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周,香港就全民普选方案举行“公投”(其实只是民间自发的民意调查),超过78万港民参与,其中逾九成民众要求特首直选方案应允许公民提名。这表明香港民众的自治意识很强,香港民主应当向前走。中央也早已承诺,2017年的特首选举实行全民普选。这些本来是港中双赢、皆大欢喜的好事,但遗憾的是,中央一些部门思维僵化保守,视民主为洪水猛兽,把香港民众的民主热情解读为“国际敌对势力”煽动策划的结果,甚至把香港视为“反共基地”,非要把香港民主进程“管”起来,进而导致部分港民诉诸“公投”乃至“占中”等公民抗命行动。照这种思路管下去,非把香港“管”丢了不可,更不用说对台湾的负面“示范”效应。

平心而论,“一国两制”是一个了不起的创举。香港回归17年来,两种截然不同的制度与文化之间虽然时有磕碰,但总的来说一帆风顺。取得这样的成就殊为不易,岂能因为香港追求民主进步反而大开倒车?香港回归之所以取得如此成就,正是因为在“一国两制”、“五十年内不变”的承诺下,香港维持了立法、行政与司法的高度自治。如今中央一些部门的政策和香港民意发生冲突,根源在于,普选方案争议引发了双方对“一国两制”的认识分歧。

说来说去,“一国两制”究竟是什么?简言之,“一国”就是保证中国对香港的国家主权;香港是中国领土,不能分裂出去搞“独立”。在这个前提下,“两制”就是“港人治港”,香港的事情香港人自己决定,大陆不能干预。两者关系必须得到妥善处理,“两制”不能破坏“一国”,“一国”也不能吃掉“两制”。“一国”和“两制”之间表面上存在张力,但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两制”以“一国”为基础,否则也谈不上“两制”,而“一国”要长期维持下去,也只有实行真正的“两制”。如果以“一国”的名义破坏“两制”,香港民众的自治诉求得不到满足,对不合理的中央干预怨声载道,各种反对乃至分离势力能不发展壮大吗?失去香港民心,即意味着失去了对香港的主权。在这个意义上,破坏“两制”就是在破坏“一国”。

是否普选、如何普选,归根结底是香港人自己的事情,香港民意理应具有最终决定权。当然,《基本法》是全国人大制定的;在程序上,中央决定香港民主的进程,但决定的终极依据只能是香港民意。中央要求特首候选人“爱国爱港”,虽然引起了不少非议,其实如果合理解释的话也没什么不妥,“爱国爱港”即对应“一国两制”。特首如何“爱国”?无非是坚持“一国”,特首及其候选人当然要按照《基本法》规定,维护主权统一,不能从事分裂活动。又如何“爱港”?无非是以符合香港民意的方式,维护香港民众的根本利益,把香港治理好。而如何才能把香港治理好?世界各国概莫能外,那就是实行真正的普选。

如果香港普选正常进行,一定能保证特首“爱港”,但是否可能把一个不“爱国”的人选上台呢?回答:只要真正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一人一票”,香港五百多万选民绝无可能选上一个叛国者,除非他们都看走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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