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一般把良心看作个人对善恶、是非的判断,我在《听良心的鼓声能走多远》(以下简称《良心》)一书里并非要取代这样的良心观,我只是要在这样的良心观之外,重新确定个人良心与他者的关系,也就是伦理学家菲利普·戴尔海(Philippe Delhay)所说的,“良心指的是一种由一些人分享的知识”,并在此意义上成为“良知”。良心(conscience)一词是从拉丁文conscientia一词而来,原来的意思是人与人之间“默契的知识”。与他人的联系其实早已包含在“良心”最早的意思里了,良心不只是一种直觉的情感或情绪,而且更是一种基于道德知识的,针对具体事情和境遇的实践性判断和行为。

   人的良知受外界的影响,道德信念并非由个人一己所独创,自我意识(有良心或无良心)也是在与他人的交往中显现的。因此,法学家罗伯特·费希尔(Robert K. Vischer)在《良心与共善》中说:“良心的本质就是一种个人与更广大的事物的联系,不只是因为我们在与世界的交往中产生了道德信念,而且也因为我们让这样的信念在现实生活中获得了某种权威,虽然它未必要求别人都同意,但却会让别人都能理解。”《良心》一书中的种种讨论也是如此,它们未必能让读者都同意,但在内容和表述上尽量要让他们都能理解,因此讨论都是从当下现实和伦理实践着眼,其中也包括良心不能迷失于犬儒主义的问题。

   不自由的良心

   良心的价值不只在于它是一种知识,而且在于它能成为行动。行动是良心的表达,也是良心的活跃状态。不能表达良心,人便渐渐变得没了良心。在有的环境里,良心被降低到了不能够活跃的状态,许多人碰到与善恶、是非有关的事情,不敢管也不愿管,甚至连议论都不敢或懒得麻烦,他们独自躲在一旁,失去了彼此的道德联系。

   人文主义者关心个人的良心(良知)、悔恨(又称“良心阵痛”)、忏悔(又称“良心发现”)由来已久,也早已察觉良心并不只是受个人善恶意愿的支配。蒙田在《论良心》里说:“良心可以使我们恐惧,也可以使我们坚定和自信,我敢于说人生道路上经过许多险阻而步伐始终不乱,就是因为我对自己的意图深有了解,自己的计划光明正大。”这位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者如此看待良心,似乎可以被美国作家梭罗引为同道。但是,蒙田在这篇论良心的短文中对良心必然带来勇气表示怀疑,这与梭罗对良心勇气信心满满似乎有所不同。

   蒙田是从“酷刑”的作用来考量良心的,他认为,发明酷刑的人最初非但不是为了摧毁良心,反而是为了考验和证实良心。但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良心经不起这样的考验。蒙田说:“(发明酷刑的)理论基础是建立在良心力量的想法上的,因为对有罪的人,似乎利用酷刑可以使他软弱,说出他的错误;然而,无罪的人则会更加坚强,不畏酷刑。说实在的,这个办法充满了不确定性和危险。人为了躲过难忍的痛苦,什么话不会说、什么事不会做呢?”

   以此看来,梭罗能够坚持他的良心,并实行与之一致的个人行为,是因为他面临的良心考验还不够严酷残忍。他反对美国在与墨西哥的战争中夺取墨西哥领土,美国虽经过独立战争与南北战争,但却依然没有废除黑奴制度,梭罗为此感到愤怒。他觉得不能心安理得地以公民纳税的方式支持这样的政权。由于拒绝纳税,他被关进了监狱。还好,那个监狱不是纳粹集中营,也不是古拉格群岛或夹边沟,他在那里只待了一晚,就被保释了出来。他虽然开启了后人称颂的“非暴力抗争”或公民抗命(civil disobedience),但那未必是所有制度下都行得通的公民抗命。梭罗是一个个人主义者,正如他笔下的那个“听自己良心鼓声行进”的人,他远离世人的视线,淡出与他们的伙伴关系,选择在中年时期离群索居,看候鸟迁徙,在湖边种豆。

