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奧斯卡最佳影片是《12 Years A Slave》(被奪走的12年),我並非馬後砲,一早覺得這部片是徹頭徹尾的「得奬格」,講種族、人權、自由、歷史,怎會不輕易奪走奧斯卡的芳心呢。至於戲本身,拍得略為煸情,也頗為血淋淋,目的就是要用鮮血來控訴這段160年前的黑人血淚史,戲中很多鞭打場面,每一鞭都在提醒自由的可貴。

去年才看過《林肯(Lincoln)》,稍為讀過美國歷史都應該知道林肯解放黑奴的事,在解放黑奴之前,黑人就分為自由人和奴隸兩個極端的階級,這電影是真人真事改編的,片中的主角Solomon(Chiwetel Ejiofor飾演),原本好地地是位自由人,擁有跟白人一樣的生活及待遇,但一夜之間郤被賣去成為奴隸,一去就12年,這12年就像人間地獄,不單止失去自由、身份,最重要作為一個人類的基本權利也被奪走了。

片中有兩幕戲令我最大感覺的,一是在Solomon被主人吊起時,畫面幾乎靜止的,然後其他黑奴在身邊繼續工作,郤沒有人敢去救他,那種冷漠令人心寒。第二場戲是女孩Patsey(Lupita Nyong’o飾演) 被主人(Michael Fassbender飾演) 折磨得生不如死,苦苦哀求Solomon殺死她,其絕望真的教人感動,她得到奧斯卡最佳女配角是實至名歸的。

這電影主要談及種族,固然教人反思歧視的禍害,黑人樂天的性格和對音樂的喜好,可能未必是天生的,是因歷年在艱苦中被迫鍛鍊出來的求生能力。種族歧視不只在百多年前的美國,當今世界仍然存在,世人對其他族類仍存有偏見,甚至視而不見,「大愛包容」是大理想,是文明社會應該要做的事,但可惜世上不文明的人仍然太多太多。

除了種族外,這電影也帶出作為奴僕的生存之道,就是不聽、不聞、不懂、不說,主人叫你做什麼你就做什麼,否則便被「鞭打」,乖巧的話,你會得到主人的恩寵,但奴才依然是奴才,永不能成為主人,不要說尊嚴,思想的自由也沒有。環顧身邊遠近,你我身處的社會,似乎奴才也太多了,或者連自己都不知不覺成為了奴才一份子,每日上班都被人「鞭打」,或者看見別人被插一刀也只可袖手旁觀。試想像如果你有朝一日眼巴巴地被奪走所有的人身自由,又要裝聾扮啞,你會怎麼辦? 忍受? 反抗? 想辦法逃走? 還是尋死? 這議題實在值得香港人未雨綢繆,趁尚有一息尚存,好好去思考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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