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族主义思潮的发生学

   民族在人类历史上早已存在了数千年,但民族主义却只是近代(尤其是近两三百年)以来在西方形成的思想理论。何谓民族认同?初步来看,民族认同首先是一种民族情感,这种民族情感源于一定的民族文化。按照对民族的一般定义,构成一个民族的基本要素是种族、地域、人口等,因此基于这样一个基本的民族共同体中的情感维系和文化认同,可以说是一般意义上的民族认同。这种民族认同自各个民族形成之日起就存在着,往往是心理的、情感的、文化的、宗教的、血缘的,等等。不过,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这种意义上的民族认同还不是民族主义。民族主义意味着现代性意义上的民族认同,与近现代四百多年世界历史演进的大趋势有着表里关系。

   1.从第一波到第三波

   从历史演变过程来看,15世纪以降,民族主义大致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呈现出三种基本的表现形态。第一个历史阶段是文艺复兴(特别是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以来西方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所逐渐锻造出来的对于西方各主要民族的政治认同,以及围绕着这种认同所日渐丰富的文化形态。这一政治与文化双重推进的民族主义伴随着、促进着欧美各主要民族国家的建立与发展。[1]民族主义的第二个历史阶段是20世纪以来亚非拉各弱小民族在摆脱西方政治奴役的过程中所产生出来的民族独立运动和民族文化认同意识,这一时期的民族主义是在帝国-殖民主义的刺激下发生的,与前一种形态的民族主义有着重大的区别,它对于民族国家的政治诉求和各个民族传统文化的认同,呈现出全权主义的强势特征。民族主义的第三个阶段可以说是20世纪末随着美苏两大阵营的解体以及当今政治、经济、文化的全球化进程所表现出来的对于各自民族全方位的政治和文化认同,这一阶段目前还刚刚开始,它的发展趋势以及内在的问题虽尚未明朗,但端倪却已出现。

   2.政治的、文化的民族主义类型学

   总的来看,现代以来的民族国家作为一种以民族为核心凝聚力的政治共同体,都具备种族、地域、人口等民族国家的基本要素,并将合法性建立在主权的基础之上。相应地,民族主义也就有了种族、文化、政治等多个层面。作为与现代民族国家一同产生的民族主义意义上的民族认同,在我看来,就其核心的意义上来说,是一种政治上的民族认同,具有着合法性的政治意义。它是一种特定的民族意识,是以民族国家为诉求的。因此,从根本上来说,无论是西方的民族主义问题,还是中国的民族主义问题,无论是第一阶段的,还是第二、三阶段的民族主义形态,它首先是一种政治学意义上的民族主义,是一种政治的思想意识形态。对民族共同体的认同和忠诚,乃至奉献,是民族主义的核心特征,对民族国家的政治诉求具有压倒性的首要地位。

   虽然政治上的民族认同并不排斥文化、心理、宗教、情感等方面的认同和归属,甚至还与它们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但作为民族主义形态上的民族认同,首先和主要的必须是政治和法律意义上的。也就是说,这种认同是建立在民族共同体的政治合法性这一基点上的,没有民族国家的建构,民族认同便失去了基础。[2]

