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泽按】我与许多人有过合作,但与徐友渔老师的合作最为默契且让我受益匪浅。因此,近年来,友渔成为我联系最多且无话不谈的良师益友。2010年4月,我和许志永、老虎庙采访友渔,他当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我们只是想过真实的生活,这在现在仍然还需要有一定的道德勇气,但代价比林昭时代、遇罗锦时代小多了。我和崔卫平出访捷克时,与七七宪章签署人见面,被问到:你们被开除公职没有?你们被捕坐牢没有?我们都很不好意思的回答:还没有。” 现在他终于身陷囹圄。友渔已经67岁了,去年做过两次手术,又查出糖尿病。因此,他的入狱让我更为揪心。我因为无法替他受难,内心倍受煎熬。朋友让我写一篇文章介绍友渔,我想了许久,终因种种顾虑而未能提笔。《抗拒》是徐友渔专为《遭遇警察》一书而作,现刊登出来以飨读者

徐友渔,《零八宪章》签署人,退休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曾在英国牛津大学、布里斯托尔大学、雷丁大学,美国哈佛大学、台湾中央研究院、香港中文大学作访问学者,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和法国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任客座教授。 长期研究语言哲学、政治哲学、当代中国社会思想和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发表《“哥白尼式”的革命》、《形形色色的造反》、《自由的言说》、《直面历史》、《蓦然回首》、《不懈的精神追求》、《中国当代政治文化与西方政治哲学》等著作。 有感于官方对《零八宪章》签署人的追查与压制,发表“我为在《零八宪章》上签名负责”,二00九年三月,与莫少平、崔卫平一道,赴布拉格替刘晓波领取人权奖,二0一0年九月,致信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请求把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刘晓波,二0一0年十月,与崔卫平等一道,发起知识界人士“关于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声明”。

二00八年五月,徐友渔对广州市民作演讲

 《抗  拒》

徐友渔

和绝大多数中国人一样,我不喜欢与警察打交道。警察找上门来,一定意味着发生了某种不同寻常、不祥的事情,所以,中国警察的口头禅是:“你没有事?没有事我们怎么会来找你呢?”确实,中国人早就养成了一种良民心态,认为警察的出现,提示了某种违法的事情业已发生。警察,不管有没有穿制服,都象征着神秘的力量,他们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他们可以玩弄小民于股掌之中。警察是日常生活中的恐怖因素,他们的到来要么表明大祸即将临头,要么让你的生活蒙上深沉的阴影,使你疑神疑鬼、自我折磨、心神不安。 记得大约是在一九七0年——那时我是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在四川省安县,县公安局两个人来生产大队找到我,要与我谈话。一霎时,其他知青像枪响之后的麻雀散落在四周,紧张不安地窃窃私语,那两个人走后,同伴们小心翼翼地走过来,眼光闪烁地问我是怎么回事。我说:“县城里的‘农业学大寨’展览馆被人放火,公安局分析是知识青年干的,有人告诉他们,上个星期日兼赶场天[1]我去了县城,于是来调查,要我交代那一天的所有活动——去过县城的哪些地方,见过哪些人?”我虽然交待得一清二楚,但不安和不祥的心情一直没有消除,谁知道今后还会发生什么事情?谁知道暗中会有多少双眼睛盯住我,背后还有什么样的调查?我分明从几个同伴关切的眼神深处觉察到一丝喜悦,那时招工回城的风声已经出现,知青之间开始形成竞争关系,我“被公安人员找过”的传言飞快地散布开来,对有些人而言,我的这一层阴影不啻给他们的前景增添了几许光明。 大约从二00六年起,警察进入了我的日常生活,我知道,在中国有相当一部分公民,因为自己的思想、信念、文字、交往,警察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一开始,我很愤怒,但到后来,就像其他人一样,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这是我生活中最讨厌、最丑恶的事实。虽然与警察打交道已经有五六年了,但面对这些人,甚至在他们离开后,我从来没有平静过。每次见面、交谈都是一次反抗,有时是用心应对,有时不客气的话冲口而出。和其他人比起来,我受到警察的对待可能是最不坏的,但内心受到的伤害绝不是最轻的。我从不放弃抗拒的努力和姿态,这是在捍卫我的尊严,捍卫正常的社会生活。

