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然欺騙立法會
隱瞞曾進行新界東北業權調查
涉以百億計的利益輸送

佔地超過600公頃的新界東北發展計劃,政府採用所謂「加強版新市鎮」模式發展,容許佔地超過4000平方米的地主,當土地座落於規劃作私人發展的地帶,可向政府申請直接發展。「4000平方米直接發展」的政策被指是向囤積農地的四大地產商度身訂造。官員不止一次在立法會財委會上否認事先知道區內業權狀況,以證明政府沒有考慮地產商的利益。土地正義聯盟最近得悉,政府早於2008-2009年期間,已委託顧問公司進行區內業權調查,詳細掌握地產商控制的土地面積及位置。

在上星期五的財委會會議上,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就政府是否進行業權調查,跟官員有以下對答:

○ 張超雄:「政府有沒有曾經請顧問,或者自己曾經做過,新界東北既業權調查,有定無?4000平方米呢個條件,我想睇下政府係規劃的過程中,有無做過業權調查?」
● 規劃署助理署長胡潔貞:「喺我地做規劃研究既時候呢,我地知道邊啲地係私人土地,邊啲係政府土地,但係土地係屬於邊個呢,係我地規劃過程,係唔需要掌握邊個係土地業權人的資料。」
○ 張超雄:「我唔係話一定要屬於邊個、咩名或邊間公司,但係你地掌唔掌握有幾多土地,係由一個業權人擁有,係4000平方米或以上,你有無做過呢方面既資料搜集?」
● 胡潔貞:「呢個唔係我地考慮既規劃因素……」
○ 張超雄:「唔係問你考唔考慮,係問你有無做過!」
● 胡潔貞:「我地無做過業權既調查……」

政府過往發展新市鎮,從未訂立一條「4000平方米」的界線,讓地主自行向政府申請直接發展。「4000平方米」政策,是明目張膽地與囤地地產商「利益分贓」。政策令各個已插旗的發展商可以繞過拍賣程序,肯定分得部份發展權,而發展商的土地成本亦將會大大降低——發展商不需於公開市場競購土地,而只須與政府商討一個「補地價」數目。根據以往經驗,「補地價」比「拍賣」的平均樓面地價低出甚多。

為何政府官員要在立法會上,隱瞞曾經進行土地業權調查?理由只得一個,就是嘗試為東北計劃向地產商輸送利益的事實辯解,希望公眾相信政府不是故意向地產商輸送利益。事實是,政府早於2008-2009年就知道新界東北的業權情況,並據之來進行規劃,以及推出「4000平方米」政策,令四大地產商都合乎資格申請。

我們初步了業權調查的內容。古洞北方面,涉及的業權共有1109個,擁有土地面積由150,295平方米至6平方米不等。粉嶺北方面,涉及的業權則有617個,擁有土地面積由121,267至27平方米不等。持有大面積土地的業主,大部份是地產商旗下的「艇仔公司」,細面積的土地則主要由個人持有。從政府委託進行的業權調查可見,古洞北和粉嶺北分別有92及41個業主,土地面積超出4000平方米,為業主總數的7.7%。

政府在立法會透露,已接獲七份發展申請,其中包括東北大地主恆基地產。恆基在今年三月向傳媒承認,已向政府申請將粉嶺北及古洞兩幅農地作原址換地,預計可發展樓面面積分別約362萬及27萬平方呎。報導指「現時恒地在粉嶺北及古洞北擁有280萬方呎土地,當中有逾80萬方呎符合原址換地條件,集團今次申請換地的粉嶺北及古洞北地皮,土地面積分別達76.8萬及4.5萬方呎土地,意味佔集團符合換地條件農地的絕大部分,至於其餘地皮則可能以現金補償方式獲政府收回。」

從恆基自己披露的情況,我們就可以看到,訂立「4000平方米」界線的客觀效果,是令恆基可以在古洞北多申請一個自行發展項目﹝土地面積4.5萬平方呎,即4180平方米,剛好超過界線﹞。政府沒有解釋,為何東北規劃未經城市規劃委員會批准,前期撥款亦未獲財委會批准,就已開始接受自行發展申請。

人民力量陳偉業議員便指,發展商在「4000平方米」的政策下,省下的土地成本估計可以達2000元一平方呎,以4000平方米即4萬平方呎再加五倍地積比計算,此政策可令發展商節省達四億港元之巨。整個佔地達600公頃的新界東北計劃,將因為這個「利益分贓」的政策,令庫房少收數以百億元。

另外,在議員連番追問「4000平方米直接發展」政策的依據時,當局表示曾諮詢過「業界」,再追問下,原來所謂「業界」,是全由特首委任、以地產界及相關專業界為主的「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

主席
黃友嘉博士(按:香港工商專業聯會主席、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永遠名譽會長)

由專業團體和業界提名的非官方成員
何安誠工程師(香港建造商會)(按:金門建築總裁)
劉志健工程師(香港工程師學會)(按:新地則樓經理)
劉興達先生(香港園境師學會)(按: 泛亞環境(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
劉詩韻女士(香港測量師學會)(按:永利行國際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梁志堅先生(香港地產建設商會)(按:曾任新世界集團總經理)
梁傑文先生(香港建築師學會)
施倍德博士(香港規劃師學會)(按:雅邦規劃設計有限公司董事)
黃錦昌博士(香港地產行政師學會)(按:保華建業行政總裁)

其他非官方成員
范黃志寧博士(按:香港理工大學建築及房地產學系副教授)
郭琳廣先生(按:曾任廣西政協,被指為紅色律師、梁粉,剛接任監警會主席)
林正財醫生(按:基督教靈實協會行政總裁)
劉振江先生(按:仲量聯行國際董事)
羅致光博士(按: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
李行偉教授(按:香港科技大學副校長(研發及研究生教育))
梁剛銳先生(按: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人文及法律學院副總監)
呂大樂教授(按:香港大學社會學系系主任)
崔偉恆先生(按:Roundtable總幹事)
邱榮光博士(按:經濟動力成員)
袁映麗女士(按:置邦興業董事、香港房屋經理學會總經理)
部份資料來源自 Webb Site

公眾在立法會議員不斷追問之下,才得悉原來地產商的代表已經「春江水暖鴨先知」,公私合營的「4000平方米」政策提議甚至可能是由地產商建議,再經自己友委員會背書。不是立法會議員所謂「拉布」問出個眉目來,公眾可能連新界東北計劃利益輸送的冰山一角也沒機會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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