   合法性的政治认同体现为非常明确的政治诉求,它要求以民族国家或民族自治的政治形态为目标,正是在这种追求政治共同体的独立主张中,民族作为一种政治身份或法律身份得到了认同,这种认同无疑具有着法权上的意义,它的突出标志便是主权。因此,主权是民族认同的基本标识,只有在主权的框架之内,所谓民族才获得了存在的依据。在此之下,民族认同还意味着对于民族文化和民族传统的价值认同,也就是说,任何一个民族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文化和传统。除了种族、地域、人口等基本要素之外(或贯穿在这些要素之中),一个民族之所以具有着自己独特的身份,并得到其他民族的普遍认同的,除了主权,还有其文化传统。这种文化也许源于不同的宗教,也许源于不同的习俗,但经过长时间的演变和凝聚,它们构成了一个民族之所以得以存在的正当性依据。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现代民族国家是一种卡西尔所谓的“国家的神话”。现代民族国家作为现代性的政治文化形态,从一开始就具有着一种虚拟化的政治主张,似乎天然地就把民族与国家联系在一起。依照这种理论,仿佛一个民族就必然应该成为一个国家,民族对于成为国家的政治诉求似乎具有着天然的合法性与正当性。然而,这种政治逻辑其实只是西方历史在从中世纪转向现代进程中的一个特定历史时期的特定形态,正如学者所指出的,“民族”与“国家”这两个维度的结合只是19世纪的一个巧合。虽然它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与必然性,但是否具有普世的意义,至今依然还是一个问题。就西方政治理论来说,可以明显看出,伴随着民族国家而产生的民族主义并不是一种普世性的政治理论,对于这种民族国家的政治与法律意义上的剖析,也远不是民族主义所能完成的,可以说,与这种民族国家相关联的具有普世性的政治理论,并不是形形色色的民族主义,而是贯穿于民族国家建构之中的自由主义,甚或共产主义的政治理论。

   “国家的神话”表明,民族认同在现代性民族国家这一框架之内具有着主权与文化双重的意义。作为一种现代性的意识形态,民族主义所诉求的正当性首先是它的合法性,其次才是它的文化性。不过,文化作为一种经过长时间的历史积累的结果,早在民族国家产生之前就已经塑造出来,而它的标志未必就一定和其国家主权相一致,甚至某个时期的国家主权未必就是其民族文化的正当性代表。主权诉求的是一种政治和法律的权利主张,与文化并不一定合拍,甚至有些时候一定的民族文化未必就必然需要通过主权来表达,并不是任何一种民族的文化都非要与主权结合在一起。考察现代社会的世界历史进程,我们看到,民族主义的主权意识和文化意识并不是天然和谐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们之间也会产生一定的矛盾和冲突,甚至这种矛盾和冲突有可能导致民族主义政治理论的内在危机。

   3.后发国家的民族主义问题意识

   中国在历史时间上属于20世纪以来的后发国家,因此,其政治诉求与西方社会15世纪以来民族国家的塑造有着重大的不同,其主权国家的政治形态与老欧洲的主权国家形态是明显不同的。首先,由于几乎所有后发国家都或多或少地遭受了殖民主义的苦难,所以民族主义构成了第三波民族国家的主要动力,强烈的民族主义和反帝国主义,成为这些民族国家的政治基础。第二,就整个世界政治状况来看,20世纪的世界政治已经进入民主政治、政党政治和宪政主义时代,特别是出现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大政治势力的全面竞争与对抗,因此,第三波的民族国家在形态上必然被纳入上述的世界政治秩序的分化之中,由此而来的政党政治和意识形态成为主导民族国家的政治标识,也就是说,政党政治与主权政治叠合在一起。第三,20世纪的世界经济,特别是后半叶的世界经济已经进入新的阶段,为了融入这个新经济的潮流之中,后发民族国家的经济形态快速而混乱地经历了土地改革、工业化、信息化等各种形态,并且正艰难地面对全球化的挑战,以摆脱依赖资本主义的困境。

   从上述几个方面来看,中国的近一个世纪的现代国家的塑造过程,尽管具有我们的政治特色,如民国时代孙中山、蒋介石的三民主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毛泽东、邓小平的中国式社会主义,但仍没有摆脱作为第三波后发国家建立自己的现代民族国家所面临的有关民族主义、民主和立宪政治的严峻问题。具体到中国的民族主义意识,笔者认为,中国作为一个后发现代性的国家,现代国家还没有成熟完整地建立起来,只是有了一个开始,道路还很漫长。在这种情况下,文化认同的迫切意义是相对有限的。而政治认同的基点在于建立民族国家,特别是建立什么样的民族国家,政治认同是要承担重大责任的,而且也是迫切攸关的。民族国家有不同的形态,有君主专制国家,有政党国家,有独裁国家,有共和制国家,有联邦制国家。当然,我们希望建设比较理想的自由共和宪政的国家。因此,我们目前最大的问题不是文化认同层面的民族主义,而是政治认同层面的民族主义。

