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养廉的可行性


张鸣


这一阵儿官场整风,空气紧张,公务员昔日的灰色收入加上好些的福利都没了。虽然说,那些有实权的人,实际收入未必真的减少了,但一般公务员,的确感到了某种窘迫。这种窘迫未必影响到了生计,但短时间的落差,也委实令人难受。于是乎,公务员高薪养廉的说法,借着普通公务员的叫苦声,再次浮出水面。严格地说,是某些根本没有什么困窘的大人物,对官场整肃发起的一次反击。


中国社会,资源由权力配置,已非一日,可以说,从来如此。只是说,在王朝时代,由于政府的力量有限,无法深入社会每个角落,所以,有些资源是由地方势力,或者说士绅和绅商支配的。但官府权力配置资源,依旧是主流。


按道理说,王朝时代,官员也是一种职业,做这种职业,贪腐弄钱,本身就具有风险,而且是杀头籍没的风险。如果官员能安稳地获得丰厚的报酬,过上优裕的生活,安享尊荣,似乎没有必要冒这个风险。但是,在一个官府权力配置资源的社会里,对官员权力的制约,是一个有限的常数,而官员权力的扩张,却是个具有无限可能性的变数。随着王朝的延续,官员的权力会扩张得越来越厉害。没有多少官员有这样的定力,可以面对大量的钱财过手而不动心的。贪婪是人性的弱点,一种没法彻底根除的弱点,官员也是人,不会具有超人的道德,但朝廷遏制贪腐,除了微弱的监察制度之外,主要就是靠提倡道德。


所以,这几乎成了一个规律,王朝延续越久,官员的贪腐就越是厉害。对于像明清这样,实行低俸制的朝代,官员的贪腐,混杂在大量的灰色收入之中,到了王朝末年,局面就变得愈发不可收拾。


历史上,不是没有朝代实行过高薪养廉,唐代和宋代,就都曾经尝试过。北宋之初,官俸延续五代,比较低,但很快就涨了上来。官员的收入,有正俸、衣赐钱、禄粟、茶酒厨料钱、薪炭钱、盐钱、随从衣粮钱、马匹刍粟钱、添支钱、职钱、公使钱还要加上不时赐予的恩赏等等。而且,宋代的官职,叠床架屋,互相重叠,好些人身兼数职,但并不干数职的活,不干活,兼职的俸银也给。所以,在宋代,但凡是个官儿,就吃穿不愁。但是,宋代的官员,照样贪腐,腐败程度不让别朝,不贪不占的,只是极少数特别有操守之辈。


高薪优待官员,在一个权力配置资源的结构中,只是多给了官员一些合法收入,至于别的什么,一点都看不到。


衙门的开支,不受限制,可以凭借手中的权力,找各种借口从民众和市场哪里攫取,官员的职务行为中,也存在着辽阔的灰色地带,可以从中攫取各种灰色收入。在这种制度前提下,无论高薪养廉还是严刑峻法,都无济于事。像朱元璋那样,抓住贪腐的官员,剥皮萱草,也一样遏制不了贪腐。


高薪养廉和严刑峻法是古代治贪的两极,这两极措施,被证明都没有用。若要遏制贪腐,除了建构制度制约之外,最重要的是改变社会资源配置的结构。新加坡和香港,之所以可以高薪养廉,除了惩罚措施严厉而不徇私之外,还是因为人家那里资源是由市场配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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