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三年,香港網絡界辯論得最激烈的議題,相信必然是 「新移民到底應否獲得香港人的福利」。

無可否認,部分香港人皆是當年的新移民。吾兩代長輩於上世紀五十年代往來東南亞與中國,因政局問題逼於移居香江,一名成年人帶著幾個小孩,生活艱難,努力工作賺取微薄的薪水,但仍不斷滙款及寄物資給中國的親人,及至八十年代, 終能申請他們來港,以為團聚了便有好日子過,原來當年在書信的串串慰問,目的是為後來哀求長輩申請他們來港。 長輩當然沒奢望他們會報答甚麼,可是,就是稍有良心的人,也懂得要回饋人家的恩情,更何況是親人? 就是沒有,到長輩生病進醫院,連一聲慰問也沒有,也別說到醫院探望照顧。你可以反駁並非十三億中國人皆如此,可是,這是吾家的親身經歷。

後來,吾家亦因為經濟有困難,需要向政府申請公共房屋。當時社會福利署的職員建議她可申請綜援,可是,吾母堅決不申請。原因是香港人向來習慣靠自己努力工作賺取生活。大家見過街上很多拾紙皮維生的公公婆婆吧? 為什麼他們要那麼辛苦,日曬雨淋也要拼命賺取生活費? 大家都明白靠政府只是短暫的方法,最後也要靠自己雙手,故此,很多香港人無論如何艱難也好,盡量不向政府拿錢。

香港是一爿具一百七十多年歷史的百年老店,從殖民地時代已有法治。然而,單靠法治也不足以令香港進步和發展,香港人比一般中國人文明,因為香港人服膺香港的風俗和文明習慣,如: 等車排隊、讓座予老弱傷殘等等。 最重要的是: 無論是香港土生土長,還是因緣際會需要以香港為終身居住地的移民及其下一代,皆致力維繫香港固有的核心價值 ── 法治、自由、人權及公義, 四者缺一不可。香港經過多年發展,已成為一成熟的公民社會。

香港人從來不怕競爭,當年能擠身亞洲四小龍,全賴香港人拼博精神。香港人具公德心和責任,對於弱勢人士也會施以援手。然而,幫助只是短期的,協助弱勢人士自力更新才是更實際的做法。

無論在主權移交前或後,香港人都習慣了新移民的衝擊。吾長輩那代人,初到貴境時已懂得要盡快適應香港急速的步伐,不要求政府的幫助。然而,今時今日的新移民,剛到埗便要求香港政府養他們,請問教吾等幾代香港人情何以堪?

有社福界及左翼人士要求香港人別標籤新移民,可是,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終審法院的判決,推翻香港政府的行政措施,令申請綜援的「七年之癢」的規例打破了。從此,新移民只要來港居住超過一年,便可向政府申請綜援。表面上,社福界為了自己的生計幫助新移民爭取更多的福利。可是,他們竟不知道這令香港人更不屑新移民的所作所為。從此,本來不明顯的香港人與新移民的族群衝突便浮現了。

從前,我們經常嘲笑那些想盡辦法撈著數或貪小便宜的香港人,他們或許是你的同事或朋友。 你給他們佔便宜後,可以罵他們、疏遠他們甚至與他們絕交。現在,我們看到中國新移民怎樣向香港政府要綜援,相比下原來我們只是小兒科! 可恨的是,他們「總有一個在附近」。原來我們連拒絕的權利也沒有!

社福界人士為新移民爭取福利,不惜指控本土派人士為「法西斯」或排外。試問保障香港永久居民的利益又怎算是排外? 世上從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一個族群在社會令人產生厭惡感,不單令社會另一族群對他們產生仇恨情緒,在往後的日子,任何與雙方利益有關的事件,將會很易引發衝突。

終審法院的判決,揭開了香港人和中國移民衝突的序幕。

本文刊登於 《動向》 第341期 (201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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