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58年发疯似的大跃进中,虚报浮夸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据杨伊文先生《一个幽灵仍在大陆游荡》披露:“据新华社的公开报道,水稻亩产量最高达130434斤10两4钱,小麦亩产量最高为8585斤6两,玉米亩产量最高为35393斤,山药亩产 120万斤,一棵白菜520斤,小麦亩产12万斤,皮棉亩产5000斤。毛泽东开始担心粮食多了怎么办?

1958年8月4日,毛泽东在河北省徐水县视察时,县委第一书记张国忠汇报说,徐水全县夏秋两季一共计划收获12亿斤粮食。毛泽东再次提出:“你们全县31万人口怎么吃得完那么多粮食啊?你们粮食多了怎么办?”

毛泽东不仅非常着急地要求大家一起想办法解决问题,要求科学家积极参与进来,与农民一起想办法,拿出切实措施解决“粮食多了怎么办”的实际问题。他自己也亲自开动脑筋,想出了三个办法。一是“多吃嘛!一天吃五顿也行嘛!”二是“少生产。土地休整,实行轮耕制、休耕制。”三是“援外”。

在8月下旬中央召开的北戴河会议上,为了解决粮食多了怎么办的问题,毛泽东甚至提出“现在看来搞十几亿人口也不要紧,把地球上的人通通集中到中国来粮食也够用。将来我们要搞地球委员会,搞地球统一计划,哪里缺粮,我们就送给他!”

“然而,半年时间,饥荒开始袭击中国大地。三年时间,饥饿夺去数以千万计中国百姓的生命”!

饥荒之年,由于吃不到粮食,人们饥饿难耐,饥不择食,只好以麸糠、野菜、草根、树皮等充饥。这些都是荒年司空见惯的现象,不足为奇。本文所说的不是一般的灾荒之年,而是亘古罕见的三年大饥荒;所说饥民的“奇吃”,不是普通的草根、树皮之类,而都是人类根本不能吃的东西,作为人,不得不吃人类不能吃的东西,所以谓之“奇吃”。把这些“奇吃”记载、归纳起来,留给后人,让他们知道中华民族曾经有过这么一段惨烈、沉重的历史,是亲历者和幸存者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

人吃观音土(白泥)

观音土,即白泥巴,其中含有大量的氧化铝。由于颗粒细腻,给人以面粉的感觉,但它不含任何营养成份,连动物都不吃。人吃了只有饱腹感。但不易消化,排泄不出,只得用竹签、树枝或手指头掏,大半天掏出不来,非常痛苦。不少人被胀死。

著名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在《吃相凶恶》中说:“在我的脑袋最需要营养的时候,也正是大多数中国人饿得半死的时候。我常对朋友们说,如果不是饥饿,我绝对会比现在聪明,当然也未必。因为生出来就吃不饱,所以最早的记忆都与食物有关。那时候我家有十几口人,每逢开饭,我就要大哭一场。……那时想,什么时候能够饱饱地吃上一顿红薯干子就心满意足了。”

莫言又说:“1960年春天,在人类历史上恐怕也是一个黑暗的春天。能吃的东西都吃光了,草根,树皮,房檐上的草。村子里几乎天天死人。都是饿死的。起初死了人还掩埋,亲人们还要哭哭啼啼地到村头的土地庙去‘报庙’,向土地爷爷注销死者的户口,后来就没人掩埋死者,更没人哭嚎着去‘报庙’了。……粮食啊,粮食,粮食都哪里去了?粮食都被什么人吃了呢?村子里的人老实无能,饿死也不敢出去闯荡,都在家里死熬着。后来听说南洼里那种白色的土能吃,就去挖来吃。吃了拉不下来,憋死了一些人”。

1961年8月31日,四川省委整风整社达县工作团检查组,提交了一份渠县群众挖吃观音土的调查报告。摘要如下:

六月下旬,大峡公社文兴大队的20多户人家,有15户在蒲家山挖观音土吃。七月中旬,挖土的人愈来愈多,蒲家山一处不够挖,就去太公石、河底子去挖。七月底、八月上旬更加严重,挖土吃的已扩大到三个区十八个公社。

