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多事之秋,有必要再谈一下“枪口抬高一寸”的故事。这是典型的中国人编造的故事,体现了极权高压之下的梦想方案,一种“中间道路”,其实质是一种乡愿。

这个故事讲的是:柏林墙矗立的时代,很多东德人冒着生命危险离开祖国到西德,至少有一百多个东德人在试图翻墙时,被守墙卫兵士枪杀;德国统一之后,这些士兵受到审讯。他们辩解说,执行命令是军人的天职。法官诘问:你何不将枪口抬高一寸?

我曾经和一些中国学者就此问题询问了两位当事者、曾经负责此类刑事审判的前柏林市总检察长Christoph Schanefgen和前高级检察官Bernhard Jahntz核实这个故事,他们断然否定:没有这样一个案子。

我还记得当时的情景。对于中国人来说,而是一个多么感人肺腑的故事啊,我们希望得到确认。两位检察官开始还礼节性地回想一下,对于我们继续的追问则显得有些不耐烦:法官不可能那样说话!

开枪射杀越墙者的士兵们的确受到了审判。其中最出名的一起官司是Chris Gueffroy案。1989年2月6日,东德青年Chris Gueffroy和朋友Christian Gaudian认为,党和政府已经启动改革,翻越柏林墙可以射杀的规定已经废除了吧?于是他们决定去翻墙。很快他们就得到了答案,只是代价太沉重,Chris Gueffroy连中十枪,当场殒命,被称为最后一个翻越柏林墙被射杀者。Christian Gaudian受了重伤,结果还被抓去审讯,获刑两年。几个月后,城墙倒塌,他重获自由。

杀人的士兵是Siegfried Lorenz and和Hans-Joachim Böhme,他们因此受到东德政府的表彰和奖励,墙倒之后则成为被告。官司一直打到高等法院。

至少在这个案子里,看不出士兵有“枪口抬高一寸”的任何意图。不过两名射杀者在法庭审讯中的确以执行命令为理由进行辩解。

法官不会说“枪口抬高一寸”这种心灵鸡汤,而是对士兵的辩解进行了认真的法理考证。简单地说,东德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和自由不可侵犯,士兵杀人所依赖的《边境法》就违宪了,乃非法之法。同时,东德加入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公约规定“人人有自由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在内”,“人人有固有的生命权,这个权利应受法律保护,不得任意剥夺任何人的生命”。

尽管如此,杀人者辩解说,我不懂法律,怎么知道它违宪与否?而且,我执行命令,何错之有?

对于这样的问题,法官对士兵失去了受教育的机会因而没文化还被洗脑表示同情,也认为他们没有审查上级命令的义务,但是法官认为,并不需要太多的教育,凭常理可知,这样杀人明显不对。就凭东德社会的道德感,大多数人也认为不该枪杀越墙者。

也许有士兵在执行违背良知的命令时,偷偷将枪口抬高一寸。这真的令人感动,也值得所有生活在极权恐怖中的人学习。然而,如果把这样的“小聪明”当作全部,用感人故事替代正义原则,用统治者的良知启迪替代对反抗力量的直面压力,用抬高枪口替代迎着枪口,那就本末倒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