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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广新闻台V#东广快讯#因曾代理任建宇劳教案、“上访妈妈”唐慧案的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浦志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今天下午1点30分,浦志强的外甥女、同为华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屈振红发布微博称,浦志强律师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今天凌晨被海淀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关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令狐春0961:记得@慕容一村 曾说过:「如果你单独面对的是一个流氓,你惹不起还能躲。但如果你面对的是一个流氓的制度,那么你惹也惹不起,躲也躲不起,唯一的选择就是改变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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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心1984:去年最艰难的时候,浦志强律师曾给了我莫大帮助和心理支持。后来又有幸有过一面之缘。为防备万一写下委托书的时候,他是我们心里的首选。今天他有事,我只想说:如果他有罪,我“同罪”。当把牢底坐穿变成荣耀,那些作恶的人呐!从高高在上的决策者,到直接实施迫害的帮凶,别以为谁能逃过历史的审判。

浦志强
易胜华律师V:该抓的,你们不抓,让他继续兴风作浪。真正为民请命的,你们却抓了。你们下得了手????你们好意思审????你们有资格诉????你们有胆量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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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树林律师V:必须释放浦志强!抓律师是今后司法改革的方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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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桥-坚定地活着:浦志强2013年12月20日获得了《中国新闻周刊》评选的“影响中国2013年度法治人物”,现在他这样的人都抓,这是作死的节奏吗?

叶恭默V:在伟大的政改和司法改革即将启动之际,哈尔律师已被刑拘。哈儿家人希望此事不要扩散,理解他家人的心情,但长期的经验证明,捂住不传播是错误的,广泛的关注和呼吁,结果只会好而不会更坏。而且这属于公共事件,消息传开,很难不引发关注和关注升级。(此贴已抹去住址信息,前贴删除,请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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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侠老高:[围观][围观]//@无师自不通:敢不敢让浦大律上电视自黑? //@审核中的微博:放人 //@法政点评:[钟] //@放炮台主: 这是一起严重的政治事件;
何三畏V:拜托!这人食量大,又有糖尿病,不禁饿,你们要适当照顾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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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昌平V:他很少沾酒,对喝茶挺讲究的。
袁裕来律师V:食量有点过分了。
@慕容一村:我因为身在国外,未能与会,但也写了书面发言稿。浦志强的寻衅滋事我也有份。现在我在悉尼大学的工作还未做完,请当局宽限两个月,七月初我一定回国自首。好男儿逢如此世道,不坐牢更待何为?
历史钩沉:所有公民都应该同罪!@慕容一村 我因为身在国外,未能与会,但也写了书面发言稿。浦志强的寻衅滋事我也有份。现在我在悉尼大学的工作还未做完,请当局宽限两个月,七月初我一定回国自首。好男儿逢如此世道,不坐牢更待何为? @王瑛 申请同罪

周燕310@王瑛0106 大姐申请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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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侠杨金柱:杨金柱愿意担任著名律师浦志强的辩护人: 杨金柱愿意担任著名律师浦志强的辩护人 经过核实,著名律师浦志强昨晚因为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海淀区公安局刑事拘留,被关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杨金柱…文字版>> http://t.cn/8sdUs9t (新浪长微博>>http://t.cn/zOXAa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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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律师vV:别的做不了,我只能先报个名。我愿意为兄长、前辈浦志强律师辩护。谴责这样假法律之名的乱法行为。

监政铲腐:【律师被滋事证明公权可以肆无忌惮滥施淫威,中国正进入军管时代?】死磕律师,你们还能依法坚定不移地死磕吗?@斯伟江:著名律师浦志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海淀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关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浦志强简介:http://t.cn/8srsX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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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亚超律师V:【浦律确定被刑拘,涉嫌寻衅滋事】昨晚十点多有消息传出,我不信。打浦律电话,通话中。后再打,关机。我以为是虚惊,太多人询问,不胜烦扰而关机。今问华一所朋友,竟是真的。所谓寻衅滋事,大概是关于一敏感事件的学者聚会。我们真到了韩国《辩护人》的境地。逼得律师们只能勇往直前抗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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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甫律师V:当老浦被拘,方发现寻衅滋事罪名之滥用已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网上说几句话,寻衅滋事;吃饭聚餐、寻衅滋事;为维护自身权益找领导反映问题,寻衅滋事;开个研讨会纪念纪念某个事件或某些人、寻衅滋事……只要是官员觉得不爽的,都能拿寻衅滋事罪套住你。干脆换个直接点的罪名:公民让领导不爽罪!

大案V:中国《辩护人》即将开演……愿为他辩护的律师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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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现wt:当你在一个充满了恶的环境中去伸张正义和追求公平时,人家就会说你是没事找事,而没事找事有个法律名字叫"寻衅滋事罪",以前这个罪基本上是针对社会上的小流氓打架闹事的,不过这两年逼格被大大拔高,从体力活转为脑力活,凡社会精英在思想上没事找事的都一律冠以寻衅滋事罪。@袁裕来律师 @徐昕
检察官杨斌:有人坐牢了,貌似是坏事,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却未必是坏事,历史终于走到了这一天:公权要动用牢狱来关押异见者,而成就一位真正的异见领袖,正需要牢狱的历练,这是怎样的成全和默契?有时候真觉得,我党正在用一种特殊方式成就他的对手,不信?十年后再看。

大案V:【今日大案——此处应为敏感词】看到今天的微博满屏都是某律师,我们的编辑心里都很不是滋味,心酸中夹杂着一丝欣慰,叫人特别难受。话不能多说,你们都懂。但愿好人不只有天助,更有人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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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刘卫国V:老浦坏事干的太多终于进去了,历数他的罪恶实罄竹难书!劳教没废,他就叫着废劳教;老虎还没三四五六规,他就嚷着老虎要出事儿了;这不,又瞎开“50周年一半研讨会”。把自己搞进去了,实属罪有应得!我除了举双脚丫子赞同之外,实在无以表达我之快感。只说一句:老浦,愿分兄之牢饭一杯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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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雪忠:昨天我发出“当今中国法律人的使命”一文,今天便得到浦律师被刑拘的消息。我已不知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只能以同行与朋友的身份,用这篇小文章向浦律师致敬:在这个强权肆虐的国家,他是最勇敢的强权阻击者;在这个人权不彰的国家,他是最杰出的人权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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