(一)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一日下午五点十五分,我走出社科院大楼的电梯,盘算着时间。捷克大使馆的文化活动六点开始,新任大使约我们早一点,即五点半到达使馆,先与他喝咖啡,再参加活动。还有十五分钟,正好够走到使馆。下午三点刚过,接到JJ的电话,说崔卫平已经被拦在派出所,不让去使馆赴会。其实上午就接到卫平的电话,说学校(北京电影学院)对她发出警告,不许去使馆。我叫JJ尽快把消息告诉外界,并注意与我保持联系。接着,接到香港来的一个电话,问我此事,我证实了确有其事。再接着,接到卫平先生的电话,告诉我此事。又过了一阵,卫平本人从派出所给我打来电话。我给使馆秘书M女士打电话,告诉她崔教授肯定不能去使馆参加文化活动,请她转告大使。既然他们为了阻止卫平参加大使馆的活动在七八个小时前就对她采取行动,而我一直安然无恙,我想我去得成,完全没有被阻截的心理准备。 我一走出电梯,就被四个人围住,要我去院保卫部。我说我要先打个电话给家里,他们坚持到办公室去打,看来不想在大庭广众下引起喧嚷,我看他们坚持,而且估计确实打得成,同意了。院保卫部那里还有一个牌子,叫做“维稳办”[2],我惊讶地第一次知道,社科院还有这样一个机构。 院里的人指着一个带头的介绍说,是“市局”的,问我要去哪里,我把情况说了,强调是参加文化活动,上半部分是画展,下半部分是音乐。其实活动内容他们知道得清清楚楚,被他们监控的电子邮件说明了活动的详细内容。他们宣布:不让去。 我以前以为在这种场合会控制不住自己,会厉声斥责,但其实完全能控制住,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间异常冷静。我想骂就骂,想谈就谈,不想谈就闭目养神,甚至决定不必在每一件事情上讲道理、占上风,对警察,讲道理根本没有用处,想说服他们完全是白费口舌。那个为首的警察姓杨,身体壮实,脸上有横肉,人很凶,明明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还不肯采取陪笑脸的策略,企图与我争个输赢。他看我在谈话中宣称“一切透明”,想一点一点地掏我的话,谈出如何组织关于刘晓波获诺贝尔和平奖签名一事,我当然不谈,他用我的话“无事不可对人说”来激我。我说,我固然没有任何可隐瞒的,但事实证明,你们会歪曲人们说的话,利用这些话做成陷害人的证词,我当然什么也不说。他拿我一点办法都没有。 捷克使馆的M女士电话打到我的手机,我用英语把情况详细说了,请她转告大使。协助警察行动的社科院“维稳办”的一个年轻人大概能听懂几句英语,以为可以捞到几根稻草,指责我与外国人有联系,不爱国,等等。我正气不打一处来,这家伙敢往枪口上撞,我就大发雷霆,训了他一通,我最后说:“你们毫无理由地阻止公民的正常活动,在光天化日之下剥夺公民的自由,他们干了这么赤裸裸的非法的事,还有脸给我谈什么‘爱国、守法’,真不知天下还有‘羞耻’二字!”这小子一句话也没有回,在往后的时间老实多了。 过了六点,这帮人要吃饭,他们要我跟着一道出去,进饭馆。我坚决不去,他们买回来一些盒饭,再三邀我吃,我坚决拒绝了。我宣布,我的饭必须回家吃,扣我三天,我就三天之后吃。我确实是作了这样的准备,下了这样的决心。如果我同意跟他们一道出去进饭馆,他们一定会趁机胡吃海喝一顿,反正都算在我这个“项目”上,这次,这帮人只能在办公室里吃盒饭,啃炸鸡腿,兴致明显不高,我的拒绝对他们造成的损失是实质性的,想到这点我心中略微泛起一丝快意。 这帮家伙一定要和我说话,我怕谈政治会忍不住骂人,主动谈旅游,结果谈得十分投入。那个市局的杨姓警察附和谈了一阵,看我掌控了局面,就不干了。后来我懒得谈,闭目养神,他们说什么,挑起什么话题我都不应。再后来,我想抓紧时间看点东西,把提包里装的一大堆学术刊物翻出来,逐本浏览。 八点三十八分,扣押结束,估计是使馆那边的活动完了,离开维稳办,坐警察的车回家,我坚持要自己回去,他们不干。我提到要把今晚的故事写出来,院里的人显得有些害怕,不断劝:“没有什么好写的,何必呢!” 那个警察则表示他才不怕呢,我说:“我知道你们是什么都不顾忌的。” 