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零八個月的馬尼拉人質事件,對家屬、傷者和倖存者,帶來筆墨無法形容的苦痛和煎熬。事件涉及中菲關係,是外交問題,也陷入美國重返亞洲錯綜複雜的國際形勢,三朝兩日無法解決,還「情有可原」。

但一年半前的「十一」南丫海難,全是香港內部事務,與外交沒有絲毫關係,應該比較容易處理。撞船意外的兩家私人公司也經司法程序先後受到處分,剩下來的,就是特區政府的內部問題,紀律聆訊,刑事調查,對塞責失職的海事處官員追究到底,向死難者家屬交代,以慰39條枉死人命的在天之靈,張炳良局長作為政治問責官員,實在責無旁貸。

但我對張局長又一次徹底失望,因為他並沒有汲取馬尼拉人質事件的任何教訓。張局長是「公共行政」的大學教授,理論頭頭是道,但卻能醫不自醫,當起官來,表現實在不敢恭維。

由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倫明高擔任主席的海難調查委員會,經過近半年嚴謹的公開聆訊,指出南丫四號一撞即沉,原因是由圖則、建造、驗收到法例執行,無一不出現重大過失,結論響亮而清晰:海事處有關官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有了獨立調查委員會這把尚方寶劍,問責局長張炳良理應馬上採取行動,紀律處分,嚴懲失職塞責的官員,刑事追究,將犯法者繩之以法,以儆效尤。

但無法理解的是,張局長又要再搞出一個什麼內部調查委員會,再花10個月時間把撞船意外從頭到尾再看一遍,等到前海事處長廖漢波也退休前休假了,才調查完畢。400多頁的報告,公開發表的不到十分一,但語焉不詳,事件、人物、職位、責任,連一個字都沒有說。試問,年多來受盡身心煎熬的遺屬和傷者,看見這份無法向死者交代,儼如廢紙的報告摘要,怎會不撕心裂肺,火上加油。

 南丫海難不是單純法律問題 是人心

面對家屬的詰問和責難,無論是張炳良局長還是袁國強司長,都搬出法律作為擋箭牌:因為刑事調查在進行中,將來也會有紀律聆訊,全面公開報告,會影響調查和聆訊,對當事人不公。

南丫海難不是單純的法律問題,是人心,蠢蛋!這一年半,海難家屬一分一秒痛苦地等待着真相與責任,牽腸掛肚的兒子女兒,長相廝守的丈夫妻子,就好像看着他們的靈魂無法得以安息。他們要求當局公布:誰是害死至親的真正元兇!死者才算正式入土為安。但家屬等了又等,等了一個報告又一個報告,等到的,卻是官員的一個又一個的信口雌黃,一又一個的不負責任。

張局長,即使到最後,涉案者被告上法庭,違規者得到懲處,公義就真的得伸張了嗎?這個結果,不知等到何年何月。公務員退休了,紀律聆訊也無法進行。刑事檢控稍有疑點,被告都無法入罪。在等候的過程中,遺屬繼續受到無止境的煎熬。南丫海難已經過了第一個周年,不久又到第二個周年,遺屬到死難者墳前追思,能不能告訴逝者:你們安息吧!責任已經清楚?真相已經大白?

公義的關鍵,是時效。遲來的公義,不是公義!張局長,午夜夢迴,你聽到沉冤海底的南丫死難者,向你的申訴嗎?

原文載於明報觀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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