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戴耀廷:

看到你日前在佔領中環專頁所公佈的文章,將香港人對公民提名的要求曲解爲對北京和政黨的「不信任」,實有歪曲事實之嫌,讓我感到十分憤怒。更甚的是,你沒有表態到底是支持或反對任何一種方案,亦沒有提出任何的理據和分析,說出方案的好與壞。這就是連最基本的立場都不能明確表示出來,是在和稀泥,我不能相信你的言論或行動將會對香港的民主進程有任何幫助。爲公平起見,我將在下面貼出該文的截圖(亦可見於蘋果日報網站),好讓他人能夠追查文字記錄,確認此信是針對你這番言論而發,而讀者也可以印證比較文章和此信,根據雙方理據自行作出判斷:

如果到現在還搞不清入閘方案、政黨提名和提委會的問題,不能或不夠膽向公衆明確和合理地說明各方案的利害,對民主有什麽實際的影響,要躲在沒有具體準則「國際標準」後面,說所有方案都可以考慮,坦白說,我不認爲你有資格擔任一場民主運動的領袖,因爲你連最基本的底綫都沒有。我勸你不要繼續佔領中環運動,再繼續就祇會越來越醜,愧對所有支持者,濫用民主陣營的政治資本。沒有要堅守的底綫,缺少最基本的原則–模糊不清的「國際標準」不是一項原則,我實在是看不出你和開口閉口「求同存異」、「聆聽各方意見」的林健峰、林鄭月娥等人有任何分別

公民提名是最簡單、直接、透明的制度,如果你不認同,請你提出論述和理據反駁,而不是單說政黨有多重要就能算數。政黨是重要,但民主選舉的程序不能由它們或任何機制所操控,更不應像美國一樣,讓政黨排除獨立和第三黨的候選人。不管是政黨或提委會的確認,都對民主毫無助益,祇會有深遠的禍害。如果你不認識這個簡單的政治事實,我請你重新考慮法學副教授的職責是什麽,尤其是你說自己是憲政學者,你是否要盡認識和說出事實的基本責任?作爲一個學者,說話顛三倒四、曖昧不清,就是在用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去誤導公衆。請你好好思考一下,現在的言論有否遺背你的職業操守和學養。

議會制的政治體,是由政黨推選首長沒錯,但這個政黨的推舉權,其實是來自議會中的多數黨議員的席位。多數黨的議員在議會得到過半數席位,就代表選民認同該黨主導議會兼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組成政府,所以他們才可以讓他們的黨魁出任首長一職。你是否要提倡議會制,推行議會至上原則,由公民提名產生、通過直選的議員組成政府?不是的話你就是誤導公衆,將兩種不同的制度混為一談。

在首長制中實行政黨提名,就是讓大黨控制誰可以有資格競爭祇能由一人擔任的公職。議會制國家不會出現這個問題,因爲議員提名來自選民,而他們亦可以在大選中公開的競爭席位,亦祇有在出現多數黨的情況下由一黨推舉出政府首長;假如大選不能產生多數黨,各個政黨就需要妥協和合作,組成聯合政府,或在少數政府倒臺後重新選舉。議會制有足夠的制度保障,制度也是公開的面向公衆,防止政黨控制選舉的過程。

首長制政治體則不然,缺乏公民提名,候選人將因爲不能通過政黨這個關卡而不能進入選舉程序。連參選資格都不能取得,他要怎樣在大選中競爭?這種機制怎麽可能保證公平的選舉?這不是篩選是什麽?中央的篩選你不能接受,但政黨的篩選卻能夠接受?共產黨也是政黨,何不索性提出讓共產黨政黨提名?我相信你用這方案去跟它談判,它一定會很高興地跟你談。到此,你是否要搞清楚自己的目標,到底是想跟中共談判,還是想香港能夠推行真正的民主政治?這是大是大非的問題,你卻要在這個關節眼上閃縮躲避,祇會讓人瞧你不起。