路上,那警察说希望我今后不要做……,说不下去,我接住说:“不要做你们不高兴,不准做的事,而不是违法的事”,他想辩解,说凡是与刘晓波或诺贝尔和平奖有关的事情都是绝对不许做的。我不与他纠缠,没问凭什么不许,只是追问他为什么连使馆的文化活动都不准参加,这与刘晓波和诺奖可是一点关系都没有啊。他说原因“你自己心里明白”,我一听这话就冒火,说:“这是你们警察非法剥夺公民自由的口头禅,我就是不明白。警察凡是无理拘禁公民,根本讲不出道理时总是说别人‘自己知道’,‘心里明白’,这是天下最不要脸的道理。”。“不要脸”这几个字看来把这杨警察激怒了,他凶狠地吼叫起来。我本来可以与他争论,告诉他为什么这是“天下最不要脸的道理”,但想一想,算了。他可以在对我大叫大吼中宣泄怒气,那还不如让他把火窝在心中,慢慢品味、消化。 回家后,首先给卫平打个电话,告知刚进门。然后吃饭。 第二天,我发了一封信给崔卫平,以下是信的全文。  他们是在疯狂报复  卫平: 我从昨天下午五点十五分到八点三十八分被北京市公安局(自称)警察和社科院保卫局人员扣押在院维稳办,一直到现在,都在想一个问题,他们为什么要阻止我们去捷克大使馆参加一个文化活动?我怎么也想不明白,只好用我一直爱用的,昨天对警察说的“毫无必要的横暴”来解释。但是我现在找到一个原因,你看是否合理。 首先,警察对我们要去捷克使馆参加文化活动,以及活动的内容非常了解,他们监控我与使馆的电话和电子邮件联系。另外,我在抗议他们的扣押时,解释这是纯粹的文化活动,上半段是画展,下半段是音乐会,还会邀请不少其他客人。而且正如你对警察说的,我们是捷克大使馆的客人,扣押我们会造成国际关系问题。 警察警告我,不得参加与刘晓波有关的活动,我当然严词拒绝,同时也抓住机会反问:那我们去捷克使馆参加文化活动,与刘晓波毫无关系,为什么要非法禁止,警察无言以对。 我认为,昨天对我们两人的扣押纯属对于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丧失理智的疯狂报复。 首先是报复我们。在扣押期间我明显感觉到,对于我们那份“关于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声明”,他们是极端地怀恨在心。当我说自己是组织者(并且是唯一的组织者)时,警察竭尽全力想掏出组织过程的细节,这当然是徒劳的。但更重要的是,他们是在报复捷克,我想一有机会,他们还会报复挪威,而且更加疯狂。 捷克前总统哈维尔一直在国际社会大声疾呼,抗议逮捕刘晓波,呼吁把今年的诺贝尔和平奖授予他,还有其他知名人士与哈维尔一道签名。现在看来,中国当局根本没有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而是归罪于国际和国内的人士。他们当然也不去分别政府、国家与相关的民间组织和民间人士,所以捷克是他们重点报复和打击对象。 我们不但是捷克使馆的客人,而且是捷克新任驻华大使的客人,明知是与政治、敏感话题无关的文化活动,把客人扣押,当然是做脸色给主人看,不但非法剥夺了我们的自由和权利(这对他们是家常便饭),而且会引起另一个国家的不满和不快,这一点,一般情况下政府是不会轻率从事的,这么做了,就是经过考虑,就是有意为之。我们知道,这是中国很多没有教养的粗人的行为方式:用欺压客人的办法侮辱主人或发泄其不满。 我与中国一些官方人士、官方媒体的驻外记者接触过,他们与以前虚伪宣称的“大国小国一律平等、相互尊重”的态度完全不同了,除了不敢惹美国,对其他国家都瞧不起,以为随时可以使脸色,对欧洲的大国都是这种态度,何况在他们眼中的小国。对于这次刘晓波获诺奖,他们对有关的欧洲国家一定是非常怀恨与恼怒,心中想的大概是“竟敢与老子作对!”我们的获释时间,正是他们估计大使馆活动结束的时间,他们要确保我们不参加,哪怕迟到,甚至赶个结尾也不行。他们要用这个赤裸裸地含有警告和侮慢的方式给捷克新任驻华大使一个下马威,他们要用这种蛮横的态度告诉欧洲的一些国家:“得罪我,有你们好受的!”在昨晚与警察交谈中我知道,他们丝毫不在意自己的蛮横行为会给中国的声誉造成多糟糕的影响,中国的形象完全不在他们的考虑之中。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外的、野蛮的国度,虽然好些领导人和官员西装领带弄得极其昂贵漂亮。 我对昨天的事件不仅愤慨,而且失望。我宁愿有一个为了维护一党私利而精于盘算的统治集团,而不想他们是毫无理智的,动辄乱来的法外恶人,他们的行为具有作恶不考虑成本的黑社会特征。仅仅为了让他们进化这一小步,我们不知要做多久的努力,吃多少苦头。          安好!                                                                           友渔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二日上午  这封信加了标题,当然是为了发布。除了给卫平,我还给了一些使馆和媒体,不言而喻,也等于是给了警察,包括对我们采取行动的警察。

