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英国和中国在1984年达成移交香港主权的条款时,中国方面同意,香港将按照“一国两制”的原则管治。

这意味着中国将允许香港拥有比内地更高程度的政治自由。但北京方面保留了未来决定香港可以实行什么选举制度的权利。经过一段时间的不确定性之后,中国作出了决定。香港市民将可以选举产生自己的领导人——但前提是他们接受有中国特色的民主。

中央政府选定的曲折选举过程,在字面上符合《基本法》(Basic Law),但也是该法所允许的“民主”的最苍白形式;中英在香港1997年回归中国之前签署的《基本法》,堪称香港的小宪法。根据这份文件,北京方面同意让香港市民通过普选产生行政长官,即该市的市长。

周日公布的决定在字面上符合这个承诺。但这个提议构成一种减弱的民主。全国人大要求,竞选2017年行政长官的候选人必须得到一个1200人的提名委员会至少50%成员支持。提名委员会由大约25万个人和组织选民选举产生,在构成上大部分是亲北京的。

这个决定确保敌视中央的候选人将在有机会号召选民之前被剔除出局。只有那些“爱国”的候选人才有望参选。通过这一关的候选人然后将由全体选民在一人一票的基础上投票表决。

中国本来可以提供更大空间。毕竟,中央是具有批准行政长官选举结果的最后决定权的。没错,在选举之后动用这种否决权,总会面临挑起一场宪法危机的风险。但多数人承认,香港选民相当务实和现实,不至于拿香港的繁荣当儿戏,选举产生公然对抗北京的行政长官。

可是,香港民主运动的激进性质似乎让中国感到不安。北京的领导层对香港在6月举行的民间公投感到不快。那场公投要求获得的选举自由超出了中央愿意授予的程度。

很清楚的是,中国将信守它在签署《基本法》时承担的义务。中国领导人不希望损害香港作为一个金融中心的地位;也不希望自己面临不履行国际协定的批评。但他们不会在最低限度的范围外跨出一步。

这使香港市民面临一个艰难选择。他们可以接受中央塞给他们的夹生面包。或者,他们可以通过不让这项提案在立法会(Legislative Council)得到三分之二支持来否决它。那将让他们保留现状。

北京方面似乎不太可能从目前的立场后退。但是,它应该认识到自己的利益正在遭受的损害。它激起了香港温和派的反对情绪,甚至激怒了那些明白自治总会有限度的人。它坚称自己对香港的事务有决定权,很可能在台湾引起注意,台湾很多人可能得出结论认为,与中国大陆靠得太近是危险的。最重要的是,它削弱了旨在保持香港作为一个商业和金融中心的独特属性的“一国两制”原则。这是中国不需要的局面。

译者/何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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