   今天,即使还有像梭罗那样拥有个人良心的人,也是非常罕见的。这样的个体良心不仅没有可见的公民抗命意义,而且实际上是极为脆弱和难以维持的。在《良心》里,我讨论到了酷刑与残忍的问题,但主要还是从社会环境的力量,而不只是酷刑去认识良心的脆弱和不确定。环境既包括社会心理学研究所揭示的制度性作恶和制造顺民的“情境”(situation),也包括社会文化批评所揭示的现代犬儒主义。顺民和犬儒主义都是作恶情境的产物,反过来又加强了作恶情境,如此反复,伊于胡底。《良心》所提供的心智启蒙和公民人格知识就是为了帮助打破这样的恶性循环。

   人类经历了二十世纪极权统治对人性和人心的摧残,也见证了这种统治下大规模的良心作恶,不得不把思考转向形成和左右良心行为的制度因素,现代社会心理学的“情境作恶”研究便是这一思考的成果。它的代表便是斯坦利·米尔格拉姆的 “对权威的服从”实验和菲利普·津巴多的“斯坦福监狱实验”。津巴多在《心智控制:心理现实还是只空谈而已》中指出,诱使和迫使人良心作恶的力量由两个部分合力而成,一个部分是人的一些基本“心理原理”,另一个部分则为特定的“外界因素”。他就这两个部分的关系写道:“心智控制是个人或集体的选择和行动自由遭到破坏的过程;破坏者用心智控制来改变和扭曲人的察觉、动机、感情、认知和由此而来的行为。”

   人基本的“心理原理”既不神奇也不神秘。心理学实验和实例研究早就充分揭示了人的随众、顺从、劝说、失调(dissonance)、抗拒(reactance)、 罪感、恐惧、仿效、认同等等。当这些因素一起发生作用时,再加上一些现实生活中的外界因素,它们就会形成一个大熔炉,这个大熔炉能极大地改变人的思想和行为。

   人们常常把良心与勇气联系在一起,而这二者之间的纽带便是道德知识,所谓“知耻近乎勇”或“知耻后勇”,说的便是这个。勇气,良心的力量,本身被当作是一种美德,希腊文的arete一词当初似乎与作战勇猛有关,因为希腊战神的名字就是Ares。苏格拉底在为美德下定义时,想到勇气是它的主要部分之一,他说,作为美德,勇气也是知识。这是良心道德论的看法,它把道德“知识”当作一种无可置疑的积极因素,“知”总是好的,即使是知行不一,那也是因为别的缘故,不是知的问题。但是,津巴多所代表的情境作恶论认为,“知”既不能防止恶的发生,也无法消除“心中魔鬼”,心魔是一种邪恶,不是不知,而恰恰是“明知故犯”。对此,津巴多说,邪恶涉及伤害、虐待、强迫命令、缺乏人性。邪恶是“毁灭无辜他者的刻意行为,或是使用权威、系统力量鼓励且允许他人这么做,并从中取得利益。简而言之,也就是‘明知故犯’”。

   从良心情境来看,勇气有不同的表现方式,虽然作战需要勇气,但有时候拒绝作战杀人需要更大的勇气。同样,行善需要勇气,而拒绝作恶则可能需要更大的勇气,人们往往把这两种勇气都称为良心,当这两种勇气普遍消失的时候,社会就变成了一个没有良心的地方。更可怕的是,人们开始怀疑讨论良心问题究竟是否还有现实意义。人们会问,世界上到底有没有“良心”这个东西,当大多数人从怀疑转变为否定和拒绝良心的时候,社会便陷入了犬儒主义。

