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则徐

湖南冷水江市官方2月12日针对工资遭曝光事件回应称,系统内显示的数据即为公务员的全部工资,当地7865名享受财政统发工资的人员中仅1000人是公务员,另有2000多名事业编制人员以及4000多名学校教师。自从2004年2月7日该市财政统发工资数据曝光后,引起了一系列舆论,焦点基本集中在人头问题和工资高低问题上,不过,我以为相关舆论总体上意义比较偏差。

对人头问题的探究或许有一定意义,这涉及是否有人吃空饷的情况,但是具体如何必须实地求证,如果没有确凿证据,就应该设定该市没有人吃空饷,不然,作为全国性舆论而非当地民众舆论,就可能犯冤枉冷水江市官方的错误,冷水江市官方目前的回应也正是从这个角度为自己设置防火墙。至于该市工资基本集中在2000-4000元幅度范围,有人说低,有人认为不低,实际并无意义。因为,公务人员的工资与收入是两回事情,仅凭工资进行评价完全可能是错位。当地官方使用了“全部工资”一词,既可以说是正确的,也可能是一个混淆视听的说法。

我这里所说的公务人员收入,不包括非法收入,甚至也不包括灰色收入,而是指公务人员通过所属财务机构或本机关财务正当领取的全部货币收入,其中包括工资。所谓工资,也并不是狭义的财务项目上的“工资”,而是依据国家标准跟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等一起领取的包括基本奖金、交通补贴等津贴在内的正式工资,冷水江市此次曝光的工资正是这种工资。从这而言,当地官方声称“全部工资”,并没有错。

一般来说,在民营企业和民间机构,正式工资与收入基本是合一的,但在包括事业单位、学校、医院乃至国有企业干部在内的“公务人员”,这种工资与收入通常并不合一,各地、各单位千差万别,比如众所周知,学校可能有补课费,医院可能有医疗器材、医药集体回扣费增发奖金等等,机关的名目就复杂了,所以,根据工资外收入的多少,就有富地方、穷地方,富单位、穷单位之分。

就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而言,全国差别并不大,富地方、穷地方或富单位、穷单位同样职级的公务人员拿出正式工资单来比较,不会有太大差别。如果将成都乃至北京、上海、广州的公务人员正式的工资单也跟冷水江市一样曝光出来,也许会令不明就里的公众大吃一惊,与公众对公务人员收入的印象发生极大差距,首先惊呼“这么低”,然后就是不相信。公众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大多没有区分工资与收入的概念,以为超过正式工资的收入就一定非法或灰色。实际上,公务人员的正式工资在财务上并不能乱来,基本项目都必须由人事部门等机构给出标准,必须要有严格的国家文件依据。按照国家文件的规定,全国公务人员基本是一碗水端平,是充分考虑到与全国平均收入之间的平衡关系的,因此,公务人员正式的工资不会高。

工资外收入问题可以上溯到较早的年代,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前通常不是体现为货币收入,那时候,官场有句话:“宁到上海当个科长,不愿到青海当个处长。”不过,那时候在深圳之类地区已经不一样,工资外货币收入在某些单位甚至已经超过工资,成为主要的收入。1990年以后,一方面公务人员的工资开始增加,另一方面也开始普遍有工资外货币收入。

这当中有着微妙的比例关系,工资外发放“奖金、补贴、津贴”是比照正式工资进行的,正式工资中基本工资如果增加10元,可能工资外能获取的收入将是100元、500元、1000元。具体比例如何,决定于公务人员所处地区、单位,是富地方、富单位还是穷地方、穷单位,富地方、富单位的比例较大,穷地方、穷单位的比例较小。比如1990年时候我在上海某检察机构担任助理检察员,每月定时领取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及正式奖金、津贴等的正式工资150元/月左右,但另外不定时签名领取的各种收入则有200-300元/月,超过了正式工资。就正式工资而言,当时我去新疆某贫穷县办案,了解到该县检察机构与我同样职级的检察官,跟我差不多,少也就少个20、30元,跟我的差别主要在工资外货币收入,他们只能有30-50元/月。

1992年后增长幅度越来越大。从名义上而言,公务人员的正式工资增长的绝对额比较有限,但按比例的工资外收入则在富地方、富单位普遍超过了正式工资,甚至以数倍计。比如,1995年时候我已经辞职,不再是公务员,但受邀聘请去上海浦东某镇负责开发工作,我的收入比照职务类似的国家干部为年收入20000元。该镇普通公务员(科员)尽管国家规定的正式工资一般仅为200-300元/月,但总的货币年收入则为12000-15000元。