我们在蒲家山、太公石、河底子、龙凤咀等四处调查的结果是,被群众挖空的土估算为400多立方米,挖土的约有一万人次,挖走的土50万斤左右。群众在挖土的过程中,由于坑少人多,还需要在烈日之下排队等候。路远的人为了不在当日爬过高山之后再挖土,头一天就住在山上的沙郎庙学校过夜,第二天早挖早走。这所学校每晚有四五十人住在这里,最多时有100多人。新河公社三大队派一老农专门挖土交给队里,队里给他记工分。由于饥饿,不少人边挖边吃。有的小孩由于天热和饥饿,昏倒在地,挖好的土也背不回去。挖土时还造成塌方,压伤了人。

群众把挖回的泥土,经过发水、磨细等简单处理后,就渗合着南瓜花、丝瓜花和其它野菜等做成粑来吃。庆丰大队262户人家当中,就有214户、755人吃过泥土。截至8月23日止,他们挖回9840斤观音土,已经吃掉了6768斤,现在还继续吃。吃土后普遍反映肚子疼,屙不出,有的诱发了不少疾病,有6人死亡。据对三个生产队的初步调查,吃泥土致死的就有13人。

从1959年春开始,四川很多地方有大吃观音土的记载。北川县游坪公社马鞍山农民1960年冬到1961年春就大量挖吃观音土。这期间曲山、白泥、旋坪等公社多处发生群众挖观音土吃的严重情况。

邓小平的堂弟邓自力在回忆录《坎坷人生》中披露:“粮食不够就搞代食品,什么胡豆叶,芭蕉头,小球藻,野草根等都用来充饥。后来这些东西找不到了,有人开始吃观音土。观音土吃下去肚子发胀,不能排泄,几天后就被胀死……。

邓自力1958年是四川泸州地委第一书记,因顺应民意提出解散公开食堂等措施而被打成“四川头号右倾机会主义分子”。

人吃煤块

据莫言披露:“那时候我已经上了学,冬天,学校里拉来了一车煤,亮晶晶的,是好煤。有一个生痨病的同学对我们说那煤很香,越嚼越香。于是我们都去拿来吃,果然是越嚼越香。一上课,老师在黑板上写字,我们在下面吃煤,一片咯嘣咯嘣的声响。老师问我们吃什么,大家齐说吃煤。老师说煤怎么能吃呢?我们张开乌黑的嘴巴说,老师,煤好吃,煤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香极了,老师吃块尝尝吧。老师是个女的,姓俞,也饿得不轻,脸色蜡黄,似乎连胡子都长出来了,饿成男人了。她狐疑地说,煤怎么能吃呢?煤怎么能吃?一个男生讨好地把一块亮晶晶的煤递给老师,说老师尝尝吧,如果不好吃,您可以吐出来。俞老师试探着咬了一小口,咯嘣咯嘣地嚼着,皱着眉头,似乎是在品尝滋味,然后大口地吃起来了。她惊喜地说:‘啊,真的很好吃啊!’这事儿有点魔幻,我现在也觉得不像真事,但毫无疑问是真事。去年我探家时遇到了当年在学校当过门房的王大爷,说起了吃煤的事,王大爷说,这是千真万确的,怎么能假呢?你们的屎拍打拍打就是煤饼,放在炉子里呼呼地着呢。”

人吃老鼠、蜥蜴

据依娃《甘肃大饥荒调查实录》披露,现年七十三岁的牛俊娣回忆说:“我大大(土语:父亲)饿得没有办法,在仓房里打了十几个老鼠,煮熟撕了一碗肉,就吃上了。我大大说;‘香得很呀,我先吃了一半,想留下一半明天吃,晚上睡下,我饿得睡不着,咋都睡不着,就又起来,把那半碗吃上了。吃上这一顿,我还能再多活五天,不会马上就死。’不久,牛俊娣的父亲牛振福还是饿死了,草草掩埋了事。

牛俊香也告诉笔者:“我还吃过老鼠。”笔者问:“是你抓到的吗?”牛俊香说:“我还能逮住个老鼠?是在城墙边上的死老鼠,不知道怎麼死的。我妈看见了就收拾回来,煮熟给我们吃。反正没有把我们闹(毒)死。”甘肃省甘谷县的李顺子说:“我们那个村子一户人家就是吃老鼠肉生存下来的,真的是个奇跡,咋抓住那个老鼠呢?光我看到的老鼠皮就有两簸箕。”宋宏任老人说:“我父亲就吃过老鼠,自己打死烧熟了吃。”

