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方早报》的新媒体项目“澎湃新闻”报道,7月2日,山西省孝义市检察院以宋桂青涉嫌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向孝义市法院提起公诉。

孝义市检察院起诉书称,2014年2月28日,孝义市公安局杜村派出所民警接访时发现,赴京上访人员宋桂青持有一张疑似伪造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后又从宋身上搜出两张相似的疑似伪造身份证,经过山西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鉴定,宋桂青持有的三张疑似伪造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为伪造证件。

起诉书称,据宋桂青交代,她所持有的三张假居民身份证系为了方便上访,将真实身份证照相后制作成的。

宋桂青为何要“伪造”自己的证件?警方又为何要追查这一一般仅作为治安处罚的行为,而非将其起诉至法院?原因似乎简单,宋桂青是让当地维稳部门头疼的老访民。

澎湃新闻采访了宋桂青的丈夫赵成全,根据他的介绍,宋桂青是山西省孝义市人,出嫁后户籍迁至山西省汾阳市。

2008年,宋桂青的兄长宋满库在一起纠纷中被杀,凶手此后被判无期,宋家人认为孝义市司法机关办案不公,使凶手获得轻判,上访至今。因为多年来频繁上访,宋桂青也成为让孝义当地信访维稳部门头疼的重点监控对象。

赵成全介绍,2010年,宋去北京上访,她被不明身份者抢过宋桂青的身份证,“后来想了个办法,上访时有人查,就拿出身份证的照片,防止身份证原件被抢走。”

赵成全告诉记者,检方指控的所谓“伪造身份证”,只是用照相纸打印出身份证的彩色照片,剪掉空白部分后,把正反面粘在一起的身份证复制卡片。

事实上,宋桂青的身份证原件还是随身携带的,因为上访还得登记,她用的都是身份证原件,赵成全说,“不然北京的警察看到她用假身份证,会不抓她?”

宋桂青被刑拘后,律师郝明伟、张志胜受汾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定担任其辩护人。

律师们认为,本案所谓“假身份证”的材料是照相纸,和正式的身份证有很明显的差异,“从肉眼与手感均能作出基本的判断,怎么能构成伪造行为?”

宋桂青现在的辩护律师刘金滨介绍,根据相关法规,中国居民身份证有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不按此程序私自制作虚假的身份证,都属于伪造。《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伪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刘金滨认为,“该案中涉及的‘假身份证’,材料、尺寸、厚薄程度都与真实的身份证有很大差异,且宋桂青只是为了方便上访,并没有将其作为身份证使用,不应构成伪造身份证罪。”

为何当地警方要以显然无法构成的罪名将其起诉呢?一个合理的推断是,当地官方希望以此恐吓阻拦其继续上访。

多年来,宋桂青和父亲宋瑞灿多次北京上访,后因宋瑞灿年迈体弱,宋桂青一人坚持上访。但宋桂青户籍在汾阳,在北京信访部门登记之后,常常由汾阳市的政府人员接访,“回来就没有了消息,汾阳市公安局说这是孝义的事情,他们管不了。”

为使上访达到效果,宋桂青的父亲和姐姐委托她带着他们的身份证到北京上访,因为他们的户籍都在孝义,根据中国的相关信访条例,“谁的孩子谁抱”,因此,宋桂青的上访诉求就会被转到孝义处理。

这显然让孝义维稳部门,包括信访、政法委和公检法压力不小。宋桂青的丈夫张成全介绍,宋桂青被刑拘之后,他去孝义市公安局询问情况,警方负责人见到他的第一句话就是:“宋桂青每年都要到北京登记孝义八九次”。

抢走宋桂青身份证的,一般认为和山西当地的接访官员有关,目的在于阻止她继续上访,而当宋桂青以彩色复印件,防止证件被抢走时,官员又拿出手铐,将她治罪,目标都是一样的,阻止她继续上访。

今年3月份,北京“中办”、“国办”先后下发了习近平关于信访工作的批示,以及“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和“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等多个文件,宣称将改革信访制度 拟再不接受涉司法信访。

官方称,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已经穷尽法律程序的,依法作出的判决、裁定为终结决定。对在申诉时限内反复缠访缠诉,经过案件审查、评查等方式,并经中央或省级政法机关审核,不再启动复查程序,各级各有关部门不再统计、交办、通报,“重点是做好对信访人的解释、疏导工作”。

从宋桂青案,以及不久前中青报社门口江苏泗洪访民服毒抗议案可以看到,这一改革似乎并未见成效。

公共舆论领域中,对访民“闹访”也开始出现厌恶和苛评,对唐慧案的许多争议正是基于这种微妙的情绪转变。对服毒者抗议者固然有同情的议论,开始多出了许多恶评。

就泗洪案来说,几年前媒体披露的泗洪访民黑监狱无人受到惩处,主事官员反而升迁,事实上,还有太多的信访悲剧没有进入公众视野。

例如,6月下旬,江苏镇江市有5个房屋被拆迁的访民,在中纪委、监察部信访室外面喝农药自杀,他们被押送回当地后,有4人被公安机关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行政拘留十天。

宋桂青案在外界的关注下,也许她不会因荒谬的“伪造居民身份证罪”被判刑,但她上访的原始的诉求是否合法合理,在对她截访、维稳、抓捕和迫害中,早已无人关心,渐渐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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