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獨媒6月13日在立法會反東北集會現場採訪,其中一條影片攝到黃浩銘阻止示威者以鐵馬衝擊,但黃在發表下文時表示「我不會連結該段影片,因為裡面有其他示威者的樣貌,可能會成為警方緝兇罪證」。

當晚我因「非法集結」被捕,被捕時,數名警察一個屈手,一個扯頭髮,一個壓住我,大 SIR 說要將我壓低在地上,要全面制服和羞辱我。我雙腳站穩,雙手舉起,但仍被逼單膝跪地,擦損膝頭,又威嚇我說我阻差辦公。最後被帶入立法會小房,帶上手釦,直至凌晨四時才在香港仔警署離開。

我沒有在警車上被毒打,但我是不合理地被拘捕了多個小時,事緣警察封鎖線愈逼愈近,我眼見一位學生哥坐在花槽石櫈,只是陪伴一名大學生在逼近花槽坐下,就立即被警察盯上,說要將我拘捕。

那影片中的小插曲,我當晚至現在多次反覆思量,未能安睡。到底我是否應該視而不見,保持沉默?因為主動阻止,我被罵我是站在警察一方,亦被罵充作指揮。可能是,可能不是,我也不確定,但我的主觀想法是,如果我們現階段就用此法攻破玻璃門,我評估警察必定更重手打壓我們任何一個,更藉此抹黑當晚參與這件事有關的所有人,施用更大的暴力對待未有做好一切準備的與會者。我不想令特區政府有機可乘,當然,你可以跟我爭議為何我會認為撬門不會讓他們有機可乘,其實事實上,實際上,他們已經正借此事宣揚我們是暴徒,但我的個人判斷是目前民氣可以承托住這一點。

我當晚數次食中胡椒噴霧,情緒激動且容易上火,繼而與其他朋友發生口角,態度不佳,深感歉意,希望在場的朋友能理解我的舉動。我很想有時間跟諸位好好商討,但似乎其時形勢並不與我,唯有即時站在鐵馬前。每次抗爭場面,我較緊張的還是每位抗爭者的安全,所以昨晚遊走幾度門,盡量將傷者拉走,將鐵馬移開一點,好讓大家不那麼容易受傷。我期望每位朋友都能互相照應,保護自己,保護身邊的夥伴。我不確認行動者是否已經想清楚他們每個行動的代價,例如用鐵馬衝玻璃門後,是否準備好被警察即時拘捕?是否準備好面對刑事毀壞的連場檢控?是否準備好可能會入獄?如果想清楚,的確可以去做;否則,是應想清楚才行動,好叫自己不會後悔。我不是甚麼指揮官,他們其實可以選擇不聽我的說話繼續衝擊,或者其他罵我者可以自己拿起鐵馬去衝。而最後我也的確放手讓他們去衝,那班原本打算用鐵馬的示威者亦沒有再打算用鐵馬衝擊,今日我也反倒希望他們不會後悔沒有用鐵馬衝擊。

話說多了,如果今次阻鐵馬令大家不高興,下次見面告訴我,讓你們向我肚子打三拳,絕不還手,以讓大家洩心頭之忿。君子一言,駟馬難追。只是希望可以讓我跟大家早早討論可以用甚麼法子去處理,如果大家有更好的法子,在民氣與行動間取個平衡,建立運動,我必洗耳恭聽,甘心相隨!

曾經被捕多次,五次被帶上法庭接受審判,已有三件案底,更曾目睹不少人行動後後悔離開運動,我感到非常可惜,亦很難過。面對強權,我們會更勇敢,也要更機智,繼續集會,繼續抗爭,與暴政周旋到底!星期五,希望更多更多群眾聚集,包圍立法會!六二二投票,七一上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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