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要重北洋十七年?

 

 

学荣

 

 

      
一些年
者未必知道:我们中国人,曾经有一次全面试验民主宪政的机会,那次机会就是在1912年,清政府倒台,共和了,中国人摩拳擦掌,模仿美国等西方民主国家,搞宪政。


 


      
可是结果呢?失败了。不但失败了,而且还以延绵的内战告终,尸横遍野。不但如此,国民党为了从北洋军阀手中夺权,不惜打出“打倒帝国主义”的民心口号,结果不但打了内战,还由此间接引发了外敌的入侵。


 


       
以上这些,也许读者们听起来觉得闻所未闻,甚至有点离经叛道。但是,这是我的见地,一两千字无法详谈,但是,我的几本著作,有详细的剖析。


 


        
于是,这就引发了我思考:为什么中国人第一民主宪政试验,是以失败告终?是谁的责任?军阀有没有责任?革命党有没有责任?而所谓的“人民”呢,又有没有责任?


 


        
我们是否需要重读北洋十七年——也就是1912-1928年——的历史?


 


        
不少读者也许仍然秉持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迷信和神化。但是事实上,这部《约法》,不但不科学,而且不平等。它对权力架构设置的不合理,是其后数次政坛动荡的根源。正因为如此,所谓“护法”,其实并不具备绝对的正义性。


 


        
宪政的失败,从宋教仁被杀一案开始。事实上,哪怕是在民主国家,政治家遭到暗杀,抑或贿选之类的事情,屡见不鲜。当年,革命党人选择了内战,号称“二次革命”。正统史家一直讴歌这次暴力抗争的合法性。但是,我们不妨平心问一句:违宪的事情,时有发生,是否每次都必须要打内战?如果是这样,那么打到何时为止?


 


        
在宪政框架之下,刑事案件,违宪案件,应该走司法解决的路子,即便要武力造反,至少也应该在司法救济途径穷尽之后,再来组织也不迟。


 


        
由于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的存在,民主宪政体制有一个“自我纠错”的功能,这个功能尽管缓慢,但是这个功能是客观存在的。因此,枪杆子里求民主,似乎不但不必要,而且不应该。


 


        
北洋军阀最为人诟病的,是“军阀混战”四个字。可是,历史说教刻意隐瞒了的内幕是:军阀屡次混战,基本上都直接、或者间接地与革命党有关。


 


        
由此,我们不得不说:要真正读懂北洋十七年的历史,我们必须要站在一个客观、中立的立场,我们既不要偏袒军阀,也不要偏袒国民党,只要做到这一点,那么以下的结论,似乎是不难得出的:


 


  
     是北洋军阀和国民党,联手摧毁了中国人第一次民主宪政试验。


 


       
我们中国人据说还有一个宪政梦,既然如此,弟以为:重读北洋十七年,汲取经验教训,甚为必要。


 


        
冯学荣著《从共和到内战:见证北洋十七年》香港中华书局出版,繁体字版,不删减。淘宝网链接:http://item.taobao.com/item.htm?id=37576575890&spm=a310v.4.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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