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禁止石棉聯盟昨日(1月22日)趁立法會展開《空氣污染管制條例》二讀修訂草案,十多名成員身穿全身保護衣,高喊口號以及向準備進場的議員遞交請願信,要求通過全面落實禁止石棉的條例。立法會於下午正式通過條例,繼1996年禁止進口及出售青石棉及鐵石棉後,香港將於今年4月4日起全面禁止進口、轉運、供應和使用各類石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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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是80年代常用的隔熱和防火建築物料,大多用於戰前建築物、舊式熱水管、火牛房等。聯盟指出吸入石棉塵後,會積聚在肺部,往往潛伏10至40年才發病,導致石棉肺,嚴重影響市民健康。近年,聯盟分別在上水燕崗村發現大面積的石棉瓦,及在藍田西區社區中心發現整座建築物的通花磚都含有石棉物料,對市民健康構成威脅。聯盟代表認為公眾對石棉的危害性一般認知不高,政府又沒有要求必需對含有石棉的建築物作出標示,引致公眾很有機會在不知情下,吸入有害的石棉物料。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於會上指出,局方將與肺塵埃沉病補償基金委員會合作,製作一本關於石棉物料的小冊子,以協助市民認識常見的含石棉物料。

聯盟代表表示爭取石棉立法已有25年,對政府終於立法表示十分支持。聯盟代表指出政府過往立法決心不足,輕視石棉對健康的嚴重性,建議環保署進行石棉建築物普查,集中檢查1986年前建成的舊建築物,公開含有石棉物料建築物的名單,供公眾識別,保障公眾健康。聯盟代表認為清楚的名單有助於公眾提高警覺,避免吸入石棉塵。公眾和工人現時未能辨別清拆的建築物是否含有石棉,容易在欠缺防護措施的情況吸入石棉塵,威脅工人健康。另外,法例雖然要求承辦商在懷疑有石棉時需通知環保署,聯盟代表指出承辦商為了節省成本,有多不會通知,使工人冒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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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清拆石棉的費用昂貴,聯盟希望政府可資助有需要市民清拆石棉。不少舊樓的業主未能支付費用而自行清拆,增加吸入石棉塵的危機。而且,在新界鄉郊地區石棉瓦被棄置的情況十分常見,難以找出擁有人,建議政府協助收集含有石棉的物料。局方宣佈4月開始,房協和市建局推出「樓宇維修綜合支援計劃」,業主填妥申請表格後,可申請多項維修保養的貸款和津貼計劃。

編輯:劉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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