1959年下半年之后,夹边沟劳改农场的劳改犯们被饥饿煎熬,一批体弱有病的人最先毙命。人们开始本能的挣扎求生,到草滩上挖野菜、捋草籽,煮着吃下。看到蜥蜴,抓来烧着吃或煮了吃,有人因此中毒而亡。有些人草籽吃得太多,无法排便,肚子鼓得像皮球,最后活活被鼓胀死了。

人啃床帮(床板的边框)

在大饥荒年代,由于饥饿,能吃不能吃的都吃上了。有位农妇说:“啥不能吃?就椽(盖房用的木头)不能吃。”虽然没有听说有吃屋上木料的记载,但却有啃床帮(床板的边框)的实例。据仝小改(黄河滩)《河南大饥荒幸存者访问记》中朱登振讲述:1960年的春天,缺粮就更厉害了, 能找到的吃食越来越少,人都饿得浑身没劲,越来越动弹不了了。 依袍(人名)也是个力气大饭量大的人,他饿得躺在床上不会动。那一天,他侄儿在外间听见里边咯咯吱吱响,进去一看,是依袍在啃床帮呢。他侄儿问他:叔,叔,你这是干啥啊?依袍说:我啃点花生饼吃吃。依袍就这么啃着床帮啃着床帮,死了。

人吃大雁屎

仝小改根据胡山林老师的口述整理的《亲历三年大饥荒(一)》披露:村里人又打起了大雁的主意——每到傍晚,村口就聚了很多张望大雁行踪的人,因为一遇天黑,大雁就要落下来歇息,大家要估摸准它们的落脚地儿,好乘着夜黑去逮大雁。大雁歇息时有自己的哨兵,很警觉,人还没走近,雁群就叫起来呼啦啦飞走了,没人能捉得到大雁。后来,不知道谁发现了大雁屎可以吃,所以傍晚时分,村口仍聚集着许多张望大雁的人——捡雁屎也得估摸准雁群的落脚处。捡雁屎自然也是争先恐后的,可去得太早了,惊飞了雁群却捡不到雁屎,因为大雁还没拉呢!手指粗的雁屎,前边发白的一小段是不能吃的,要摘去,只有青绿的一段才可以吃。雁屎的吃法有两种,讲究的一种,是把雁屎用清水泡开,然后再滗去水,拍成小饼贴在锅边焙熟了吃;简单的一种,就是把捡回来的雁屎直接放在锅里焙炒,像炒玉米籽那样。青绿的雁屎,实际上是大雁没有完全消化了的麦苗,用前一种吃法,滗水时必然有所流失,所以这种吃法只在最初用过,等到大家摸索出焙炒法,这种奢侈浪费的吃法就被彻底弃置不用了。我现在还时常想起吃雁屎的情形:上学路上,口袋里装着炒熟的雁屎,嘴里咯嘣咯嘣嚼吃。焙炒的雁屎,火气很大,吃后嗓子肿痛,两眼满是眵目糊。幸好能找到一些野地黄,用熟地黄泡水喝,才解了雁屎的毒。

天气大冷时,大雁绝了迹,雁屎也吃不到了。

村里每天都在死人。开始死人时,还有人哭喊、叹息,后来死的人多了,也就没人流泪难过了。我们邻居家一晚上就死了爷儿仨:当爹的和大儿二儿。当爹的也就30岁出头,大儿子13,二儿子12。我和那家的三个孩子常在一块玩耍。

村里每死一个人,我都要用硬物在床边的墙上划一道,我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到第二年麦子灌浆时,我数了数那些道道,全村196口人共死掉了54口。除了我,恐怕没有谁对我们村死的人有这么准确的统计。

这是闲谈时我的老师胡山林讲的。他见我如听天方夜谭,就摇摇头说:你以为这是我编的故事?它是我八九岁时亲历亲见的真事,就发生在1959年冬至1960年春的河南省方城县施庄村。事情过去得并不远,不信的话我领你到我们村找上岁数的人查证查证。

当笔者说到饥荒年间,有人吃大雁屎时,六十八岁、原籍河南偃师县的赵桂香说:“大雁屎,我都吃过。不吃没办法。大雁是吃麦青的,屎拉在河滩上,我们去捡回来,洗一下,烧汤喝。就大雁屎,后来还没有了,抢着拾呢。”