(二)

那个姓杨的警察显然不是个善茬,他明明在侵害公民的自由权利,却要说自己在执法,有道理。这种恬不知耻的态度有时会激发我的斗志,我寸步不让地与他争辩,他没有在任何一个回合中占到上风。听朋友说,一般警察在执行任务时都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私下向当事人表示,他们不过是奉命行事,吃一口饭而已,希望当事人理解配合,大家都过得去。还有的警察甚至表示佩服当事人的人格,请求对方理解自己的苦衷。不管这种态度有多少真实的成分,实际上让警察轻松地完成自己的任务,既然他们是一定会达到目的的,这种态度让双方都有台阶下,还是比较明智。当然,这种情况的发生有一定的范围和条件,前提是已经确定警察不会抓人和打人,不然,警察何苦陪小心?在二00八年之后我听说的许多事例中,警察是蛮横粗暴的,他们张嘴就骂、抬手就打,对待女性也如此,完全没有策略一说。 不过,我与杨姓警察打交道的时间不长,后来换了其他人,也不知道原因是不是他与我打交道不顺利。 记得是在二0一0年十一月八日下午,杨姓警察打电话到我家中,说要见面谈一谈,我说就在电话里谈好了,他坚持不干,我看“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最后只好勉强答应,正要商量时间,他说自己其实已经在我的楼下,于是他和另一个年轻的警察两分钟不到进了我的家门。 这次集中到一个话题,就是十月十四日由我、崔卫平等发起,一百多位各界人士首批连署发表的“关于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声明”,我们支持和赞扬挪威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的颁奖决定,呼吁中国当局以理性和现实的态度对待刘晓波获奖一事,兑现有关政治体制改革的承诺。杨姓警察详详细细地盘问声明出台的经过,谁发起、谁起草、谁联系联署人、谁发布的,等等。我当然不会如实相告,只是按预先的约定,说发起组织者就是我一人,由我负全部责任。 杨姓警察挖根刨底地讯问,叫那个年轻的警察拿出纸和笔做记录。对于警察要做笔录,我已有心理准备,在前两天,他们已经对崔卫平这样做过了。我们由此感到事态有些严重,他们似乎是在当成一件案子在办,目前正在走收集证词证言的程序。我还明白,现在对我正在做的只不过是一种形式,我们酝酿、起草、发布声明时没有,也做不到秘密行动,而警察的监控从来没有停止,我们的商量准备工作进行了整整三天,电话、电子邮件等联系一直在密集地进行,整个过程,每个人的作用警察应该知道得一清二楚。我想他们也懒得弄清楚具体的真实情况,只要有人承担责任就够了。 杨警察盘问我时露出心满意足的神色,似乎他自己也感觉到正把一张细密的网向我撒过来,而那个年轻的警察笔下刷刷地记得很用心,我心中一阵冷笑:“使劲记吧,没有用的!” 询问完毕,杨警察叫年轻警察把那几页纸递给我,要我好好读一遍,如记录有误可以改正,然后签名。我把早就准备好的话抛过去:“我不看,也不签名。” 杨警察完全没有料到我来这一手,他很吃惊,也很生气,他问为什么,还攻击我自己说的话都不敢承认。 我悠然地回答他:我对自己做过、说过的,都负责任,都承认,因为我在做和说的时候想到了法律,一定在它之内而不要触犯,所以我没有什么可怕的,我也不担心记录有误。但是,我知道完全有这样的可能,你们把这份记录中我说的话掐头去尾,重新组合,按自己的意图解释,变成诬陷我或者其他人的法律上的证词。你们在对刘晓波的判决书中就是这么做的。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刘晓波的刑事判决书中列举了十多项证词,包括刘晓波妻子刘霞和他的一些好朋友说的话,用来支持对于刘晓波的指控。我看到这些话马上就明白,这些都是一般性的事实陈述,而不是对于违法活动的指陈,本来就没有想到要隐瞒和否认的,但它们也一定不是在明知官方要收罗诬陷晓波的证词时出于配合作出的,而是官方以欺骗手段,利用人们光明磊落的“无事不可对人言”的心态在其他场合得到而移作他用。我知道几个朋友对此的抱怨,并亲自听到刘霞气愤地谈到事情的经过。对于少数知道事实真相或者有分析头脑的人来说,北京市一中院的判决书中那些移花接木的证词不说明任何问题,但对于多数不明真相的人来说,会或多或少产生“官方似乎还是有一些证据”或者“怎么刘晓波的亲友都揭发他?”