   古今犬儒主义

   我们今天必须面对的是一种现代犬儒主义,虽然名称看上去是从古代来的,其实与古代犬儒主义几乎无关。古代犬儒的特征是能看穿世俗之人看不透或不明白的事情,他们看穿世俗观念的假象,对之讥诮讽刺、超凡脱俗、愤世嫉俗、桀骜不驯,自称是不为物役、无欲无为。古代犬儒主义的基本价值观是:善来自顺从宇宙必然性的生活,善就是依照自然和理性的生活。与古代犬儒主义相比,现代犬儒主义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它已经蜕变为一种将道德原则和良心抛到一边的虚无主义和无为主义。它看穿、看透,同时却无所作为和不相信有任何可以作为的希望。它在任何一种高尚、崇高、理想的表相下面都急于洞察贪婪、权欲、私利、伪善和欺骗,在任何一种公共理想、社会理念、道德价值后面都能发现骗局、诡计、危险和阴谋。《英语蓝登大辞典》正是以这些特征来为犬儒主义者定义的,一个犬儒主义者“只相信人类的行为受自私动机驱使,不相信或尽量缩小无私行为或公允观点的可能”。斯洛特迪克的定义是,犬儒主义是“在经过启蒙的人们那里的一种普遍流行的看事物方式,他们绝对不肯像奶娃般地上当受骗”。犬儒主义经常是一种弱者的自我保护手段,因为受过太多的欺骗,上过太多的当,受过太多的伤害,所以变成什么都不再相信。他们清楚自己不过是一些人微言轻、无足轻重的草民,在强梁霸道的权力面前只能逆来顺受,根本无力反抗,所以也就干脆认命,放弃改变自己命运的任何希望。

   在一般人的情绪性犬儒主义(冷漠、无为、不希望、“管他的”)之外,还有三种犬儒主义,它们都是有权势、身份、知识和经济的条件才能奉行的。第一种是社会学家戈德法勃(J. C. Goldfarb)所说的“权力犬儒主义”(cynicism of the power),“它把权力当作理性”,“最极端的现代范例就是极权主义”。第二种是纵欲型的“颓废犬儒主义”(decadent cynicism),奉行者因为手里有钱,所以随心所欲、不讲道德,自称是有现代观念的“性情中人”,实际上是无节制地纵情享乐。第三种是“智识犬儒主义”(intellectual cynicism),奉行者都受过高等以上的教育,有相当的思考和智识能力,拥有学者、教授、专家、作家、记者、媒体人的体面职业。他们当中,有的一面厌恶令他们不得自由的体制,一面却在其中做各种“纯学术”表演,甚至不惜弄虚作假,为一点课题经费的油水狼奔豕突,挤破了头,还有的则是以各种“理论创新”来谄媚输诚。智识犬儒主义者都是极明白之人,但他们对现实秩序和游戏规则有着一种不拒绝的理解、不反抗的清醒、不认同的接受、不内疚的合作。齐泽克在《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一书里称这样的个人为“犬儒主体”,他说:“犬儒主体清楚地知道意识形态假面与社会现实之间的距离,但就是不愿意脱下假面。正如斯洛特迪克所说,‘他们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一清二楚,但他们依旧坦然为之’。”

   犬儒时代的良心与希望

   犬儒主义混淆和消除事物本质和表象间的区别,否定一切真假分辨的必要与可能,因而变得对强制性意识形态的假面统治能够泰然处之。齐泽克将这样的意识形态称为“官方意识形态”,指那种人人不在乎真假,因此看上去像是人人自愿相信的意识形态。他说,“不妨以斯大林主义为例,具体而言,这是一种强迫性的坚持,即我们必须不惜任何代价来维持表象:我们都知道在幕后正在进行野蛮的派系斗争,但是我们必须不惜任何代价保持党的统一的表象;任何人都不真的相信那个统治意识形态,每个人都对它保持着犬儒主义的距离,每个人也都知道别人不相信那套意识形态;但是,这样的表象依然不惜任何代价地维持着……这种表象就是它的本质:如果表象被摧毁,如果有一个人公开宣布‘皇帝陛下一丝不挂’这一明显的事实,……这个制度就会土崩瓦解”。

   “一丝不挂”是对犬儒式隐瞒和说谎的概括说法,这是一种大家心知肚明,都能看穿但绝不说穿的假面游戏,因为易学易玩,所以人人都能参与其中。“斯大林主义统治的欺骗基本上是简单的,它假装以人民的名义在统治,而所有人都知道那只是为了它自己的利益—为了复制它自己的权力。”在一般的社会里,行动的良心表现为对现状某些部分的拒绝、反抗、不认同和不合作。但是,在今天大家都承认“一丝不挂”合理性的现实生活中,良心遭遇到来自三个方面的犬儒主义合围,变得难以存在和发生作用,那些分别是针对人性、制度和价值信仰的彻底看穿和否定。

犬儒主义首先是对“人”失去了信心和希望,它断言,人的一切善行和利他行为后面都一定有利己功利和不可告人的动机。(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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