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職工盟

(獨媒特約報導)今年以來內地罷工事件頻發,很多都發生在港資企業。5月7日,職工盟發佈「內地港資企業的集體勞資糾紛監察報告」,指出超過一半港資廠的罷工事件起因於搬廠不賠或未賠足遣散費及欠供社保,受影響工人估計約10萬人,近9成工潮起因於違反勞動合同法。職工盟預料未來因被揭發欠供社保而爆發的工潮會越來越多,職工盟又根據報告內容,將年度無良港商大獎予和黃集團的李嘉誠和自由黨的田北俊。

此份報告基於職工盟通過微博、博客、勞工組織網站及不同報章搜集的2013年3月至2014年4月期間發生的15宗港資廠工人於內地集體維權的個案,涉及10萬人以上。由於內地媒體監管部門對集體維權類新聞報導及互聯網言論的嚴格審查,估計實際罷工事件遠不止15起。

內地工人維權意識增強,工運領袖受到官商雙重打壓

職工盟指出,內地工人的廠內組織及維權意識增強,今年及去年的罷工事件,比2012年多,但主要仍停留在法律保障範圍內的勞工權益,法律保障範圍以外的集體維權事件只有13%。工人開始學習使用社交媒體突破新聞封鎖。現時社交媒體如微博便成為工人發布罷工消息的主要平台,QQ群則是工人討論及互通消息的重要渠道。

內地目前尚沒有明確法律保護工人的結社權、集體談判權,由共產黨控制的官方工會視維穩為首要任務,並非真正代表工人的利益。工人領袖因罷工而被解僱、拘留甚至判刑的案例並不罕見。報告指出,8成罷工遭公安圍堵、打人或鎮壓,甚至拘禁。從公安機關大規模主動介入罷工事件的趨勢,可看到內地政府將罷工堵路界定為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然而,大部份罷工皆起因於企業不守勞動法規。職工盟懷疑,地方政府官員為了企業投資所帶來的稅收,以及可能收受了企業的利益,與資方合謀,縱容企業剝削勞工,並包庇其違法行為。

港資企業社會責任只是形象工程,多次阻撓有利工人權益的法例出台

報告提到,大型上市公司如和黃、建溢、開達等只利用企業社會責任為形象工程:縱觀上述多個爆發工潮的港資企業,當中不乏大型上市公司,例如李嘉誠公司旗下的九州港碼頭工人20年從未加薪。這些企業被揭發嚴重違反勞動合同法,或勞動條件惡劣。企業社會責任只是企業用來建立「良好形象」的幌子。相信中小型港資廠工人的勞動條件會更為惡劣。

報告還指出,香港幾乎完全由市場主導的勞資關係模式令港企對工人權利十分抗拒。港商多次利用政商關係阻止有利勞動權益的法例出台。例如今年三月,田北俊出席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時,便提出「暫緩執行甚至擱置」《廣東省企業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條例(修訂草案稿)》等法規的提案。

呼籲港府加強對上市公司的監察

職工盟建議港府仿效外國加入監察上市公司勞動條件的條款。如,聯交所應要求所有尋求上市的企業作出違反內地勞工法例的核查,其結果將作為批准上市的其中一個條件;為推動上述政策,上市規則應立即作出相應修改;就該公司而言,聯交所應立即向該公司了解,其是否已制定各項保障內地勞工的政策,及其對各項有關違反勞工法例等指控的具體回應,在未有滿意回覆前,應停止其上市程序。

建議內地政府釋放維權工人及工運领袖

在報告中,職工盟呼籲內地政府立即釋放被無理拘留、檢控及囚禁的維權工人及工運人士;尊重工人的組織及結社自由。

職工盟亦要求跨國公司檢討現時審核供應商有否違反勞工權利的程序,確保廠商遵守內地的勞工法例及尊重工人權利。

編輯:黃俊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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