人吃牛屎、马粪

今年六十岁,生活在陕西省富平县流曲乡的牛俊香回忆说:“我记得生产队的牛跑脱了,吃了队里的谷,拉出来的屎里面还有没有消化的谷粒。我妹子那时才三岁,就在牛粪里面找谷粒吃,捡一颗吃一颗,捡一颗吃一颗。后来一个大些的男娃娃也来捡着吃,就打我妹子,不让我妹子吃。把我妹子打得直哭,就为那牛屎里的谷颗颗,两个娃娃抢着吃呢。”

酒泉夹边沟农场,饿极的右派们在马粪里找出未消化的麦粒,清洗一下吃。甚至从其他右派的呕吐物、排泄物里找未消化的洋芋小块吃。

人吃小球藻(人的尿碱)

人民日报最初是将小球藻作为猪饲料宣传的,直到1960年7月6日,人民日报的社论《大量生产小球藻》才明确提出小球藻具有很高的食用价值,并举例说有些地方用小球藻试制糕点、面包、糖果、菜肴、藻粥、藻酱等食品,清香可口,甚至有人称小球藻为‘水中猪肉’、‘植物牛奶’、‘人造鸡蛋’”。胡乔木看了这些报道后上书毛泽东,建议在全国推广小球藻。毛泽东于1960年10月27日将胡乔木的信批转全国,要求全面推广小球藻。很快,全国掀起了生产小球藻的热潮,农村、城市纷纷建池、沤人畜粪便以培养小球藻。

但在四川,人们食用的一种“小球藻 ”却完全是另一种东西。这种“小球藻”是什么东西呢?“就是人尿。把社员尿的尿用桶集中起来倒进大池子里,沤个多少天,沤得绿茵茵黄淡淡的,把上面的水漏掉吃下面的结晶体。”这种人尿的结晶体,实际上就是人的尿碱,怎么能吃呢?

至于人们为什么把人的尿碱称作“小球藻 ”,笔者至今仍不得其解。

人吃人屎

据依娃《人吃人屎──為了求生》一文披露,甘肃省通渭县张大发先生告诉笔者:“我当农村小学教师的时候,有人就指着一个老汉说,这个老汉吃过人屎。那些年饿的实在没有办法,去要饭也没有地方要,还不让出门,说给红旗县丢人。吃草根树皮也找不上,一个村子的榆树皮都被刮光了。有一天,这个老汉就拄了个棍子,摇摇晃晃走到村外转,找到一块冻硬的人屎,就拿回来,在炉子上烤一烤,烧着吃掉了。吃了以后,就不那麼饿了。他第二天又去找,找回来烧着吃。也不迴避人,当着人面就像吃饃一样的吃。当别人问他的时候,他说,要找干部拉下的屎,人家是吃下粮食的,品质高,能养活人。这老汉算是活下来了。”

“笔者在通渭也听到同样的事情,大牛沟有一位妇女,家里人都饿死了,女人已经饿得面黄肌瘦、发黄如草,村里来了干部,人家走到哪里,她跟到哪里,步步不离,等那些干部一解完手,她就去抢人家的屎吃。她是大饥荒过后的幸存者。”

静宁县贾河乡六十八岁的宋宏仁告诉笔者:“我不害怕你笑话,我的三娘就是吃过屎的。人家队长的娃娃巴(土语:拉)了屎,她捡回来晒干了吃,我看见的,我看见的。”笔者问:“队长娃娃在哪里巴屎?”他说:“在门口,我三娘就等着。人家队长家能吃饱。”

人吃人

古往今来,是否出现人吃人现象是衡量饥荒严重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尺。只要出现人吃人现象,这就说明饥荒已经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了。而且,出现人吃人的现象越多,说明饥荒的严重程度越重。

据《你所不知道的刘少奇》记载,1962年7月上旬的一天下午,阳光炽热。在中南海游泳池,毛泽东游兴正浓。刘少奇快步走到池畔,亲热地关候毛。见刘来了,毛就在池里发出质问:“你急什么?压不住阵脚了?为什么不顶住?”

刘少奇一惊,似觉不便谈话,就在更衣棚里坐下,等毛上岸,坐到跟前,才说:“陈云、田家英是在党内谈意见,不违反组织原则,他们有想法跟你讲,没有错。”

毛泽东说:“不在组织原则,而是谈的内容!他们都找了你,邓子恢吵了那么久,西楼说得一片黑暗,你急什么?”

