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斗”是文化大革命期间的特殊用语,指群众运动中的打人、殴斗等侵害人身的暴力行为。文化大革命期间,写大字报、开批判会,凡语言文字形式的斗争,称为“文斗”。与之相对,凡动手打人,均称为“武斗”。本文着重从武斗的行为类型、领导者的政策误导以及思想文化原因等方面做初步分析,以求从一个方面反省文化大革命——这一中国历史上的悲剧。

   一 武斗的行为类型

   依据发生条件以及参与者行为和心理特征的差别,可以将武斗分为:“红色恐怖”、派别冲突和刑讯逼供三种主要类型。

   文化大革命期间,最普遍的暴力现象是对被批判者、被斗争者的殴打和折磨。红卫兵曾经称之为“红色恐怖”。

   批斗活动中的打人现象可以说与文化大革命群众运动同时产生,但是在1966年7月中旬以前,由于刘少奇、邓小平主持下的中共中央采取坚决的措施予以制止,武斗被控制在最低限度。7月下旬,毛泽东指责刘少奇镇压群众运动,并决定从学校撤出工作组,武斗之风由此抬头。尽管中共中央明确规定“要用文斗,不用武斗”,[1]但是在8月下旬至9月底的红卫兵“破四旧”活动中,武斗盛行,造成了触目惊心的严重后果。据当时官方的不完全统计,仅在北京市,8月至9月期间就有1772人被打死,其中8月底最甚,8月27日至29日三天,共有395人被打死。另据当时统计,在上海,9月1日至25日,市区489所中学中,有361所中学的红卫兵有打人行动。被打的达一万余人,被打死的有11人,被打伤的有961人。[2]

   如此骇人听闻的暴力令社会震惊,也引起文革领导者的关注。8月底9月初,中央加强了“要用文斗,不用武斗”的宣传和说服,武斗的狂潮有所回落。在北京,9月中旬以后,打人致死的现象明显减少。但是,对被批斗者的殴打和人身残害没有停止,并且往往是非常残暴的。

   这类武斗多发生在群众批斗会上、关押“牛鬼蛇神”的“劳改所”里,往往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公开进行的,带有打给众人看的意味。其基本出发点是对“阶级敌人”实行震慑和惩罚,造成革命的气势和威风。一些红卫兵散发传单,宣传“红色恐怖”。北京六中红卫兵把“红色恐怖”几个大字写在他们私设的“劳改所”的墙上。在不少红卫兵看来,不造成一点革命恐怖,就不足以显示革命的声威。“暴力行为被作为‘革命’的外在表现形式。”[3]打人一旦成了风行一时的“革命”举动,就造成一种政治压力,一种使意志懦弱者感到恐惧的压力,推动他们为了表示自己的忠诚,为了保护自己而投入暴力活动。这一点,在未成年的中学生中间表现得尤为突出。一位红卫兵的发起者回忆道:“在群众运动的场合中,第一个打人的人希望引起大家注意,打了第一下以后就没法停止。所有的人都要表示他们对敌人的仇恨,而且也只有这样才能表示他们对敌人的恨和对领袖以及运动的热爱。”“打起人来,谁也不能示弱,如果不打,就意味着革命不坚定。而同情在当时是一个很奇怪的词。”[4]

   这些青少年和被迫害者之间极少有直接的利益冲突,他们只是在观念上感到应该恨“阶级敌人”。从心理方面分析,他们的反常行为往往不是“革命义愤”和“朴素阶级感情”的自然表露,而是为了表现这种义愤和感情,或者是为了表白和洗清自己,因而要当众表现。在打人活动中,某些女中学生的凶残令人目瞪口呆。在北京,有两所著名女校的校长,被本校学生毒打致死。这或许与女青年当中常见的强烈表现欲和虚荣心有关。当时的时尚是“不爱红妆爱武装”。

   武斗不仅极大地伤害了被害者,并且吞噬着施暴者的良知,使人性中丑恶的因素膨胀,使一些本来不乏友爱、纯真的青少年变成十足的迫害狂。

   应当指出,是否参与打人还是可以选择的。事实上多数学生没有参与武斗。而且,即使是红卫兵,也不都参与过武斗,一部分红卫兵还发表通令、文章,要求坚持“文斗”,反对“武斗”。[5]因此,武斗参与者是应当自省并承担责任的。