   二、中国民族主义的三个阶段

   1.晚清与民国之际的民族主义

   “中国”古已有之,但值得特别指出的是,传统意义的中国并不是政治学意义上的作为现代国家的中国,它曾经是或被称之为中华帝国。这个老大的帝国曾经像罗马帝国那样强盛过,并且出现过数度的辉煌,且不说“郁郁乎文哉”的周朝,秦、汉、唐、宋、明,即便是大清王朝,也只是在晚期在与西方世界的碰撞冲突中趋于衰败。但无论怎么说,过去的中国不是西方政治理论中所指陈的那种只是在西方现代社会随着商业、科技、法制等要素的完善而与民族政治共同体结合在一起的民族国家形态。回顾中国的政治历史可以看出,我们传统意义的中国概念,主要指的是一个文化共同体。作为政治共同体,尽管我们也具有种族、地域和臣民等,但支撑它们的是一个外壳易变、核心单一的王朝制度;作为主权国家的政治共同体,以及它的法律制度、公民权利与义务、控制权力的合法性,等等,在传统中国一直阙如。而这恰恰是现代国家最根本的东西所在。

   正因为传统意义的中国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国家,所以中国的后发的现代性问题就是在遭受西方船坚炮利欺凌的同时如何挤进现代世界的俱乐部。而现代世界俱乐部的会员资格是民族国家,所以晚清以来的中国就一直存在一个如何从被动挨打的局面转而跻身“世界民族之林”的问题。可以说,中国作为一个民族国家的政治诉求是在与西方列强的斗争中逐渐产生出来的。这里面就涉及到,中国民族意识逐渐产生的过程实际存在一次大的迸发和跳跃,这就是甲午中日战争的失败。此前的两次鸦片战争和中法战争对中国国本的影响,都不如太平天国战争所造成的损害大,而太平天国战争实际是一场内战。两次鸦片战争和中法战争的创痛并未深入中国内地非交战地区的农耕社会。太平天国战争和咸同年间所伴随着的一系列内部叛乱,将中国广大内地的普通民众都卷入其中,使人民深受其痛。甲午中日战争的失败,其效果同太平天国战争的惨烈状况类似,使国人感到天旋地转,几乎所有穷乡僻壤的读书人都感到大难临头、国将不国了。

   甲午战败是一个分界点,中国的民族意识自此由发蒙而进入发酵阶段。康梁由此而策划“公车上书”,进而推动维新变法;与此同时,另一方面,孙中山在海外策划成立兴中会,诉求“排满革命”来实现建立现代民族国家的目标。甲午战败是一个分界点,还意味着甲午战败导致了一系列连锁反应,康梁自此以不切实际的手段来推动光绪帝变法维新,失败自在意料之中,但是帝后之争所引起的朝局变动最终导致了庚子变乱,义和团发难,与八国联军开战。开战的结果就是比《马关条约》更惨痛的《辛丑条约》。在甲午以来的一系列乱象中,我们的民族国家只是在《辛丑条约》之后的君主立宪过程中出现一些雏形,但也不幸夭折。实际上晚清君主立宪中民族国家的影子也有着实际的困难,因为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将中国当时正在发酵中的民族意识与“反清排满”的传统正统思想捆绑在了一起,认为推翻满清统治是建立民族国家意义上中国的必经之路。这种立宪维新主张与排满革命主张相对立的局面,恰恰是清末民族主义发展过程中的两难困境。“排满革命”固然是民族主义,然而立宪派梁启超提出的“新民说”也是一种民族主义。“新民”作为现代意义上的国民自觉,首当其冲旨在建立一个现代国家,最先是革命建国、人民制宪,这就已经冲破了立宪维新的政治主张。

清政府的最后退场,既是当时当政者畏缩不前、贪图一己之私的偶然因素所造成,也是清末民族主义发展过程中两难困境的必然结果。中华民国的建立,可以说是中国第一个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形态,中华民国是中国也是亚洲的第一个共和国形态的现代国家。辛亥革命的结果,使得排满革命失去了存在的正当性,同盟会由此也一度出现分化与涣散。(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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