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由主义的发展及其在中国的嬗变

   “自由主义”一词涵义复杂,解释不一。《中国大百科全书》(精粹本)认为,自由主义是形成于17、18世纪的一种资产阶级思想流派的代名词。其核心是强调以理性为基础的个人自由,主张维护个性发展。自由主义者主张,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要以维护个人自由为目的,反对任何形式的专制;生命、自由和财产是公民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公民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由权;国家应实行代议制民主,国家权力应受到限制,应实行法治和分权以保护公民权等。

   自17、18世纪以来,自由主义经历了古典自由主义和现代自由主义两个大的阶段。古典自由主义由约翰·洛克提出,让·雅克·卢梭加以发展。到18世纪中后期,亚当·斯密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要求,从伦理和经济两个角度阐释了自律性的市场经济理论,从而确立了以自由放任为核心的自由主义经济理论,把自由主义扩展到经济领域。杰里米·边沁提出了以“避苦趋乐”为人性的功利主义理论,认为功利原则是个人权利的确切标准,依据功利原则,国家权力对个人追求幸福的活动不应作过多干涉,国家权力仅限于保护自由和财产安全;约翰·斯图尔特·密尔从个人和社会关系的角度论述个人自由,提出个人自由与社会控制的界限、政府的权力与被管理者的政治自由之间的关系,主张维护个人在社会中的自由,主张有限度的放任主义,把自由主义扩展到社会领域。这样自由主义就发展为涵盖政治、经济、价值观、社会等多个领域的思想总汇,作为理论基础深刻影响着西方社会理论和国家政治实践。

   进入20世纪后,伴随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激化,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出现,特别是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的发生,自由主义在应对矛盾和危机的方法上出现两种流派,一种是新自由主义学派,一种是凯恩斯学派。在20世纪的30-70年代,主张国家宏观调控的凯恩斯主义一度是占据主导地位的思潮。新自由主义在20世纪30年代形成理论体系,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取代凯恩斯主义,成为西方经济理论中的主流。其理论的核心内容是私有化、市场化、自由化和全球一体化。当时,为应对社会经济危机,英、美两国分别奉行“撒切尔主义”、“里根经济学”,推动了新自由主义的政治化、国家意识形态化、范式化。

   1990年“华盛顿共识”形成以后,西方新自由主义成为国际垄断资本主义的“国家意识形态”,其核心观点和基本主张已经渗透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历史等多个领域。主要包括:以彻底的私有化、完全的市场化为基本经济制度,以西方宪政民主为政治制度,以公民社会为社会基础,以“普世价值”为核心价值观,等。西方自由主义势力按照这种制度模式设计,在资本主义国家,对现行制度进行调整和修补;对社会主义国家,批判这些国家的历史进而批判其社会现实,以图把社会主义国家和平演变成资本主义国家的附庸,从而达到在世界上终结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

   19世纪末20世纪初,现代自由主义理论出现于中国的思想领域。它在反对封建专制,特别是反对封建文化专制的斗争中,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其资产阶级立场和唯心史观所决定,中国的自由主义者从新文化运动开始,就表现出与马克思主义的对立。以后在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他们的政治态度和社会影响在各个时期有所不同。抗日战争胜利后,自由主义者追求“中间路线”、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政治梦想被国民党击碎,其内部发生分化,一部分追随了国民党,另一部分开始反对国民党,并同中国共产党携手合作。

   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西方自由主义加紧对我国思想领域的渗透。20世纪90年代以来,自由主义在我国经济学、政治学、哲学、法学、社会学、文学等多个领域发展,力图影响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决策。

   为抵制西方自由主义对我国的多方面渗透,必须在整体上对它作全面识别,认识其实质和危害。

   二、西方自由主义在经济领域的表现

   在经济领域,西方自由主义反对公有制,宣扬彻底私有化;反对国家对经济的任何干预和调控,主张完全市场化。

   1. 彻底私有化。西方自由主义的理论前提是“经济人”假设,即“人的本性是自私的”。从其理论前提出发,西方自由主义捏造了我国公有制、特别是国有企业种种罪名,诸如公有制违背人的自私本性,因而必然效率低下;国有经济是靠垄断生存的,导致市场竞争的不公平;国有经济与民争利,妨碍国民经济的发展;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不相容,只有消灭国有经济才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等等,以此作为彻底私有化的根据。

   西方自由主义的上述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其一,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和我国长期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证明公有制有很强的生命力,并非低效。1953—1978 年间我国建立了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和独立的工业体系,依靠公有制经济实现了GDP年均增长6.5%;在1952年到1988年的37年中,国有企业的资金利用率曾高达20%、甚至30%以上,最低也有10%以上。其二,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并未形成垄断。所谓垄断,主要是指滥用控制力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非指控制力。我国大型国有企业对市场有控制力,但未曾操纵价格获得高额利润。它所提供的石油、电、水、运输等重要商品价格,都先由国家征求群众意见,考虑人民承受能力后才确定。当然,国有企业在管理上还存在种种问题需要改革,但问题的根源不在它的国有性质,有的问题正是自由主义干扰的恶果。