的印象。 我坚信,我的言论和行动绝对是说得清楚的,但是,我决不当被警察利用、陷害的“老实人”。你们可以干掉我,但你们休想让我先挖一个坑,然后一脚把我踹进去! 杨警察看来对北京市一中院判决书的事很熟,他嘟嘟囔囔地说,那些人本来就是说了那些话的嘛,后来在判决书上作为证词公布出来,受到指责,引起议论,感到受不了,又说另外的话,又想否认。我了解晓波的那些朋友,我知道他们太坚信自己和晓波的光明磊落,他们不是懊悔说了老实话,而是震惊于司法当局的无耻。我只是做出一脸冷笑听他说,懒得反驳。 杨警察好说歹说、软话硬话,我则是一口回绝:“不看,不签名!”他们只得悻悻离去。 自那以后,我再没有碰到过这个警察。 后来和我打交道的警察一个姓郝,一个姓贾,自我介绍说是“北京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处”的。好像从这两个人起,他们的分工包干就比较固定,没有其他警察来找我。两个人中,一般是贾警察出面,只有在二0一0年十二月十日,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在挪威奥斯陆颁奖的时候,他们把我从家里带到北京郊区昌平县一个住处,作为副处长的郝警官才上阵执行任务。 有件事我一直没有忘记,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第四条,警察在执行任务时,应主动出示警察证表明身份,但与我打交道的警察我都记不清有多少批、多少人,从来没有人向我出示过他们的证件。从这件事可以看出,他们根本没有把国家的法律、规定放在眼里。

(三)

与警察打交道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大概始于二00六年。在这之前,中国社会科学院对于我公开表达自己的政治立场的干预和压制,是通过社科院或哲学所的领导施压进行的。最紧张和严重的对峙发生在二00四年,那一年是“六·四”事件发生十五周年,五月份,刘晓波组织发表了一封公开信,呼吁允许重新讨论“六·四”事件,我在这封公开信上签了名。也许在官方的眼里,这是第一次像我这样的“体制内学者”和像刘晓波这样的“民运份子”共同行动,引起了高度重视,哲学所的党委书记找我谈话,紧接着,书记、所长、副所长三人一道赶到我家里,要求我撤销签名,我当然严词拒绝。最后是副院长会同社科院监察局局长等人约见,我事前估计是要宣布开除的决定,并作了充分准备,结果以严厉宣布“下不为例”,而我明确表示拒绝承诺“今后不再参与”为结束。 大约从二00六年二月下旬开始,每年所谓“两会”前警察上门打招呼,就成了惯例。这种打招呼行动对我个人而言表面上是很温和的,就是警察上门,东拉西扯,问问“这一向干些什么”,假装漫不经心地提到“就要开两会了,注意一点”,等等。这其实是对人的尊严,对公民权利的赤裸裸的侵犯。 经历过上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中国生活的人都知道,那时有一个规定或惯例,每临逢年过节或者有什么国家大事,警察(在农村则是党的书记、民兵队长或其他显示“专政力量”的人物)就会把他们所管辖地区的“五类分子”(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召集起来训话,告诫他们“只许规规矩矩,不准乱说乱动”,“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头是厉害的”,“别妄想在节庆的日子搞鬼!”这个传统大概终止于八十年代初,从那时起,“阶级斗争”和“专政理论”不再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主旋律。现在,警察居然把早就过时并且废弃了的作法——特定日子对“坏蛋”和“危险分子”打招呼、发警告——又用到知识分子身上,这怎么不令人气愤? 这样做的荒谬与可笑还在于,如果我们认真对待所谓“两会”,那么它们应该是这样的时候,比平时更加让人想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自己行使公民权的自由是得到宪法保障的。如果在这样的时候人们有一种对于自己的国家,对于自己的公民身份的神圣感或尊严感,那么警察在这个时候的故意出现就是对这种感觉的亵渎。当人们仅仅因为表达了独立的政治见解就要被警察的阴影笼罩,就要被视为不良分子、潜在的威胁社会的人,那么警察贬损和侮辱的不仅是个人,更是对宪法的嘲弄,是在毒化社会空气。 