   第二类武斗是派别武斗,指发生在对立的群众派别组织之间的暴力冲突,是由政治派别斗争发展而来的暴力较量。在行为方式上派别武斗不是单方的施暴,而是对立双方有组织的战斗,这是它与“红色恐怖”武斗的显著差别。

   派别武斗发生在群众组织分化为政治观点对立的两种或多种派别以后,出现的时间晚于“红色恐怖”武斗。1966年9月,首都红卫兵纠察队西城分队为反对北京地质学院东方红公社学生在地质部的静坐,动了拳头,这是早期派别武斗的实例。同年12月,上海发生“康平路事件”,上海工人革命造反司令部向闯进上海市委大院的捍卫毛泽东思想工人赤卫队上海总部的两万工人发起暴力进攻,两派工人在上海的其他地点同时发生冲突,这是最早发生的大规模派别武斗之一。

   1967年夏季,派别武斗遍及全国,达到前所未有的激烈程度。同年夏秋,毛泽东为了控制局势,实现他的文化大革命战略构想,加强宣传,强调反对武斗。至1968年秋,群众组织相继解散,派别武斗逐渐消失。但是在个别地区,武斗仍然时断时续进行到七十年代初。

   派别武斗的目的是用暴力压倒或者消灭政治上对立的组织或者派别,保护和发展自己的组织或者派别。武斗的宣传口号是:用鲜血和生命保卫毛主席、保卫毛主席的革命路线。武斗双方同时高举红旗,高喊毛泽东语录而互相厮杀的惨剧并不罕见。然而派别武斗屡禁不止的更深刻原因在于争取自己一派的政治权力。派别的形成具有复杂的政治和社会原因。派别一旦形成就要争夺自己的政治利益。1967年夺权以后,两派争论的问题,诸如左派的地位、对军区“支左”的评价、结合哪一位领导干部、革命委员会中的席位分配等等,实质上都是为了攫取权力。政治权力的争夺是比“保卫毛主席”更直接、更现实的目的。这就是毛泽东多次亲自批示禁止武斗,仍然收效不大的原因。

   派别武斗常常是有组织进行的,至少进攻的一方是进行了部署的。武斗的方式从挥舞拳头棍棒到动用武器,从小股偷袭到成千上万人的“大兵团作战”,无所不有。许多强大的群众组织成立了专门的武斗队。

   由于中央三令五申禁止武斗以及普通群众的强烈反感,派别武斗的组织者在宣传上往往极力推卸自己一方的责任,指责对方“一小撮坏头头”挑起武斗,声称自己方面是受害者,是迫不得已的自卫,是为惩罚凶手等等。这些行为特点与国际国内政治斗争中的武装冲突十分相似,而与打给人看的“红色恐怖”武斗不同。

   派别武斗造成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目前尚未见到全面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统计。仅四川省宜宾地区的三次武斗,就造成两千多人死亡,八千多人伤残。[6]派别武斗的直接受害者是参加武斗的群众组织成员,大部分是青年。据报道,仅重庆的一座“红卫兵墓”,就埋葬了近五百名武斗死难者的尸骨或者骨灰。[7]派别武斗造成双方群众强烈的仇恨。一次暴力冲突往往酿成另一次报复行动,一次更大规模的武斗。如此恶性循环,愈演愈烈,欲罢不能。

   武斗不得人心。派别武斗促使很多普通群众由运动的积极拥护者和参与者转变为退避的逍遥派。当时,人们很难在理论上立即认识文化大革命的荒谬,却很自然地在感情上厌恶群众之间的厮杀和对公私财产的公然毁坏。当派别头头和武斗悍将们头脑发热时,普通群众对运动越来越冷淡,二者同步发展。经过1967年至1968年的“全面内战”,文革运动的群众基础已经全面动摇。

