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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法院宣布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中国官媒认为,此举意味着公众要打环保官司,从立案到审判执行的过程将更为顺畅。

中国官方新华网7月3日报道,过去,公益组织提起环保诉讼时,往往在立案初期就遭遇“谁有权提起公益诉讼”的难题。公民对污染提起民事诉讼,也常常在立案时就被法院驳回。现在最高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受理生态环保案件、出台司法解释、指导意见,将对环保案件的审理、诉讼渠道的畅通,起到推动作用。中国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首任庭长郑学林解释说,目前重点研究解决的是畅通环境公益诉权渠道。立案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不能拒之门外。最高法院将在贵州、江苏等省开展环保公益诉讼试点。在德国的中国问题专家廖然指出,中国大陆如今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腐败和环境污染,且二者又相互关联。廖然担心,即使最高法院建立环保法庭,地方官员为了自身利益,也会影响立案及审判:

“中国面临的最大的两个问题,一个是腐败问题,另一个就是环保问题。而这两个问题又是紧密相连的。在中国,环保机构的头很多时候为那些贿赂他的公司企业开通便利。在我看来,建立专门环保法庭也并不一定就能改善环保问题。”

新华网的报道还说,环保公益诉讼关涉社会公共利益,加之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具有即时性、紧迫性和不可逆性等特点,决定了其审理程序有别于普通的民事诉讼案件。最高法院出台的指导文件规定,对审理案件需要的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证据原告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的,法院可以依职权调取。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首任庭长郑学林介绍说,他们还在探索,环境公益诉讼中加大对原告的司法救助。同时,对原告胜诉的案件,原告支出的律师费、调查费用、鉴定费用、评估费用,都要由被告承担,以此加大对被告的惩罚力度,及增加其污染环境的成本。

报道说,由于生态系统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水、空气等环境因素具有流动性,而目前环境监管、资源利用都是以行政区划为界限,行政权力配置与生态系统相割裂的冲突,导致跨行政区划污染不易得到有效的解决。因此,中国最高法院提出:探索设立以流域等生态系统或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的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实行对环境资源案件的集中管辖,有效审理跨行政区划污染等案件。还将推动建立公检法和环保部门的联动机制,环保执法单位、环保检察、环保法庭一起发挥合力,使违法企业心存畏惧。

美国学术机构威尔逊中心的中国环保论坛主任-詹妮弗-特纳尔女士表示,中国多年来环保问题日趋严重,就是因为中国地方官员无视国家的环保法,国家的环保规章制度根本得不到实施:

“中国这些年来的确有过一些相当好的环保法律条文和规章制度,但在实施方面却一直相当差劲。近来,环保法实施差劲的议题虽然已开始得到重视,但一碰到地方政府官员的利益和好处等问题,该议题就开始变得浑浊了。中国政府去年出台了一项环保行动计划,其中规定,地方官员必须拿出实际行动并努力去达到有关环保标准。然而,中国地方政府环保还存在另一个更严重的制度性的问题,那就是,地方政府拥有当地的很多工厂和企业,而检查和评估环保的那一方,也是地方政府,这显然是一个矛盾的局面。”

中国几十年来的高速经济发展模式导致中国大陆空气、水源、土壤严重污染。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世界银行今年3月25日联合发布的《中国:推进高效、包容、可持续的城镇化》报告显示,仅空气污染所导致的过早死亡和健康问题,每年就给中国造成三千亿美元的损失。中国国家环保局今年3月公布的调查报告也显示,2013年被调查的74个中国城市中,只有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

(记者:希望 / 编辑: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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