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土地正義聯盟成員陳允中和社區文化關注成員司徒薇,在馬來西亞的一場分享會中談及菜園村及藍屋的參與式規劃經驗(攝影:Kelvin Lee)

在馬來西亞,505未改朝換代,社運陷入空前低潮和鬱悶期,來自馬來西亞但現居香港的土地正義聯盟成員陳允中表示,民眾不妨同時參與社會運動和社區組織工作,專注在被視為民主試驗的後者來累積力量。

“類似淨選盟的社運面對著龐大的怪獸,往往會全盤盡輸而意志消沉。反觀,社區運動在過程中迎接不同的戰役,相對不會落到全輸的下場。”

“看到幾十歲的阿嬤站起來罵政府10分鐘,你就知道,你沒有完全失敗。即使面對挫折,很快又有動力去鬥爭。”

他是昨晚在《社區規劃DIY:如何落實民間參與——以香港菜園村及藍屋的經驗為例》分享會上如此表示。另一名主講人為社區文化關注成員兼香港大學比較文學系助理教授司徒薇,回應人為馬來西亞公正黨馬章武莫州議員李凱倫。此分享會由自由撰稿人劉嘉美擔任主持人,共吸引50人出席。

採取與“苦主”同行態度

目前在香港浸會大學社會學系擔任助理教授的陳允中表示,介入和經營社區沒有特定的方程式,或“完全準備好了”的時機。

“很多時候是腳步、思想與組織準備上的問題。”

他說,社區運動分成激烈的抗爭和較溫和的社區營造,但香港和其它第三世界國家都難免馬上上演較激烈的抗爭,讓你無暇在冷氣房內談規劃。而介於中立和菁英的態度之間,他希望,進入社區抗爭的外來者能跟“苦主”同行,跟街坊有商有量。

“別去做一些超越他們想像力的事,你可以嘗試說服,若不成功,別強求,否則會很快死。”

深化民主的試驗計劃

陳允中(右圖)表示,社區運動不僅關乎保育、反抗資本主義和發展主義,更是一場民主運動和深化民主的試驗計劃,動輒耗上8至10年的時間。

“代議民主和直接民主需同時存在,直接民主要求每個人都有決策權,不是你說,YB(議員)決定。參與民主介於兩者之間,如果議員素質不錯,我們可以合作,否則就抗爭。”

他說,參與民主的層次有高低之分,從當權者或發展商單方面提供資訊、公眾諮詢、共同決策到共同行動和最高層次的支持自主社區方案。

“只允許給意見的是選民,能參與決策的才叫公民。”

難組織無抗爭的社區

陳允中坦承,要組織毫無抗爭的社區相當困難,而他們一般上都採用危機社區模式介入。

在菜園村的案例上,政府一再強調建高鐵的重要性,如避免香港淪為孤島和製造1萬個就業機會等堂皇理由,但實際上卻要摧毀150戶居民的菜園村。

抗爭過程中,他們和村民開會、舉行導覽、上街、苦行、甚至包圍立法議會。儘管最終保村失敗,但除了催生80後反高鐵青年,之後更感動一些年輕人決定拿鋤頭下鄉當農民,掀起一股新農民運動。

“他們質疑,為何政府要強逼農民搬離家園,跟他們一樣遷入城市而住在狹窄的空間內?”

共同決策沒強人領導

陳允中表示,菜園村第二階段的社區營造曾陷入許多爭論,在一些村民去世和挨告下,心力交瘁的他們掙扎在堅持不遷不拆,或到新區重建的選擇。無論如何,村民最終自決要覓地遷村。

“接着就成立了新村社區規劃工作室和制定5個護村原則,幾組人同步運作,農夫也開始開班教授有機耕種等。而他們更決定,重建的菜園村更會保留45%的公共空間,其中25%劃為公田。”

此外,他分享說,組織村民要運用他們熟悉的語言,比如從省電的角度切入讓他們明白低炭生活。

“但社區的事務都經過村民共同決策,不會出現一個說了算的強人。”

司徒薇:兩條腿走路

司徒薇談及“活保育:藍屋文化遺產群聚參與式的文化社會創新”的講題時表示,灣仔是市區重建的重災區,守護利東街(喜帖街)雖以失敗收場,但抗爭卻由同區的藍屋所繼承。吸取太遲介入前者的經驗,他們一早就參與藍屋建築群的經營工作。

藍屋住戶2006年3月被要求遷出,讓路給旅遊區計劃,為鄰近的酒店和辦公室服務。唯他們爭取一個更有人情味和永續的發展,提出和打造首個“留屋留人”的活保育項目,保留混合用途的建築與用地,體現民間智慧式的活化再利用。

司徒薇(右圖左)說,抗爭要兩條腿走路,他們當時成立了居民權益小組和藍屋保育小組。一邊應對政府的離間和分化,提出可走可留的選項,讓欲遷離者放心走,以便留下來的可放心儘力去抗爭;另一邊着手制定替代方案。

“當然,我們的計劃一定要比政府好。”

相對於政府構思建造精品酒店、高檔餐廳和博物院、瞄準高消費群和遊客、引入高高在上的外來文化而加強高級化的力度和速度,他們的方案鼓吹培訓當地人為廚師,就地取材為社區服務和發揚庶民文化,拒絶像前者把社區商品化,繼承歷史文化和激發民主參與。

我國處於談賠償層次

李凱倫表示,馬來西亞的土地雖相對多,但逼遷案例仍層出不窮,也只圍繞在商討賠償是否合理公道的層次,沒有處理更深層的社區營造等問題。

“談及保育也不只是喬治市的古蹟,可能是你周邊的社區和建築群。民眾要組織起來。不能僅以議員馬首是瞻。”

司徒薇在問答環節上說,他們不會依賴議員來行動,而是自組非政府組織,但要準備投身經營。詢及退場機制,她說,除了規劃社區,他們更和村民聯手培養下一代,因此社區無需依賴組織者延續抗爭。

陳允中表示,組織者紮根後已融入社區,某個程度難以區分何謂外來者。但所謂駐社區藝術家(artist in community)等名堂頗為表面,他比較鼓勵社區藝術家(community artist),以社區關懷優先和出發,不是完成了某個計劃就走人。

針對喬治市充斥外國藝術家的壁畫,他表示,社區不能侷限於自己的想像。他發現本地藝術家也有所回應,強調某幅壁畫是本地製造。彼此的互動、激盪和批評有助激發創意。

撰寫:劉嘉銘 (當今大馬記者)
原文: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66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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