是收入不低的殘疾人士亦難以負擔,但政府現時所提供的援助不足,而此次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亦只看收入,並無提供豁免額之做法令人失望,令有需要的群體未能真正受惠於政府的照顧。

龍耳:低津計劃欠聾人角度

聾人團體「龍耳」總幹事萬雪容表示,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只提供額外金予家中有18歲以下成員的家庭,並不恰當,認為計劃不應限制家庭成員的年齡。聾人學童於在學期間可獲教統局派發2部助聽器,「但離開中學階段,教統局對聽障學生的支援變零」。助聽器價格高昂,維修費亦動輒上千元,只依靠約千元的傷殘津貼並不足夠。萬雪容又指聾人的就業機會較少,中學畢業後未必能於短期內找到工作,要依賴家人,但低收入津貼未能提供額外援助。

政府以扶貧政策吸引市民支持,但卻與實際有需要人士的期望出現落差,讓市民,尤其是殘疾人士及長期病患者感到政府只做表面工夫,欠缺長遠規劃。殘疾人士及長期病患者在生活及工作上均面對不同困難,政府實在有需要考慮不同群體的特殊性,提供適切的福利政策,制定一些更有針對性的措施協助他們自力更生,促進無障礙社會。

編輯:劉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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