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輪的政改咨詢快將完結,社會上不同的持份者大多均提出了初步方案,某程度上也可以算是一個的百家爭鳴的良好局面。然而,在大家就政改問題上各抒自己見、舒暢所欲言的同時,部份的目光比較集中於公民提名或公民推薦等的議題上,對於提委會各方面的討論相對較少。故此,希望與大家談談提委會的可塑性。

政府在咨詢文件上對提委會的組成提出了不是討論的方向,例如提名委員會的人數和組成、提名委員會的產生辦法及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程序等等,但根據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2007年的說法,提名委員會可參照基選舉委員會的現行規定組成。言而,現時選舉委員會劃一選民與議席比例的缺憾甚多,其中最為人咎病的是委員容易脫離了群眾的利益,或是向某部分人傾斜,成為小圈子選舉,以致代表性受到懷疑。在追溯下,發現成為選舉委員的資格與功能界別選民資格相。因此,選委會的缺陷源於功能界別,換言之討論提委會的組成或改變選舉委員會的結構,先要處理功能界別的組成。要改善選委會容易脫離了群眾的利益的問題可以從二方面討論。

第一,功能界別選民與該界別在選委會所佔議席比例不相應。例如只有158位選民的漁農界在選舉委員會中擁有60席,相反擁有最多選民的教育界(9,1621)在卻只有30席,代表性有極大差距。相類似的情況充斥整個選舉委員會。因此,改善選民與議席比例即為處理選舉委員會組成的重點之一。可能方案之一為以最小選民數目的首五個功能界別的中位數,即150人為單位,在選舉委員會中除第四界別外,劃一選民與議席比例,以增加各界別的代表性。

第二,現時功能界別選民人數與該佔其界別的實際工作人口不對稱,導致認受性大減,不能發揮功能界別的設立原意。因此增加功能界別選民人數是增加選舉委員會的認受性的重要一環。現時功能界別選民資格規定上大多只局限於小部分人,更多為雇主,例如紡織及製衣界,飲食界及進出口界等等。再者,除了衛生服務界、教育界及社會福利界的組別,只有少數選民能夠以個人身份投票外,其餘的多以公司票、團體票選舉模式進行,令實際參與在選擇其中的選民進一步增減少。所以,除了廢除公司票、團體票,改為劃一個人票外,降低選民資格同樣重要。可行方案為除第四界別外,以在該界別工作年期為準則,例如只需要最近5年在均在其所屬界別工作即可成為該界別選民。由此,各界別選民人數勢必大增但並不會過份影響功能界別的設立原意。

上述兩個方法均把第四界別排除了的原因是該界別與其餘界別的組成或選民人數上均不盡相同,因此需要分開討論。事實上,第四界別同樣存在選民與議席比例不相等的問題,其中最明顯的是港九區議會及新界區議會。根據維基百科資料,2011年兩個區議會有412位選民共有117個選舉委員的議席,然而,在這412位選民當中大部分均為直選區議員,換言之這117位選舉委員實際上是需要代表約290萬名選民,選民與議席比例並不相稱。因此,可能的改善方案為增加區議會選舉委員議席為全數區議會,擴大選民基礎。

最後,假若以上各方面的改善均獲得落實,提委會的代表性和不被操控的可能性相對現時選舉委員會大大增加。提名委員人數的改變在統計數字不足的情況下難以推算,但就改善後的提委會來說,維持現選舉委員會的按排,即要成為準行政長官候選人,必須獲得至少總人數的八分之一的提名,不設提名人數上限,而每名委員只可提名一位準候選人,即不出現多於8位候選人的情況是可能可以接受的方法之一。最終,在委員一人一票不記名投票下,取得超過全體選委中的3份1有效票者即可成為行政長官候選人。

總括而言,提名委員會的人數和組成必須改善選舉委員會或甚是功能界別當中不為完善的地方,即缺乏選民認受性的問題。因此就着這個主要問題,可以嘗試以最小選民數目的首五個界別的中位數,即150人為單位,除第四界別外,劃一選民與議席比例;廢除公司票、團體票,改為劃一個人票;降低選民資格為最近5年在均在其所屬界別工作即可成為該界別選民;為增加區議會選舉委員議席為全數區議會等不同方法。

雖然上述的各提議中依舊存在甚多具爭議的部份,例如宗教界存廢,鄉議局委員議席數目,委任議員等等的複雜問題需要經過各方繼續討論,但希望大家同樣以最終達致一個在可能情況下能夠讓最多人參與的提名方法為目標,繼續討論。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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