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本文为作者《香港观察》系列的第四篇。在本文中,丁学良教授以“四权纠结的香港”为主题,探讨香港今天街头社会运动不断增加的原因及目标,本文系《四权纠结的香港——北京香港30年摩擦的温床》的下篇,上篇为《香港政争之源:主权治权分歧》

香港的社会运动如今目不暇接、此起彼伏。本周和下周马上就要展开的三大街头运动——9月22日的香港大专院校学生的罢课宣誓大会、9月26日的香港大中学生罢课运动、10月1日的市民大游行(普遍预计,占领中环的行动将在这天启动),已经箭在弦上。虽然最后究竟有几千人参加罢课、有几万人参与街头运动还说不准,但此后仍会有更多更大的社会运动出场,则是必然的趋势。

这些运动的表现形态各异,已经成为国际观光的一个颇具吸引力的项目。外地旅游客、特别是来自中国大陆的游客,对香港大中型和超大型的街头游行和集会,表现出极其浓厚的兴趣。这类社会运动参与者们的标语口号所表达的诉求五花八门,在很多外地人眼里似乎是放大了好多倍的“行为艺术”。但是经过多年的细心观察,会发现表象之下深藏着一条主动脉——香港最近二、三十年来的社会运动,其主要诉求越来越是从“人权”走向“公民权”(citizenship)。如果对这个主流走势缺乏理解,就谈不上实际有效的政策回应。

殖民地时代的香港:以基本人权来“保本”

在中英两国有关香港回归的公告刚出台(当时尚无回归的具体安排细节)及其后的那段时间里,也就是1980年代初期至1990年代中期,香港民间的社会运动主要关注的问题,是在中国主权之下,香港居民的基本人权是否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到了20世纪末,基本人权在英国的政治和法律传统之下,涵括的方面涉及个人及家庭的生存、就业、财产安全、教育机会、宗教信仰自由、表达自由、迁徙自由、结社和集会权之类(参阅The Blackwell Encyclopaedia of Political Thought, Human Rights)。

这些基本人权在当时的香港被民间社会广泛重视,并不难理解。就如我在本专栏前几篇评论里提及的,主要是因为香港的民间社会记忆中的逃难背景,太多的家庭经历过20世纪中国内地多次翻天覆地的动荡,心有余悸。他们担心类似的情况在主权转换之后的香港也可能发生,于是就有了设法保障人权的强大动机。这种理性的心态,如果借用市场经济的一个俗语,可以称之为“保本生意”的做法,“本”保住了,才有立足之地。不久之后,1989年6月在北京发生的大悲剧,证实了此前香港社会中有关回归前景的那些悲观主义展望——基本人权在中国内地仍然是非常脆弱的,一遇上重大的政治风暴,就会被剥夺掉。北京那场大悲剧之后,立刻发生的香港百万人上街游行的空前绝后事件,半是为北京的同胞致哀,半是为自己的未来伤怀。议论多时的《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后来于1991年6月通过。

从政治哲学的角度,我们可以说,基本人权的内容属于passive rights(勉强可以翻译为“消极、被动的权利”)——倘若丧失了这些权利,就难以维持现代社会里具体个人的安全和尊严。这类权利还算不上是positive rights (积极、进取的权利),后者的核心乃是政治领域的全方位参与权。在中英谈判决定香港要回归的那段时期,香港社会层面最关心的是消极权利而非积极权利,确实反映了殖民地的政治现实。英国统治香港的150年里,社会发展和法律进步体现的主要成果,就涵括在这些基本人权里。开明柔性的英国殖民主义专制直到临走之前,赋予香港本地民众的权利也没有超出这一范畴。殖民主义制度的政治权利边界,即是不给予殖民地居民们积极的政治参与权——他们被称为subjects(“臣民”——是“臣服”的意思),而非citizens(“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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