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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州深镇镇一座在建石拱桥3号14时许发生坍塌,超过25人被埋;据《南方日报》报道,坍塌事故已经造成11人丧生。

据石拱桥坍塌事故救援指挥部通报,石拱桥系“突然坍塌”,这说明桥的设计和施工都存在大问题。另外,这座桥的建造并未履行立项报建手续,是当地村委会擅自决定的。据官方媒体报道,由于该项目没有获得审批,当地农民决定抢在五一长假期间开工。李克强担任国务院总理以来,国务院简化审批手续,某些制造业、服务业可以先办起来,然后备案;但是尚未听说工程建筑项目可以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自行开工。

石拱桥坍塌事故救援工作目前在紧张进行。施工责任人已被警方控制。然而,国内外各大媒体有关这一事故的报道都十分简短,说明对事故的调查尚在进行中。

美中科技文化交流协会会长谢家叶博士表示,高州在建石拱桥坍塌事故以及这些年来所发生的其它许多安全事故都反应出相关生产建设部门科学观念和法律观念的薄弱:

“一些没有经过批准的人去做这个事情(指建造石拱桥),这一个是不符合科学,一个是不符合法律……. 政府除了在安全生产方面有必要的政策措施而外,还要进行安全生产指导和安全生产教育。”

在美国的中国事务评论家刘念春表示,一座20米的石拱桥队成功建造的前提包括对大桥结构以及材料的科学设计、工程的严密论证、以及施工的严格认真。这些条件如果没有得不到满足,“结果肯定是要塌”:

“盲目地、一窝蜂地上项目,这和58年代大跃进一脉相承…… 那会儿的口号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刘念春表示,石拱桥的建设应当得到业务部门、行政部门的审批,不经审批而擅自开工,是法制观念薄弱的表现:

“上行下效:上面对法制就不当回事,底下的人对法制可能就一无所知了……. 这种 ‘合力’ 就造成中国工伤事故比世界其它国家要多。”

假如登录互联网,输入相关关键词,映入眼帘的,是许多其它有关广东省这些年来铁路、大桥工程坍塌事故报道的标题。

(记者: 杨家岱; 责编: 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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