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的7月16日,《中国财富》杂志的知名记者宋志标在香港《东方日报》旗下的网络媒体东网上撰写了一篇名为《“推普废粤”的四年变迁》。最近几年,广州官方一直试图在电视媒体全面推广普通话节目而限制粤语节目,在这个过程中,官方针对民间抗议的态度越来越强硬。宋就此批评官方紧缩政治和社会环境。

而就在这篇文章发表后的第三天,宋志标说,他已被迫从南方报业集团属下的《中国财富》杂志离职。宋向纽约时报中文网表示,他离职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给东网撰稿而违反了中国当局的最新规定。宋志标可能是第一位公开的因触犯中国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最近公布的“不许记者为外媒撰稿”的规定而被迫离职的中国记者。看来,有关部门对他的批评并不高兴。宋志标说:“官方认为我无中生有。”

宋曾是中国很有影响力的报纸——《南方都市报》的评论员,2011年他因在纪念汶川地震三周年的社论中隐讳声援曾在震后到四川调查“豆腐渣工程”和遇难学生的艾未未,被停职检查,被迫离开《南方都市报》。同年他到《中国财富》开始做记者。今年他为东网撰写了数十篇文章,其中包括纪念“六四”25周年和普世价值等多个敏感话题。

纽约时报中文网就宋志标离职一事向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人力资源部求证,该部门一位员工称并不知情。

宋志标离职一事显示中国官方决意将新规定付诸执行。

7月8日,中国媒体的管理部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了《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印发日期为6月30日)。该文件规定,“新闻从业人员不得违反保密协议的约定,向其他境内外媒体、网站提供职务行为信息;不得违反保密协议的约定,通过博客、微博、微信公众账号或个人账号等任何渠道,以及论坛、讲座等任何场所,透露、发布职务行为信息。”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人随后在进一步政策解读中称,新闻从业人员不得担任境外媒体的“特约记者”“特约通讯员”“特约撰稿人”或专栏作者等。

这份旨在加强对新闻记者管理的文件还规定:“新闻单位应在参加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时,向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报告新闻从业人员保密承诺书和保密协议签订、执行情况。”

7月15日,2014版新闻记者证换发工作全面启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7月14日发布的一份通知称,在此次换发记者证过程中,要求新闻单位提供申领人员与所在新闻单位签署的保密承诺书和职务行为信息保密协议。保密的内容包括三类: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未公开披露的信息。

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院长张志安对纽约时报中文网表示,这份文件中的一些规定其实在公布之前就已经执行了,比如记者不能私自发布职务信息等。一位曾在中国一份省级党报工作二十余年并要求匿名的编辑也告诉纽约时报中文网,当年他们入职时同样也被要求遵守保密纪律,但并不如现在这般公开化和正规化。

而严禁记者给外媒撰稿的规定则是第一次出现在官方文件中。

张志安说: “从客观性的结果来讲,这可能会限制某些调查性的报道通过个人和外媒的方式公布出来。等于说,不准给外媒撰稿,这将某些真相的出口堵住了。”

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展江对纽约时报中文网说:“出台这个文件的目的很简单,就是现在习近平要打老虎,但是老虎很顽固。各种传言也特别多,公众对很多传言都相信。他希望将舆论掌控得顺当些。”

而长期为FT中文网(英国《金融时报》在华中文网站)撰稿的专栏作家老愚则向纽约时报中文网分析说,当局出台此项规定的目的,无非是想收紧中外思想交流的口袋,让最具活力和具有观察力的人群闭嘴。

此类新闻管制并非刚刚开始。自习近平于2012年11月主政以来,中国加大了对意识形态的控制。2013年初,《南方周末》呼吁实行宪政的新年献词遭到宣传部门的大幅删改。为净化网络舆论,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出台了“诽谤信息被转发五百次以上即可入刑”的司法解释。

在今年4月24日,北京警方拘捕了70岁的记者高瑜,指控她把一份“中央机密文件”提供给一家境外网站。外界普遍认为这份“机密文件”是指“九号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的通知》,但该网站表示其刊发的文件并非从高瑜手中获得。高瑜曾是中国新闻社的记者,因报道六四事件曾被捕入狱。出狱后,担任多家境外媒体的撰稿人,她时常对中国政府持批评的立场。

而今年6月份,中国当局对于新闻报道的收紧也引起了广泛的争议。6月18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通报,要求各新闻单位把好新闻采访关,禁止记者站跨行业、跨领域采访报道。禁止新闻记者和记者站未经本单位同意私自开展批评报道。中国宣传部门虽然早在2005年就已经开始禁止媒体进行“异地监督”报道,但有分析认为,此次通知的限制似乎更为严厉——不准跨领域报道,也不准跨行业报道,甚至连批评报道都不能私自开展。

2014年1月份,广电总局在准备换发新版记者证时,首次要求所有中国记者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的考试,其中不少考题是中国领导人对监管新闻行业的意见,而且官方给出的指导教材和参考答案也不无错误——中国新闻传媒法研究者、汕头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魏永征就在其个人博客上指出了二十处可供“商榷”之处。

在对新闻记者加强监管的同时,中国当局也开始尝试从源头上改变大学新闻学教育,让符合主流意识形态的人士进入大学新闻学院的管理队伍。

7月10日,《新京报》报道称新华社甘肃分社社长林治波将担任兰州大学新闻学院院长。林治波普遍被认为是一名“左派”人士,曾因在微博上评述“大跃进”历史而引发广泛争议。兰州大学新闻学院常务副院长王骝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林社长兼任我们院长,是基于2013年12月中宣部、教育部在复旦大学召开会议总结推广部校共建新闻学院的背景。”

所谓的部校共建新闻学院也被称为“复旦模式”。该模式起源于2001年,其特点之一就是由宣传部门指派人选出任新闻学院的院长。BBC最近的一篇报道说,2013年12月,浙江大学教授吴飞和前《中国周刊》主编朱学东都曾透露,中共中央认为部分新闻院校对“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不力,导致自由主义观念泛滥,决定由中宣部牵头,建议并参照所谓的“复旦模式”,重组中国十大重点新闻学院。

老愚说:“复旦模式就是党管新闻,从源头管起。”

老愚认为,不论是禁止新闻从业人员为外媒撰稿,还是让左派人士管理新闻学院,以及加强对整个新闻机构的监管,都是中国当局在习近平“8·19讲话”后的后续动作。去年8月19日,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把意识形态上升到了事关党的前途命运的高度上。

老愚说:“所有动作无非是更好控制舆论。”

易东明,汕头大学新闻学院硕士研究生,纽约时报中文网实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