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德国媒体《明镜》周刊及N-TV新闻电视台的报道,一对中国来的夫妇在领取德国社会福利的同时得到了来自台北不同银行的汇款,这使下萨克森州刑警部起了疑心。这对中国夫妇1990年来到德国,曾申请避难保护,自1993年起获得德国永久居留权。自1997年到2004年间,该男子在德意志银行的帐号上得到了1400至49000欧元不等的多笔外来汇款,总计超过了10万欧元。与此同时,这对夫妇多年享受德国社会福利,这其中包括住房补贴、失业金、失业救济金和社会救济金。

位于策勒的下萨克森-不莱梅州社会法院认为,外来汇款来自台湾特工部门。在审讯过程中,男子辩护说,他只是外来汇款的托管人。外来汇款被用来招待中国异议人士并给他们提供生活费。他自己分文未得。情报部门的汇款是用来支持中国基督教民主联盟的。
但法院在没有得到汇款来源、目的及使用事宜等证据的情况下,认为该男子有权自己享有外来汇款,因此违反了德国福利法,并判处这对夫妇偿还德国40102欧元88分的社会福利费。
这对夫妇现已永久返回中国。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