当自称“丰台分局”的警察突然给我来电话,说因为两会即将召开而要到我家里来“谈一谈”时,我本能地拒绝。警察找了一个自以为得计的借口,说他们要了解自己辖区居民的情况,关心他们的生活。我立即说:“如果是这样,那么你应该对我们小区的每一户业主都要走访,而不是专门对我,你是这么干的吗?”他说是,他以为可以随便说。等他下一次又来找我时,我告诉他,我问了住同一栋楼的好几家住户,没有一家在相同时间段得到警察的关照,我严厉谴责他撒谎,狠狠地训斥他,弄得他极为狼狈。 丰台警察对我采取的策略是无赖式的死缠,他们从不说强硬的话,就是厚着脸皮要见、要谈,而且要在他们选定的时间。其中为首的一个姓杨,要我叫他“小杨”,但我从不使用这种昵称。他知道自己打交道的对象是教授,于是想装斯文、装好求学问,妄图制造出共同点以便有话可说。他要我把自己写的学术文章给他看,让他“学习学习”。有一次,说到过几天我会去北京大学作一个讲座,他表示他也想去听听,他“很感兴趣”,他以为我会对他产生谦虚好学的好印象,而且,他到听众中去凑个数会提升我的虚荣心。我老实不客气地告诉他,我的讲座是给名牌大学的研究生做的,他离听懂还有相当距离。我还告诉他,别以为在我面前装学生的样子是在抬举我,其实是在抬举他自己,因为,凭他的学历或学识,肯定没有资格做我的学生。 我这么做是想挫败他套近乎的努力。平时,我很讨厌讲究学历等级,更不会摆教授架子,但现在,对于他的说假话与伪装,我只好搬弄这些我不喜欢的东西来把他推得离我远一些。在真正的读书人圈子里,我的这些话是很伤人自尊心的,我也在想,这么说是不是有点过分?但我最后发现,警察对于这些挖苦根本没有反应,他们原本就听不懂,用这种办法来拒绝他们根本无效。 我相信,和我打交道的警察是因为上级的指示才竭力做出谦恭姿态的,但这些人本来缺乏教养,而且在中国,警察这个职业赋予了他们超越法律的权力,在他们身上就会养成为所欲为的习性,他们习惯于老百姓怕他们、服从他们,要他们真正尊重人是很困难的。 一个星期天的上午,警察来敲门了,是一向来我家的杨警察和另外一人。姓杨的做出惯常的满脸堆笑,说要进屋来和我聊一聊。我双手叉腰,把他们挡在门外,我问他们为什么不事先打个电话预约,我告诉他们,今天是周末,一家人好不容易有个聚会的时间,警察周末找上门来,不但挤占了我们一家人难得的团聚,而且会破坏气氛。我还告诉他,我儿子回家看父母,都会事先打好几次电话,第一次是提前三四天,问我们最近是不是很忙,如果不是,约周末回家,然后,在临回家前还要打一两次电话,说定回家的具体时间,因为他知道我们很忙,日程安排十分紧凑。我对警察说,连儿子回家都是如此,你们警察这么想来就来,事先连个招呼都不打,那怎么行! 他们坚持要聊一聊,我坚决挡在门口不让进。杨警察压低嗓子说:“我们不要在门外大声嚷嚷好不好,让邻居听见,影响不好。”我明白这话的威胁和敲诈意味。一般而言,中国老百姓怕警察找到自己,万一不得不与警察打交道,会尽力避免让单位、朋友、邻居知道,以免有“遇上麻烦了”的嫌疑。所以,二0一0年底警察去找我妻子时,为了向她示好,强调他们很为她着想,没有告诉她的领导,也没有把谈话点定在她的单位。我明白他们的言下之意是:“如果你不愿意让邻居知道警察上门,你就不要在门口与我们争执,快让我们进屋去得了。”但我不吃这一套,相反,我扯着嗓子,对着楼道更大声地嚷,我恨不得让整栋楼的人都知道我正在和警察吵架,我才不怕呢,如果邻居来围观,我会吼得更厉害。在这个问题上,我没有软肋,警察休想要挟我! 平心而论,这两个警察不是蛮横刁钻之徒,也没有要压制、为难我的意思。只不过他们在中国干警察久了,平时是说一不二,没有人敢惹,没有想到要遵守法纪,尊重别人,他们身上的毛病和坏习气,是在他们的职业生涯中不知不觉养成的,很有可能,他们并没有自觉到,“别让人知道警察来了”貌似体贴,其实具有威胁的含义,他们以前可能没有碰到过像我这样的人。 我发觉,与当代中国普遍的社会风气相适应,中国警察身上的痞子气很重,与雨果在《悲惨世界》中塑造的警察典型——威严的沙威先生大不一样,他们不是法律——哪怕是压迫者的法律——的化身,而更像无赖,毫不自信、自重,甚至不在自己的压制对象面前掩饰低下的欲望和行为,既贪便宜,又色厉内荏。我经常回想起一次经历。 二00六年六月一日,我乘中国民航CA933航班,由北京飞巴黎。 经过边防检查时,警察把我带到一个小房间,搜查我的背包,在放行时,我发现包里的一本《亚洲周刊》没有了。我大声索要我的杂志,警察说是没收海外出版物,我问,那为什么不告诉我,又是凭什么理由?他们根本回答不出来,只是重复就是要没收,我不依,这样一路争论,闹到了边防检查负责人的那个柜台。队长很凶,说依照的是公安部的命令,我说,这就怪了,我在这里呆了不到二十分钟,你们哪来得及去请示公安部?