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至今,政府各部門索取用戶資料及刪除內容的百分比。

(獨媒特約報導)警務處及衞生署再次蟬聯榜首,成為索取最多用戶資料及删除內容的政府部門。立法會議員莫乃光今日(19.2.2014)提出質詢,要求政府提供各部門共向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網絡平台或網站索取用戶資料和移除內容數據。發現政府短短一年已索取用戶資料和移除內容達7,462次,共涉及6,099帳戶。當中,只有香港警務處提出的部分要求有法庭命令(但沒提供具體數字)。署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梁敬國指,現時無須檢討相關機制,亦不會定期作出公報。莫乃光表示失望,稱「如果政府不每年報告,我會每年問會」。

今日立法會會議期間,莫乃光提出書面質詢,要求政府公布向互聯網平台索取用戶資料或删除用戶內容的數據。2013年2月至今,政府部門共提出至少5,507次索取用戶資料要求,涉及5,541個帳戶。警務處申請的資料數目再次高踞榜首,共4,557次,理由為「防止及偵查科技或使用互聯網的罪案」。雖然警務處附加資料,補充同期處理的科技罪案共5, 212宗。不過它提出的申請只有部分獲法庭命令,申請亦只有部分獲相關網絡機構受理,惟兩方面均沒有進一步提供具體數字。

其次為海關,共873項資料,目的是「防止及偵查罪案」。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亦索取70項資料,包括登記人姓名、地址、聯絡號碼、登記日期/狀況等;訊息發送的記錄和相關的網際網路協定位址。原因是「非應邀電子訊息相關調查」,共牽涉106個帳戶。這兩部門的申請全獲網絡機構受理,但全無法庭命令。其餘曾索取帳戶資料的政府部門還有稅務局和公司註冊處。

删除內容數字

删除用戶內容方面,政府6個部門共提出删除1,955項資料,牽涉558個帳戶。衞生署藥物辦公室和中醫藥事務部各自提出删除1,321和210項資料,佔總數近八成。其理據為「懷疑拍賣或銷售管制/未經註冊的中成藥」,申請全部在沒有法庭命令下獲得受理。其次是海關,要求删除391項資料,包括網頁、帳戶和超連結,原因是「遏止侵權罪行」。

莫乃光於去年初向政府索取2010至2013年二月期間的同類型資料。當時三年間政府共索取一萬四千多宗帳戶資料,删除約7000宗內容。

政府各部門至今沒有統一而公開的指引,交代向網絡公司索取用戶資料或要求移除資料的機制。而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或網站平台同樣鮮有向網民公布相關數據。

政府文件:
立法會十四題:政府向互聯網供應商提出披露或移除用戶資料的要求(19.2.2014)
立法會十題:要求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公開或移除用戶資料(6.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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