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是復活節公眾假期,又是一年一度激起不少打工仔女憤怒的日子。職工盟爭取多年將法定假與公眾假看齊,劃一讓所有打工仔女可以享有17天勞工假,紓緩假期上的貧富懸殊。可惜政府研究兩年原地踏步,敷衍全港只享12天勞工假的打工仔女。(復活節三日假期、佛誕及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共五日並非勞工假,詳見。)

研究三年得個桔

張建宗早於2011年12月21向立法會表示,勞工處已要求統計處收集現時放法定假期及公眾假期的人數及行業資料,在2012年上半年將報告提交勞顧會及立法會討論。並不排除就此作全港公開諮詢。但在2012年7月4日,即梁振英新政府上場,以及原訂提交研究報告的日子,張建宗重覆上述的說話,只是提交報告的時間推遲至2012年底。如是者這段說話不斷重覆,除了日期不斷推遲外,所謂研究完全沒有進展。打工仔女不禁質疑,勞工處的官老爺究竟有沒有上班?審計處要不要調查一下,為何一個簡單的數據收集需要花費近三年的時間才能完成?

張建宗重播事件簿

播帶日期/當時承諾提交報告日期

2011年12月21日/2012年上半年
2012年7月4日/2012年底
2013年1月25日/2013年內
2014年1月27日/沒有交代日期(發言者為勞工處長卓永興)
2014年4月3日/2014年底至2015年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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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嘆慢板你死你事

張建宗及一眾勞工處的官老爺,老早已經享有17天公眾假期,當然還包括五天工作周。對於全港數以百萬計打工仔只得12天勞工假,根本就沒有放在心上,要不然為何研究了近三年仍然沒有結果?我們估計,張建宗又必然搬「中小企加重負擔」或者「影響營商環境之類」的說法來推搪。

但根據政府自己的數字,2008年估計推行17天勞工假只會增加12.8億元。計算由2008年至今的工資增幅,這個數字大約提升至16億元。但16億元僅佔整體薪酬開支5,278億元的0.3%。0.3%會影響營商環境?政府別當全港打工仔女是傻的吧?

全球68個有年假及公眾假期的國家,年假及公眾假期的平均數為29日。即使將勞工假增加至17天,連同年假7天的總假日數不過24天,仍低於國際的平均水平。

同一企業內放假大細超

職工盟發現不少企業內部都出現放假大細超的情況,即部份的職位及部門就可以放取17日勞工假,但其他員工就只享12天。例如新巴及城巴管理層就是放取17日公眾假,近七成的員工,包括車長、站長、外勤員工及車房員工等卻只有12天。太古可口可樂廠也有相同情況,經理級或以上就享17天,佔總數八成的基層員工就只有12天。清潔公司ISS及衛安押運管理層就放取17日,前線外勤的清潔工及押運員就只有12日。「一司兩制」情況十分普遍。這個正正是由政府一手製造出來的。

梁振英要做一早可做

2008年職工盟李卓人提出動議劃一17天勞工假,當時立法會60名議員中,34票贊成,1票反對,17票棄權,8人沒有投票。就連張宇人也只敢投棄權票,可惜在分組點票制度下被否決。但這個投票結果顯示,只要政府願意推行,當年立法會已經夠票通過。相信今天要通過亦沒有難度。只不過梁振英名為基層,實際不敢得罪商界,在17日勞工假及其他勞工議題上一再拖延及違背承諾。

職工盟要求政府馬上向立法會提交僱員放法定假期及公眾假期的數據,並儘快提交草案,將勞工假期及公眾假期看齊,劃一17日勞工假。

文:潘文瀚(政策研究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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