双方显然都有些动感情。毛泽东长期淤积内心的不满,倾泻而出,刘少奇也要一吐为快:“饿死这么多人,历史要写上你我的,人相食,要上书的!”

三年大饥荒期间出现的人吃人事件,一般分为两大类:一是饥民吃死人的尸体,二是饥民把活人弄死后充饥。

人吃死人的尸体

在三年大饥荒中,人吃人多数是吃死人的尸体。一般分为两类,一是到野外盗取新掩埋的死尸吃,二是在死人没有掩埋之前就地宰割吃之,这种情况多发生在家庭之内或邻居之中。

据安徽省亳县人委(政府)办公室原副主任梁志远在《大饥荒时安徽亳县人吃人见闻录 》中,披露不少发生在亲属之间的人吃人事件。其中有父母吃儿子的,如1960年3月28日,双沟公社王阁大队王庄王某,在小儿饿死后,被煮吃,吃后夫妻两人腹泻,三天后二人均死去。全家七口饿死五口,剩下两个孩子被送进大队孤儿园;有母亲生吃女儿肉的,如1960年春,大杨公社刘匠大队朱寨村朱李氏,在全家4口人已饿死3口的情况下,自己饿得无法忍受,就在死去的女儿身上啃掉几块肉吃下去,因此引起腹泻,拉出许多烂肉。当检查人员任怀赞(大杨公社烟酒专卖主任)发现时,该人已全身浮肿,处于半昏迷状态。生产队长朱本善把真实情况告诉检查人员,并说昨天刚把生吃的女儿埋在地里;有儿子吃父亲的,如1960年5月25日,县委生活检查组长孙振林(中共党员,县文化馆副馆长)等人汇报:在魏岗公社逯楼大队陈营村检查,群众强烈反映农民马某,在其父亲死后被煮吃掉,并将一部分充当猪肉以每斤16元卖掉。由于当时政府对这类事采取回避态度,所以没加追究;还有叔父吃侄女的,据民政局离休干部葛现德回忆,其家乡城父公社葛鱼池生产队有一名社员,吃了其侄女的肉。1960年,其兄嫂死后,一个不满10岁的侄女被其收养,不久侄女饿死,被其吃掉。因吃人肉,精神紧张,患病多年。

梁志远的一个亲戚吃了死去的儿子,夫妇腹泻病危,其婶母说他们不该吃人肉。他说:“情愿一顿吃饱死,不愿长饿活着生。”结果两夫妇死亡,全家7口人死去5口。

据亳州市原书记李兴民回忆:我家原住亳县大杨公社郭万大队李老家,与前瞿庄石某家相距很近。石某家是一个18口人的家庭。1960年春,18口人饿死近一半的时候,老三的小孩死了被留下煮吃。全家人都吃了,全都腹泻。除石有亮一个活着以外,其他人全都死去。

那些盲流人员的尸体当然更没有安全保证了。 1960年4月,梁志远去县劝阻站检查盲流人员的生活情况,站内医生杨文德说:“劝阻站盲流死亡人员被扒吃了不少。”随后,梁志远与杨医生一起去坟地看,确实有不少被扒的盲流人员墓坑,地上烂衣狼藉,还看到一个未理发的中年男子的头。梁问杨医生:“公安人员怎么处理?”杨说:“我已向公安局反映过多次了,没人表态。”

据颍上县公安局原局长王冠群不久前撰写的《我所知道的颍上县“特殊案件”》一文披露,由于饥饿,人相食案件陆续出现。有从乱坟岗拣回尸体食用并出售者,如1960年1月14日,六十铺乡农民陈士贤(男,33岁),从乱坟岗拣回小孩尸体一具,煮熟后自食又在集市上出售。发案后,陈被逮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后监毙;类似这种情况的案件县公安局办理10起。有从旷野荒地拣回整个尸体或肢解部分,煮熟后充饥。属这一类的事件县公安局办理37起。当时未被发现的或发现后未向政府报案的,远远不止这些。

据河南省 时任开封地委第二书记的张申回忆,1958年底1959年初.副省长赵文甫和地委书记陈冰之一人带一个秘书到下边私访,到禹城杜集,一进村口.就见人们浮肿厉害,老百姓哭着说:再不来粮食,就都饿死了。陈冰之从村西头走进一家,见一老人在草窝里睡,看不见粮食,见屋里有个小缸,淹着一缸肉,问:是什么肉哩,狗肉? 猫肉?老人哭了,说那是我孙女的肉哩!