过了10年到2005年左右,上海浦东某地区一个大专毕业、工作3年的普通民警,年收入有40000元以上,实际上正式工资也就2000元/月左右而已。同时的上海某个比较富裕的区,属于“清水衙门”的正处级干部年收入有15万元以上,如果看他正式工资表,不过就是4000-5000元/月而已。2010年广州某区一个大专毕业、工作不到3年的普通民警,年收入有70000元左右,如果看他正式工资单,不过2000-3000元/月而已。

从1995年左右以后,至少是富地区、富单位,一个公务人员基本已经讲不清楚自己一次次签名拿的钱属于什么名目,反正有钱发就签名,甚至有的钱也不许问,问的话可能会被领导、财务训斥、责备:“不想拿就别签名。”比如我在上海浦东某镇当负责开发的领导时,给手下人员发钱不过是我认为别的单位发钱我也应该发钱,不然会闹出事情来。至于具体名目,有时候我想出一个,有时候就由财务部门自己去想名目,事后连我自己也忘记了发过的钱到底是什么钱。对于我来说,关键不是名目问题,而是控制手下干部、员工的一年总收入。追究名目,一定要说个合理性,万一考虑不周,反而会生出是非,所以,对手下的基本要求也是只要考虑总收入,别对名目太顶真。反正,别的单位发钱,我不能不发,缺少现金就少发点,现金充足就多发点,只能随众,一年总收入与其它单位平衡,不然管理就出问题,作为领导就会在背后被大家骂死,失去基本威信。

比较富地区、富单位,穷地方、穷单位的公务人员收入自然比较少了,这也是发出收入低怨气的公务员,基本身处比较不发达地区的原因。其实,即使是穷地方、穷单位,如果跟当地民众比较,公务人员的收入还是可观的。因此,贫穷地区人们争相当公务员的热情并不比富裕地区的人们低,由于缺少其它较好就业机会和技能,可能更充满热情。一当上公务员,心态就很容易不跟当地民众比较收入,而是要跟富地区、富单位的公务人员比较收入,因此,也就很容易有怨气。大家都是公务员,一样为政府效命,凭什么就受“穷”。

20多年前我与内地贫穷牧区一个检察长吃饭,饭桌上从头到尾就是听他骂娘唠叨不公平。他很不愿意到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之类地方出差,说:“老子在这里习惯喝酒吃肉了,去你们上海出差,只能天天吃面条,一碗面他妈的要15元,我们这里10元可以一大桌牛肉、羊肉了。”实际上,那时候15元一碗面条的店,在上海也属于比较高级的地方了。做检察长的都要抱怨,何况普通公务员?不过,即使比较穷,正式工资以外有一块货币收入早已经是各地机关的成规,所以,即使落后地区,我也是不相信他们的什么工资单的。工资单的收入,并不等于公务人员整个的收入。

对于一个单位或一个地区政府的主要领导而言,他们的收入往往未必全部体现在所在单位的财务报表甚至小金库账目上。为什么呢?从程序上说,一个单位的货币收入发放由该单位主要领导决定,但国家需要对他们本人进行约束,可能只允许他们拿所在单位的基本水平收入,上级另外对他们进行考察,决定给他们其他收入。也即下级单位主要领导的真正收入由上级领导考虑、决定,给他们发钱,以此类推,一级级上去。所以,我曾经在一篇文章中说过这样一句话,在北京厅、局级以上官员中,可能收入最低的是总书记、总理等,因为他们级别太高了,没有人有权力可以在正式工资收入以外,另外考察他们工作情况,决定给他们发钱了。尽管总书记、总理之类的正式工资标准高,但他们总的货币收入,可能会连北京富单位的处长甚至科长都不如。

真正要准确搞清楚公务员的“合法”收入,在目前或前些年的情况下,在公务员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签字领钱具体缘由的情况下,即使个别公务员直接出面作证,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这涉及出账的问题。公务机关支出的出账,除跟财政有关联的以外,还有财政部门难以控制的机关本身账户、小金库之类。一个小金库,近30年来尽管一再说“不允许”,实际从来没有真正弄清楚过,何谈其它?不仅如此,国家机关之所以热衷于搞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包括一些事业单位,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这些单位是机关的“口袋”,也即从机关本身的财务查账,他们可能会比较“干净”,但实际很多支出包括机关人员“工资”收入支出,是来源于下属、合作、关联的一些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甚至是下属机构,甚至就是一些带红帽子的私营企业。在很多地区的乡(镇)政府,一些机关发钱的出账往往是村,这正是很多地区村民委员会财务难以真正公开的原因,是一些乡(镇)政府顽强保护村民委员会财务秘密的原因,当然,这是有关乡(镇)机关领导很低级的、并不明智的手段,但平庸的机关领导毕竟多数,解决出账问题的“高手”毕竟少数。