就算是用八分一、千分一、三又二分一提名委員會來確認,就算提名委員會變得「更廣泛」,在道理上,根本就沒有原因和必要,在本來就很直接和合理的公民提名之上,加一個機制去爲民主選舉製造一個無謂的阻礙。再者,你有什麽機制去保證提名委員能提名符合選民要求的候選人?他們不確認,或在有限的名額下,優先確認他們派系中人,你可以怎麽辦?他們一個小圈子,在背後秘密交易,你又可以怎麽辦?更重要的是,他們憑什麽,爲什麽會有這個權利去取代選民推舉候選人?如果是要被提名的候選人符合選民的意願,最合理的,不就是讓選民提名候選人,然後透過大選以確認該名候選人是否真正能得到廣泛支持?另外,你所說的八分一,我有合理懷疑是由某部分政黨人士組成。因此你有偏私的嫌疑,尤其是你這個提案是在李柱銘「入閘方案」受到衆人所指責時才提出來,而你跟李有又深厚的私人關係。你這個八分一提名委員會祇是將「入閘方案」重新包裝,讓它借屍還魂,其實什麽都沒有改變過

又假設你的八分一提議,最後能得出與公民提名相同的結果,所以你可以拿去跟中央談判,這明顯就是自欺欺人的説話。假如中共不認同公民提名,而你的提案最後的結果又跟公民提名一樣,中央爲什麽就會接受你的提案,你以爲他們是傻子?合理解釋祇有兩個,一就是你想欺騙中央,另一就是你的提案必然跟公民提名有實質的差別,否則中共不會接受。戴先生,你可否回答我到底是何者?你要我們不信任中央和政黨,我連信任你的合理理由也找不到,我怎樣信任它們?再說,中央又會否信任你?

當林鄭月娥說佔領中環的投票結果沒有參考價值時,你懂得評擊她漠視民意,說有多少個百分比的人支持「公民推薦元素」。雖然沒有人清楚你的「公民推薦元素」具體是葫蘆裏面賣什麽藥,你是否至少也應出來明確支持公民提名,保持最起碼的一致性,而不是像現在一樣做兩面人?你的夥伴,陳健民,在解讀這個投票結果時就指「只有八成多市民贊成提升提名委員會的代表性,但有九成四市民認為提名程序應包括公民提名元素,是因為市民對提名委員會沒有信心,因市民對公民提名有熱切關注……現時那個黨派提出的方案,都難以排除公民提名的成份」,你現在卻可以出來說「無論最終方案有沒有公民提名」,不理投票者的意願?你是否應該堅持,「尊重民意」,説明公民提名的重要,並承諾以此爲根本目標?批評政府時說一套,自己出場時又說另外一套,這到底是什麽意思?

民主選舉所要求的是一個一視同仁、公開透明、沒有偏向任何一個既存政治勢力的制度,重點是制度,不是誰人當選,也不是信不信任誰人。這是所有爭取民主的人應有的基本底綫,不是這樣的制度就不會是民主,離開這底綫的人也沒有資格談民主。我們所需要的是公平的制度,用制度去限制政治人物或政黨濫權–這是法治的基本原則。要求我們信任人或政黨,就是要求我們接受人治。你作爲一個憲政學者,總是在公開場合說法治,怎麽可能走出來要我們接受人治?請你想想這是否能說得過去,是否愧對你所學?你要怎樣教育學生法治的概念和精神,還是會爲了自己的政治運動而要歪曲法治?爲人師表,是否以身作則,保持言行一致,爲學生樹立一個榜樣?

最後,我不會參與佔領中環,同時亦會勸說他人不要參與。這並不是因爲我不支持民主,而是因爲你和你所組織的運動已經背棄了民主的根本原則,不值得我們去支持,為你作背書:我們不是你的籌碼,更不是政黨的籌碼。不要跟我說不支持佔中就是不道德,這一套不管用。人民是有頭腦,能獨立思考的人,不會無緣無故接受你的教條,更不會接受你單方面的道德批判。

如果你還想要我們的支持,請你改變你的言行,用行動和明確的説話去證明你有基本的底綫,值得我們支持。我們會很歡迎這種改變。

執筆者
山中

公民聯署

陽劍文, William Lam, Curtis Lai, Bill Siu, Kings Lau, Freeman Hsu, Tszkin Leung, C. W. 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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