饿的人吃人肉了!陈冰之再也呆不住,便找到赵文甫,一块看了看那淹女孩肉的小缸! …

我想说一点真话,讲了点真实情况,还没敢说多严重,可59年8月,我被打成了“右倾机会主义分子”!

据宋永毅《大饥荒“人相食”双重悲剧之一瞥》披露,四川省石柱县桥头区人吃人的问题,最严重的是桥头公社的瓦屋管区。据一队何学珍和两个吃人者谈,在去年冬月和今年春共计吃掉马德惠、马德秀、陈世兰等16个死尸,冬月二十开头开始吃人肉的是罗文修老婆婆,她把一家一个死绝的三岁女孩马德惠从地里挖起切成片,用海椒面拌来蒸起吃。接着是坏分子何朝必(已逮捕、死亡)把一个十八岁的男孩袁家林尸体弄来吃了。陈世兰将儿子五岁男孩袁二头尸体吃了,结果她死后又被别人吃了。冯厚珍也将七岁儿子袁毛尸体吃了。这个管区共计吃人肉的有18人,因尸体有毒素吃后人身上发黄发肿而死的13人,剩下五人未死的原因是只吃了一点。其它公社也有吃人的事,如马六营区何国芳的母亲(58岁),叫刘清淑,埋后第二天就被别人将大腿和手臂割去。

贵州省赤水县是重灾区,饿死了超过10%的人口。1961年5月11日, “隆兴公社马临管理区新华大队第三生产队贫农妇女王志珍在六岁的女儿罗三女死后,用刀解剖尸体,取出心肝煎吃。”

据张雄 、郑文《夹边沟“右派”劳改营》披露,“1960年春天播种的时候,农场‘右派’有一半的人累垮了,下不了地,成天在房门口晒太阳,躺着,死亡开始了,每天有一两个、两三个人从卫生所的病房里被抬出去。死者的遗体被饿得发狂的人们从沙地里扒出来,开肠破肚掏出内脏,割下大腿和屁股上的肉。有些人躲到沙堆后面用干草烧着吃,也有悄悄焙干了存着慢慢吃的。俞兆远也吃过人肉,狼吞虎咽中,多年后他已完全记不得是何种滋味。”

把活人打死充饥

在人吃人事件中,最惨烈的莫过于把活人特别是自己的亲属弄死充饥。三年大饥荒中,这类案件并不少见。

据梁志远在《大饥荒时安徽亳县人吃人见闻录》一文中披露,据张催粮回忆,1960年春,我家观堂公社集东一里张庄张韩氏,全家4口人,饿死两口之后,身边只有一个瘦弱的女儿,她迫于饥饿,丧失理智,打死了女儿,将其煮吃,之后精神失常,有时呼叫女儿的名字。

据市农业银行离休干部、中共党员王体忠回忆:他家在五马公社泥店西南王楼村,社员王某的老婆(1922年生人)在1960春因饥饿打起了十来岁女儿的主意,将女儿打死煮吃。此人在90年代初还健在。

据大杨财政所离休干部、中共党员孙传玺回忆,大杨公社丁国寺西南邵庄孙某(孙传玺妻子娘家的邻居),1960年将其亲生儿子小秃子打死煮吃,全家8口人先后死光。

据法院原秘书尚振华(离休干部)回忆,他所经办的案件中,有一个先吃小孩的惨案。案犯是大杨公社钓台村农妇张某,1960年吃掉自己的死孩后,不久又打死邻居的小孩吃掉。案发后被捕,判决后死于狱中。

据市技术监督局、中共党员、退休干部杨心宽回忆:1960年春,我在城父公社任组织部长,该公社龙台庙大队韩老家村,韩某(16岁),其父母死后,即与其弟韩四生活在一起。1960年3月,他因饥饿将其弟弟打死,头和脊背放在泥圈里,肉放在锅里煮时被干部发现了。经审问供认杀弟煮吃的事实。因未满18岁,公社党委作决定时我参加研究,将韩某抓送公社“火箭营”(一种强化劳动的组织)扣留关押,数月后在“火箭营”死亡。