这充满了吊诡,具体如何,涉及机关领导的“能力”,能力弱的领导则发钱出账的方式较少,能力强的领导则发钱出账的方式较多。不妨讲一个表面现象:凡国家机关领导到开销比较大地区出差,或者出国考察之类,大多带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下属单位甚至私有企业的领导或老板随从,这些“下属”得以“随从”未必是心甘情愿,但不管其愿意或不愿意,基本责任就是负责“口袋”,也即解决超出国家规定部分的开销问题。再比如车辆问题,多数机关车辆从账面看基本是符合规定的,车辆户口并不属于机关本身,表面是“借用”而已,但民众印象则相反。一辆车,从买来到卖出或报废一直在机关使用,难道真是“借用”?笑话。这车当然是实际属于该机关的。既然如此,“下属”单位出账给上级“机关”发某项“奖金、津贴”,就也是属于很正常的事情。

前几年有做投资的朋友希望我重新“出山”,发挥我在考察项目上的丰富经验,实在碍于情面答应了帮助看一下某个项目,于是跟他公司集中跑了湖南十几个市、县。当地官员即使声称今天要做事,不喝酒,吃顿便饭,那种奢侈是我在上海浦东搞开发时候招待客户的吃法所不敢比匹的。如果公务招待随便吃吃都是人均半瓶茅台的话,要说他们的收入就是正式工资单上那些数字,我是绝对不会相信的。要知道,已经养成为本能了的消费习惯,不仅是公务消费,也是跟其收入所达到的消费水平密切相关的。下班后,或者休息日,尽管是吃自己钱,公务员互相约着去哪里消费以交友、建立友谊网络,甚至只是为了消耗时间,不过是普通现象。私营公司收入较高的中、高级白领,是基本没有能力承受这种几乎三天两头接连不断私人消费的。

公务人员抱怨收入低的舆论,基本集中于经济落后地区,或者所谓的“清水衙门”,其中又集中在青年干部。其实这不过是缺乏自我认识的矫情作态。当一个人去考公务员踏入公门时,本就应该有清醒认识,知道仕途中除非有奇迹,基本依靠的是熬,也即熬时间、混日子。开始时候级别低,收入自然就低。公务员的熬不比民营企业、民营机构,在民营企业、民营机构熬时间并不意味着有提升机会,甚至将熬时间与混日子混同的话,意味着很年青就被淘汰,就意味着失业。但公务员则不同,只要熬住,即使熬不到掌握主官权力的职务,也能熬出级别的提升。

在级别高的国家机关或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甚至省辖市,一般来说,公务员退休前熬个副处级是完全正常的。在级别低的县级市,公务员退休前最差熬个副科(局、乡、镇)级也不成问题。级别升一级,正式工资就涨一级。正式工资涨100元,工资外收入可能就按比例涨500元、1000元等等。也即从涨收入而言,公务员开始由于级别低,收入就应该是比较低的,但有奔头,只要不犯严重错误,必然有提升机会。要知道,提升机会可是外资企业、私营企业最要紧的招聘吸引力话语,其实,越是强调本公司有提升机会,员工越是难以提升,或者,即使提升到一定级别,往往也恰恰是将他解雇以终止其职务提升路程的时候。

不用谈退休后待遇差别了,即使只讲退休前,50岁以上的公务员,有几个在当地是穷人?但是,即使年轻时候比较风光的在民营企业、民营机构工作的白领甚至金领,50岁以后却完全可能在当地属于穷人,更不用说没有突出的、不会淘汰的专业技术,主要靠体力吃饭的绝大多数打工者了,他们年龄越大,劳动价值完全可能越低。公务员老了,如果没有实权职务,可能在机关里的发言权需要忍气吞声,但收入则不会忍气吞声,而是随年龄看涨的。

总之,拿公务人员正式工资单作为其整个收入数字,可能是个天大笑话。其实,公务人员的收入到底是高还是低,民众眼睛里看到的他们的住房条件及其他消费,是最为实在的;年青人是否热衷于考公务员,是最为实在的观点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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