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香港的工傷問題十分嚴重,根據勞工處資料統計,去年共有四萬宗工傷意外,死亡人數達196人。目前《僱員補償條例》下的漏洞,亦容易令僱主逃避責任。勞工處亦一直拒絕正視問題,宣傳工作也有意無意將責任推卸至工人身上,宣傳廣告大多是呼籲工人要注意安全。工業傷亡權會倡議將「國際勞工組織」的「世界工作安全健康日」,更名為「國際工殤紀念日」,給予工殤工人更多尊重。

僱主隱瞞工傷

香港每日也發生不少工殤,今年1月份,任職保安的區先生在大廈巡邏時左腿不幸被狗咬傷。僱主居然沒有為其上報工傷,導致其受工傷之後醫療費用無人買單,無法拿到法例規定的每月五分四人工。在此情況下,區先生只能四處借款,補貼家中的日程開支。區先生至今左腿行走依然有困難,而家中八旬父親只能送回鄉下,使他無法盡到「做兒子照顧父母的責任」。

更讓區先生氣憤的是,當他向勞工處上報工傷時,勞工處反而讓他去申請綜援。「我感到心裡好難受,」區先生向獨媒記者表示。「我甚至感到勞工處不僅沒有幫助工人,反而是和僱主站在了一起。」

區先生只是近期工人投訴僱主瞞報工殤的一例。根據工業傷亡權益會的統計,今年以來,平均每月就會收到2至3宗工友投訴,主要涉及大型或政府工程,疑建築商為免工傷紀錄影響工程投標,或避免影響安全評分而故意隱瞞。建築業的暪報情況,當中不少涉及南亞裔工人,因其語言不通較少獲得相關法例資訊而被欺壓。

20140413_151448

在昨日「瞞報工傷嚴重,工友身心受壓」記者招待會上,工業傷亡權益會列出了僱主為了瞞報工傷,而使出的種種招數,包括瞞天過海、威逼利誘、拖延不報鬥耐力等。

工業傷亡權益會認為,僱主瞞報工傷的情況日益嚴重,主要由於安全指數評級越來越重要,對公司投標工程、保費及公司之間合作造成影響,而勞工處又執法不力,任由僱主無理不承認工傷,對工友身心及家庭造成嚴重的傷害,勞工處的辦事不力間亦接增加了法援及綜援的負擔,令原來應由保險承擔的責任轉嫁至其他納稅人身上。

僱主違法罰則低

另外,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陳錦康指出,瞞報現象猖獗的最主要原因「在於僱主瞞報的違法成本低。所以工業傷亡權益會也在爭取通過法律途徑,加大對瞞報僱主的檢控力度。」

工業傷亡權益會亦在幫被工傷被瞞報的工友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如區先生一案,就得到了工業傷亡權益會的幫助,目前正在進行法律程序。但據跟進此案的社工,法律程序一般要走約兩年時間,有的甚至更久。

工殤紀念活動:呼籲修法、設立工殤紀念日、紀念碑

工業傷亡權益會亦同時舉辦了工殤紀念活動,主題一是要求成立428工殤紀念日及紀念碑,二是檢討僱員補償之不足,並作出建議。

「4月28為國際工殤紀念日,是為了向工傷、工亡的工友表達認同,」陳錦康表示。「目前政府現在只是將4月28日定為安全健康日,沒有表達出對工傷、工亡的工友的認同這個意思。因此,我們還會繼續爭取將4月28日設為工殤紀念日。」

至於向工傷、工亡工友致敬的工殤紀念碑,陳錦康則表示政府以在尖沙咀科學館裡為工友所設的牌匾為藉口,認為無需要再另行設置工殤紀念碑。「政府這樣的態度完全沒有誠意,無法表達政府對工友的敬意,」陳錦康說道。

20140413_150554

勞工處職業安全及健康部2013年6月公佈的數據顯示,2012年共有約四萬宗職業傷亡個案,工亡人數達196人。其中,建造業首當其中,2012年建造業共有3106宗工業意外,死亡那個人數為24人,較2011年均有所上升。

倡上下班列入保障範圍

在修法建議的層面,扎鐵團結工會主席黃惠民表示,2008年曾有五名工友在落馬洲上下班期間因交通事故喪生,卻因為《僱員補償條例》中沒有將上下班期間發生的意外列入工亡的範圍,工友家屬沒有得到任何賠償。

因此,他呼籲擴大勞工保障的範圍,把上、下班途中受傷僱員均納入僱員的補償範圍。而在今天的活動現場,工業傷亡權益會亦舉辦了簽名活動,號召在場的聽眾簽名支持將「上下班途中受傷」列入僱員保障範圍。

另外,職工盟組織幹事羅家興則強調,現時香港的勞工法例從七八十年代延續下來,已經不能夠完全地適應香港的勞動力市場的現實,修法極為有必要。

工業傷亡權益會還提出對於制定長遠職業安全政策的必要性,包括由政府出資,成立僱員中央補償基金,填補患有長期慢性職業病、工作流動性大的工友在診斷出職業病後,卻無法確定僱主,無法獲得工傷待遇的漏洞。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墙外新闻实时更新 欢迎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