1960年春,五马公社黄营大队郭桥村,一个57岁的农民杀死本村13岁男孩连臣,当夜煮熟自己吃了一部分,第二天在村头路口当猪肉出卖。县公安局田朝珍等人侦破此案,将犯人逮捕,判处死刑,执行前死于狱中。

据颍上县公安局原局长王冠群不久前撰写的《我所知道的颍上县“特殊案件”》一文披露,在人相食案件中,有故意杀死自己的小孩而食其肉者。如城郊区林拐乡洪海子村女社员高士英,时年48岁,于1960年1月12日将自己的亲生女儿(6岁)勒死后,将肉煮吃,发案后被依法逮捕,并以杀人罪判处了死刑。有杀死别人的孩子,肢解尸体自食并出售者。如1960年3月12日江口镇居民刘陈氏(女,48岁),用花生米将其亲侄儿(乳名马驹,男,4岁),骗到自己家中,遂按倒在地用手卡死并肢解了尸体,除自己食用外,又冒充煮熟的猪肉在街上出售。剩余的部分仍保存自家床下。马驹的父亲刘在志发现儿子走失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经侦查破案后刘陈氏被依法逮捕判处了死刑。刘陈氏的丈夫刘在祥涉嫌包庇罪,被依法拘留,教育释放后不久也饿死在家中。

据任彦芳《中国第一个人民公社的大饥荒》披露,原开封市纪检委书记姚学智到南尧大队,发现一家老人饿死了,只剩下哥弟俩和一个妹妹,冬天晚上烤火,哥问弟:饿不饿?饿了咋办,咱不能等死啊!两人一商量:吃了妹妹吧!便把小妹打死,在火里烤着吃。当家叔叔闻到烤肉味儿,过来一看,哥儿俩正烧妹妹的大腿撕着嚼呢。便大骂他们,他们像没听见,还撕着吃,把啃完的头骨放在窗台上,叔叔报告了,公安局来人抓他俩,弟弟跑了,哥哥被抓去,又送回来——在路上死了。逃走的弟弟也饿死了。

姚学智说,我去调查,有两个村已死绝了,尸体倒在街头,没人掩埋,真是惨不忍睹哇!

当时四川省崇庆县农村工作组副组长、离休干部郑大军在“几桩人吃人的案例”披露了发生在东阳公社五大队第一生产队的“人相食”事件:

1959年底,一天下半夜,全家八口人已饿死了两口的贫农莫二娃半夜杀了自己的亲生么女、三岁的树才妹。烹煮时屋顶飘烟,被巡逻的生产队会计王解放和出纳、保管见到。将其一家老幼五口绑成一串,押到大队。莫二娃叫冤说:树才妹生下来就缺奶,连米汤都没喝饱,好不易熬到三岁,连路都走不稳,命里只该活这么大。与其饿死,不如让她提前咽气救全家。二娃婆娘磕头哭诉:我们全家都吞了观音土,没油荤过不去嘛,妈心疼的树才妹哟,下辈子投胎莫变人了。

全队共82户491口,仅在1959年12月至1960年11月期间,就虐杀并吃掉七岁以下的女童48名,占全队同一年龄线出生女童人数的90%;83%的家庭有吃人史。

据余习广《吃人饿鬼:刘家远惨杀亲子食子案》)披露,湖南澧县如东公社刘家远,在一天夜里杀了自己“躺在铺上的、饿得就快要断气”的儿子,煮了吃了。

刘家远被捕后,一五一十地交待了他的罪行。说就是不想让他儿子再受罪了。还说他的想法,是吃完了儿子自己也死了算了。

刘家远被枪毙前一天晚上,监狱破天荒给他端来了一碗大米饭。据同号的犯人说,刘家远竟把米饭放在地上,先祭了一番死去的儿子,嘴巴里不知道念念叨叨些什么,然后几大口就把一碗饭吃了个精光。

原信阳地区专员张树藩在《信阳事件:一个沉痛的历史教训》中写道:

信阳五里店村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女孩,将其四五岁的弟弟杀死煮了吃了。因为父母都饿死了,只剩下这两个孩子。女孩饿得不行,就吃弟弟。这个案子送到我这里我很难办。法办吧,是生活所逼。我想了一个晚上,第二天还是把这个小女孩抓起来了。我的想法是,不抓起来也是饿死,不如让她进派出所,还有口吃的。(杨继绳:《墓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