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三名中国新公民运动成员被重判。刘萍、魏忠平和李思华分别获刑6年半和3年。大赦国际称判决”荒谬可笑”。

China Aktivistin Liu Ping verurteilt

刘萍

(德国之声中文网)中国三名要求公示官员财产的活跃人士、被称为”新余三君子”的刘平、魏忠平和李思华周四(6月19日)被江西省一家法院判处长期监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等罪名,分别判处刘平、魏忠平6年半,李思华3年的有期徒刑。

刘萍的女儿廖敏月对德国之声说,刘萍于2013年4月27日晚被捕。被逮捕的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但此次判决宣布的罪名被改成”寻衅滋事“,”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以及”扰乱公共秩序”。廖敏月本人因为很晚才收到法庭宣判的时间,而人在外地,未能亲自赶到法庭。

她说,母亲刘萍被重判6年半,还未决定是否上诉。廖敏月说,她们不想把”上诉这种合法的程序,递交到一个违法的法院和政权。”但刘萍及其家属保留上诉的权利。她还表示,即便上诉,”像这样的政治迫害案件,法庭也会作出维持原判的决定。”

刘萍的律师斯伟江也认为对其代理人的判决过重,他对路透社说,判决”既不公平,也不公正”。他表示,在政治案件中,“政府希望有什么样的结果,法庭就作出怎样的判决。”至于是否上诉,斯伟江认为,这将由家属决定,但他本人对胜诉不报希望。

大赦国际组织强烈谴责了该次判决并称其为 “荒谬可笑“。在一份声明中,大赦国际中国问题研究员威廉·尼(Wihelm Nee)说,”小型私人集会,在大楼门厅前打出标语要求公示官员财产,无论如何也构不成’寻衅滋事‘以及’非法集会’。”

打击新公民运动

据路透社报道,活动人士在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反腐指示的鼓励下,列队自拍了一张照片,照片显示的横幅上有”习近平 立即结束专制独裁”的口号等。这张图片在互联网上流传甚广。就此斯伟江表示,横幅上的字句不过是给新一届国家领导人的建议,完全在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的范围内。

Archivbild Prozess gegen führenden Dissidenten Xu Zhiyong in China

许志永2014年初被判4年

刘萍等人以及他们的行动属于”新公民运动”的一部分,该运动的核心诉求是官员公示财产,在体制内推动变革。它的发起人之一 许志永在今年1月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该案引发美国、欧洲以及人权组织的强烈批评浪潮。

本次”新余三君子案”判决公布后,新公民运动网站发表声明,称”这是疯狂的报复,无耻的报复,跟法律、法制和法治,全不沾边。””这也不只是对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的报复,而是对公民权利的报复,对公民权利的羞辱。”

新公民运动成员的代理律师浦志强也于上月参加完一个纪念六四的小型聚会后被捕。他的案子目前还在审理中。

综合报道:李鱼

责编:石涛

相关阅读:《刘萍 (维权活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