   “自私”作为一种观念形态、思想意识,是私有制经济关系的产物。自由主义把反映私有制经济关系的自私观念加以放大,普遍化为人的本性,这是典型的历史唯心主义观点。

   2.完全市场化。西方自由主义鼓吹“市场万能论”,认为自由市场经济能够顺利地解决一切经济问题,为个人谋得最多的福利。2008年以来的国际金融危机,已经用事实证明“市场万能论”的破产。这一点也为越来越多的西方学者所认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是在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对市场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其就是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目的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用市场经济的办法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虽然西方国家存在着反对宏观调控的经济学理论,但对政府的行为并未有实际影响。在2008年以来的经济危机中,西方国家政府的救市行为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任何把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割裂、对立起来的观点,都是不符合市场经济事实的。

   三、西方自由主义在政治领域的表现

   在政治领域,西方自由主义宣扬西方宪政民主,主要包括多党竞选、轮流执政,三权分立、互相制衡,司法独立、违宪审查,军队中立化、国家化等制度性内涵。应该说,西方宪政民主,比起封建专制制度,是人类社会的重大进步。但是,作为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政治成果的西方宪政民主,本质上是以资产阶级宪法为基础的资产阶级专政制度的法治化。

   西方宪政民主的理论与实际是脱离的。言行不一,理论与实际脱离,是一切剥削阶级的通病,更是资产阶级的本质特征。

   所谓“多党竞选、轮流执政”,形式上竞选自由适合一切阶级和一切人,实际上却为资产阶级所独有。只有财力雄厚的资产阶级利益集团的代表才有可能胜选执政。有否竞选自由,关键是有无巨额竞选经费。美国总统选举素以烧钱迅猛闻名。2012年美国总统选举花费达60亿美元之巨。所以,美国知名民主党人杰西·马文·昂鲁说“金钱是政治的母乳”。

   所谓“三权分立、互相制衡”,从本质上说都是资产阶级内部各个利益集团之间的游戏。实际上,20世纪以来,“三权”并未有效制衡,行政权不断扩张,大有超过立法权的趋势,而且政党纷争日益严重。

   所谓“司法独立”,如马克思早就揭露的:法官的推选任命和立场由资本特权决定。因此“法官的虚假的独立性被取消,这种独立性只是他们用来掩盖自己向历届政府奴颜谄媚的假面具,而他们对于那些政府是依次宣誓尽忠,然后又依次背叛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6页)

   所谓军队“中立化、国家化”正是资本统治的理想形式。因为掌握国家政权的,总是在代表不同资产阶级利益集团的政党之间转来转去,“军队中立”是相对这些政党说的。这不仅保证军队总是掌握在资产阶级手里,而且有利于保证其相互自由竞争。

   因此,从根本上讲,西方所谓“宪政民主”,其本质是应资本特权统治的政治需要,确立的资产阶级的国家理念、政治模式和制度设计。马克思曾把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称为“资本对劳动作战的全国性武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53页)列宁认为:“它始终是而且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不能不是狭隘的、残缺不全的、虚伪的、骗人的民主,对富人是天堂,对被剥削者、对穷人是陷阱和骗局”。(《列宁专题文集·论资本主义》,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38页)

   鼓吹西方宪政民主者的目的是要把西方政治制度模式搬到中国。比如他们明确提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解构以致终结中国共产党的一党专制体制,再造共和,建设名副其实的宪政民主国家”。这清楚地表明,自由主义者宣扬西方宪政民主,要害在于把党的领导和法律实施对立起来,以西方宪政民主否定党的领导、取消人民民主,实质是要否定我国宪法及其确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原则,最终把西方政治制度模式搬到中国。

   四、西方自由主义在社会领域的表现

   在社会领域,西方自由主义宣扬西方的“公民社会”,认为在社会领域里个人权利至上,国家不得干预;以“体现公民主体性”,“减轻政府执政成本”等为借口,主张实行西方式的“小政府、大社会”;称中国建设公民社会是保障个人权利的前提,实现宪政民主的基础,推进基层社会管理的“良方妙药”。

   宣扬西方的“公民社会”用意清楚:第一,把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国家政权与人民群众对立起来。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诬称为“臣民”,把反对者称为“公民”。挑动群众不要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企图使中国共产党丧失执政的社会基础。第二,主张通过发展社会组织,将基层党组织领导和基层政权排除在基层群众自治之外,企图把社会组织与党的基层组织对立起来,弱化中国共产党和各级基层组织的职能。第三,实现资本对我国社会生活多个领域的控制。美国在“小政府、大社会”的口号下,将金融、能源、教育、新闻、医疗、福利保障甚至国家暴力系统等交给社会,由资本控制的各类社会组织管理,使大量钱财落入资本的牢笼。这些由资本家掌握的社会组织赚了钱,还逃避了支付高达50%的遗产税、收入所得税、赠予税等。我国的西方“公民社会”鼓吹者也希望效法美国,加强私人资本对多个领域的控制。

抵制西方的“公民社会”的渗透,在理论上要彻底搞清两个重要问题,第一,在我国,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究竟是什么关系?在资本主义国家,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之间是分离对立的关系,在社会主义中国是否也应如此?(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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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红旗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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