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收到的”紙膠金”, 變賣得到360元。這數字代表什麼呢。

也來看看其他數字:

收到的紙: 兩紙籠共1000KG
收到的鋁罐: 400個
收到的膠: 465KG, (差點夠半噸) 共160袋, 每袋約100個, 約16,000個

全港廢料價格:
紙皮 約 $0.5 – $0.9/ KG,
鋁罐 約 $0.1 – 0.12一個,
膠品 約 $0.4-$0.9 / KG (有無留意, 原來膠和紙差不多價~!)
價格當然看國際浮動, 但也看你交給”食物鏈”中的哪一層: 好簡單, 大批出口商價格高些, 社區中的回收小店是”小艇”所以價低些囉

義工人手: 超過100人
收集時期: 7月1日下午三時至八時
工作時數: 超過500小時
封鎖垃圾桶: 約20個
收集範圍: 約1.2公里
相關車資: 約800-900元 (當中包括將塑膠由灣仔送至屯門,由回收商支付, 另外有兩次運載其他物資的費用)
動用相關工具: 鐵車兩部, 廢紙籠3個, 太空袋5個, 垃圾袋200個, 分類盤, 桶, 手套,界刀,大量文具

膠品的回收價值, 並沒有換取金錢送到我們手上。那$360是秤紙佬給我們的。

在義工簡介聚會時, 提及收到的物資將會變賣金錢, 當時我感到有點尷尬, 如義工們不完全理解和認同今次行動, 很易會聯想到花一天苦力換取金錢給了誰。

說這些, 怕大家誤會涉及的錢好多 (愈辛苦愈多錢不是必然)。 動用一百人才得到三百幾蚊, 那平時公公婆婆執紙皮的如何過活? 說這些, 希望大家來幫手, 不要心理不平衡: 辛苦做一天, 我出力回收公司卻拎去賣? 膠的價值, 剛抵銷了車資, 物資到了回收場後還有功夫呢。 說這些, 想大家知道, 物料的價值, 跟本無法補貼營運。

我嘗試以一個不同的角度去看回收業: 環保回收不是”商業”, 而是像清潔公司一樣的”服務業”, 像消防員滅火一樣的”公共服務”, 像渠務處解決迫切問題的”環境工程”。試問誰能變賣掃街獲得的”灰塵落葉”, 足夠營運一家清潔公司? 還不是要靠政府外判營運? 那麼也就不應要求環保回收業, 能透過物料的價值, 變賣獲得營運開支。我們近一百個市民, 花了5小時共500個鐘, 如果真是要計”成本效益”, $30 x 500小時的付出, 盛惠$15000。

視回收業為商業, 就荒謬如要求一個家傭變成自負盈虧的私房菜, 透過每道菜打斧頭賺些微薄差額去營運家務, 而且還要求在差額利潤中支付租床位的成本。拋下一句不合成本效益, 何不乾脆承認, 回收業本來就是個物流業或服務業?

如果你甘心付清潔費, 換取衛生的環境, 那麼也別介意支付服務費, 支付回收的運作, 以換取更美好的香港。

再說, 政府明明已經安排了三色桶給大家收集塑膠, 月花53萬外判了給安記去處理。再問下去, 就是為何承辦商沒有處理好?

執執下, 有位市民走來, 豎起手指公, 說了一句: good business. 我又好氣又好笑。

text by 結束一桶專棄@日青
photo by Zoë Leung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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