旁边一个年轻警察涎着脸说:“怎么不可能?我们已经进入信息时代了嘛!” 我决心抗争到底,我说杂志属于我的私人财产,你们没收可以,我配合,但必须给我一个收据。队长完全不讲道理地说,就是要没收,就是不给收据。我质问他,如果没收有法律依据,怎么不能给我收据?你们怕什么?我故意大声争执,引起中外过关人士的注意,我还宣称要上告,要诉诸全世界的舆论。这一招见效了,队长马上把杂志退还给我。其实我的目的并不是要杂志,而是要和他们较劲,我说:“刚才你不是说公安部要你们没收这本杂志吗?现在怎么不执行上级命令了呢?我很愿意配合你们的工作,我宁愿你们没收,但不开收据是不行的。”这帮家伙真是恼怒得不行,尤其是我那平静、揶揄的口气。他们凶狠地叫我快走,那个队长最后恶狠狠地说:“你自己明白,我们今天为什么这样对你!”我不想示弱,回应说:“你们工作得太好了,我可以让你们的上级知道,也可以让全世界知道。”这是无数次中的一次,警察在完全无理的时候就说“你自己明白”。边检人员偷我的杂志,只是因为他们自己想看,而不是检出了按他们的恶法说来的违禁品,因为,查禁海外书报是挡住由外到内,而我是带出边境。

(四)

二0一一年四月十四日,下午三点半左右,姓贾的警察又来我家,问我海外媒体约请我写文章的事。 前一天接到香港一家刊物编辑的邮件,约写关于艾未未的文章,重点放在对他本人的认识和交往,我答复说:“艾未未的事,我很关切也有自己的立场。但我不认识他,关于他本人说不出什么,对于他的非法抓捕除了愤慨也写不出什么深入分析的东西。我想对这件事就不发表文章了。”同一天还接到英国BBC一位编辑的邮件,约写时评。 我分析,他们在继续执行我称之为的“零距离接触”策略:他们想要告诉我,“你的一举一动都在我们的监控之下,你必须考虑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他们以“保持沟通”的名义企图造成这样一个局面:我的言行是双方要讨论的问题,我需要随时得知警方对我言行的评价,其逻辑后果就是,我必须接受他们的同意或禁止。 上一次(三月二十五日),姓贾的警察来,是谈“茉莉花革命”集会问题,其间还说,最近一次我们去捷克使馆,他们放行了,我去日本,他们又放行了,可见他们是支持正常的学术和文化交流活动的,希望我由此看出他们的善意,与他们积极配合、沟通。这真是霸道和无耻的逻辑:在他们无数次非法剥夺公民正当权利的行为之余,如果出现一两次没有剥夺的情况,就是宽大为怀,就需要感恩,就要对警察有问必答,有求必应。 我绝不接受这样的格局,我绝不想让他们以为,我的言行被他们监视而决定是否放行,可以成为常规。他们能够剥夺我的权利,但休想从我这里得到认可。 警察的所谓“沟通”,就是他们随时会来,我必须报告我做的事情,以及别人约请我做的事情。当然,我的电话和电子邮件一直在他们的监控之下,他们什么都知道,但问题在于,他们这种监视是非法的,见不得人的,他们公然来和我讨论他们从非法监视中得知的情况,如果不表示抗拒,就等于承认他们这样做的合法性。他们把一些不加禁止而放行的事情提出来作为示好的筹码,如果我默认、接受他们的“宽大为怀”,就等于是认可他们干涉的合法性,他们马上就会以要求“配合”作为回报。 虽然我不会把警察当成很高尚和讲体面的人,但是我以为他们作为一般人应有的羞耻感还是有的。当我前一天与媒体商量写稿第二天警察就赶来说这件事,当西方驻京媒体打电话和我联系采访的事而刚放下电话警察就来干预,我还是非常吃惊,为他们的厚颜无耻吃惊。没有拐弯抹角,不是暗示而是明说,毫不掩饰他们的窃听。我想起以撒亚·伯林在回忆他见到俄罗斯女诗人阿赫玛托娃时得知的一件事:克格勃趁她不在时在她家装窃听器,猖狂和无耻到这种地步,完工后他们居然懒得清理现场,让墙屑散落一地。我知道,有些心理病态的人喜欢偷窥邻居的夫妻生活,但我很难设想有人无耻到这种地步,敢于主动找上门去说,我看见你们昨晚怎么怎么了。 我愤慨地责问:“我的言论自由权是得到宪法保护的,这是与警察的工作无关,警察无权干涉的。你们凭什么要来对我进行干涉?你今天到我家里来干什么?来与我讨论该写什么,不该写什么,给哪家刊物、媒体写,公民的言论表达是在警察管理的范围之内吗?” 针对他们对我“允许”、“放行”,因此宽宏大量的说法,我质问说,难道你们警察有几件事没有禁止、打压,就指望我感恩?比如,你们“准许”我今天吃了早饭,中饭也没有禁止,还“准许”我上街买菜,就要我把这当成是你们的恩德?难道这些不是我本来就有的权利?有些本来属于我的东西你们没有抢走,这就是你们的大方,等于给了我什么东西?你们以为我是小孩子好糊弄,真的要感谢你们?对我连珠炮式的发问,他无言以对。 谈到海外媒体对我的约稿,贾警察冒出一句:“对于海外某些组织与你的接触,我们是关心的”,我对这句话高度敏感和警惕,我不知道他这么说是口误还是精心设计的陷阱。