   第三类武斗是刑讯逼供型的武斗,指在“群众专政”等各种群众性的违法和超越法律的关押、审讯当中的暴力行为,这里暂不涉及国家专政机关的暴力行为。

   这类武斗的目的在于通过拷打、折磨,取得口供。这种武斗在群众运动中很常见。不仅在群众组织私设的公堂,而且在革命委员会、党委、工人宣传队、解放军宣传队、军管会等官方和半官方组织领导的群众性的专案审查、群众专政队、学习班当中,也时有发生。

   逼供中的暴力行为都是秘而不宣的。尤其是各类专案审查的工作人员,更是对此讳莫如深。对外界,他们总是唱反对“逼供信”的高调。

   二 文革领导者的政策误导

   文革领导者的政策误导是造成武斗频频发生的直接原因。文革领导者,即“以毛主席为首的无产阶级司令部”或者“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原则上不赞成武斗,多次郑重申明:“用文斗,不用武斗,这是党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的一项重要政策。”[8]但是,文化大革命在理论和总体指导方针上的错误,不可避免地导致严重的动乱,致使群众暴力行为发生。不仅如此,“用文斗,不用武斗”的政策在具体实施中,还常常因为领导者发动和领导群众运动的需要而被打了折扣,某些作法甚至直接助长了武斗的蔓延。当然,所谓“触及灵魂”的“文斗”也是完全错误的。文化大革命对全民族的摧残,更多地是通过“文斗”实现的,这里姑且不论。

   毛泽东决定文化大革命群众运动采取无产阶级专政下的大民主的方式,自下而上发动群众,揭露阴暗面,冲击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揪斗所谓“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这种史无前例的运动方式抛开地方和基层的党政组织体系,由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共中央直接领导群众。但是,实际上中央很难有效控制局面,因而各地不同程度地出现混乱和无政府状态,造成了群众暴力赖以滋生的土壤。

   就政策的具体实施而言,文革领导者将群众的暴力行为视为革命左派的过激举动,是“支流”,担心严厉制止的作法会打击左派的积极性,给运动“泼冷水”,所以没有果断实施禁止武斗的政策。这是红色恐怖类型武斗得以肆虐的政策原因。

   1966年6、7月间,刘少奇、邓小平主持中共中央工作期间,十分注意制止混乱和暴力,向全国推广了北京大学工作组处理“乱斗”(包括打人)事件的办法。但是,毛泽东却指责工作组镇压群众运动。由此,很多领导人在群众运动面前缩手缩脚,担心重蹈刘少奇的覆辙。

   8月8日,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十六条》)提出:“在进行辩论的时候,要用文斗,不用武斗。”但是在同一个文件中又说:“毛主席经常告诉我们,革命不能那样雅致,那样文质彬彬,那样文良恭谦让。要让群众在这个革命运动中,自己教育自己,去识别那些是对的,那些是错的,那些作法是正确的,哪些作法是不正确的。”[9]这就给群众运动中违背常规,违背法律的激烈行为提供了政策依据。

   红卫兵“破四旧”活动开始以后,《人民日报》和所有的宣传媒介都异口同声地赞扬和欢呼红卫兵的“革命行动”“好得很”,并且声称:“谁要是反对革命学生的革命行动,就直接违背了毛主席的教导,违背了党中央的决定。”[10]因此,红卫兵有恃无恐,暴力行为有增无已,而很多群众和干部对暴力十分反感却不敢出面坚决制止,“怕给群众运动泼冷水,怕被围攻。”[11]

   8月24日以后,红卫兵打人致死的恶性事件激增,文革领导者感到问题严重,才通过报刊社论、首长讲话等形式,要求红卫兵:“不要动手打人。斗争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斗争那些地、富、反、坏、右分子,也是这样。武斗只能触及皮肉,文斗才能触及灵魂。” [12]地方党组织也发布通知要求制止武斗。[13]

制止武斗的方法是劝说,而不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部长谢富治在公安系统的会议上说:“群众打死人,我不赞成,但是群众对坏人恨之入骨,我们劝阻不住,就不要勉强。”“打死人的‘红卫兵’是否蹲监(狱)?我看,打死了就打死了,我们根本不管……不能按常规办事,不能按刑事案件去办。……如果你把打人的人拘留起来,(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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