就我的法律意识而言,“与某些海外组织有联系”是公民的合法、正当的权利,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但是,在中国当局和警察那里,这句话有特定的含义,这是他们加罪于人的依据。我必须澄清和反击,我用手指着他厉声说:“你给我说清楚,我怎么和某些海外组织联系了?海外正式的、合法注册的报刊向我约稿,是公开、正当的行为,我与他们商量写不写,写什么,是我应有的公民权利。我知道在你们的说法中,‘与某些海外组织有联系’是一件严重的事情,是要治罪的,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有什么根据?”贾警察再三推诿,想搪塞过去。我哪能在这么严重的问题上把他轻易放过去,我穷追不舍,直到他明确无误地承认说错了为止。 贾警察说,他们关注我写什么文章,是因为我的文章“大部分是好的”,也有的文章可能会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我说,所有的文章都是我有权利写的,我不与你争论我的文章的好与不好,我的文章当然有可能是错的,但文章的对错好坏都在言论自由范围,与警察无关。你们根本没有权利来和我谈论我的文章,这不是警察工作之内的事。我还说,关于艾未未的文章我没有写,不是因为不敢,不是怕你们反对和惩罚,而是怕素材不够写不好,不是觉得不该写。你们的无理干涉,使得我倒很想写一篇文章,题目是“和谐社会,还是警察国家?”,把你们对我的所作所为、我的遭遇和感受都写出来,让全世界来评理。 针对贾警察的所谓“沟通”,我明确告诉他,我不欢迎他和任何警察上门,他强行要来,我感到是“极大的冒犯”。 贾警察力图分辨,我懒得与他多说。说知道他是奉命行事,指责他没有多大用处,要他把我的意思原原本本向他的上级报告。 与警察的缠斗使人厌恶和厌倦,即使把他们质问得理屈词穷,把他们训斥得狗血喷头,有什么用?说到底不过是口舌之争,是嘴上的胜利。他们要来找你,你躲不脱,他们要进你的屋,你挡不住。虽然每个回合都占上风,但我明白那不过是杯水风波,不值得自慰。 但从另外一个方面说,尽管说是杯水风波,也必须力争,“一滴水可以反映整个世界”,与警察的斗法,折射了当今中国社会生活的现状,是政治高压与捍卫公民权利之间斗争的一个缩影。胜利不分大小,我与警察争夺的,锱铢必较的,是人的尊严和权利。 很多年前,曾经在饭桌上听刘晓波、江棋生等朋友谈到他们与警察打交道的情况,他们心态和口气的平静让我吃惊,在他们的讲述中,警察上门,禁止他们出门,把他们带走,或者与他们一道喝茶,进饭馆,好像与日常生活中的其他事情没有区别,他们讲起来,好像在述说自己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我后来逐渐明白,这种平静是练出来的,如果警察日日、月月、年复一年地找你、问你、抓你,你与警察的关系是如影随形,你保护自己的最好办法就是淡化自己心情的气愤与激烈,如果你每一天都处在强烈的愤怒和反抗情绪当中,如果你对警察的每一次非法举动都对着苍天大叫“天理何在”,那你的生命会处在脆弱易折的状态,你的生活、以及家人的生活是难于持久的。我很惊奇,我的这种转换来得如此之快,进展得如此之迅速。我肯定修炼不到晓波、棋生的程度,但警察迫使我步他们的后尘。 但是,另一方面,我对警察行动的非法性,对他们侵犯人权,剥夺公民的自由,从来没有丧失新鲜、敏锐的感觉。警察对自己的行为是如此习以为常,甚至人们也跟着习以为常,似乎生活就是这个样子。但我不,我每一次看待和对待警察的言行,都是站在原点——宪法和法律的原点,这是我们判断是非曲直的唯一准则。也许,我不会次次、时时向警察抗议他 们践踏法律、欺压公民,和他们讲道理,很多时候不谈他们违法这个基本事实与前提,而是若无其事地、就事论事地、心平气和地与他们讨论面临的具体事务,比如他们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把我带到什么地方,但我内心从来没有忘记、没有淡化事情的真相和本质。 警察背后是整个现代化国家的强大暴力,面对警察,任何妥协、退让,甚至屈服都是可以理解的,没有哪一种服从是耻辱,但是警察的横行不法却是国家的耻辱、民族的耻辱。所有被警察侵害的中国人,都是在为自己的权利,为国家的尊严,为民族的体面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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