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作者高华先生为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为中国现当代史研究领域的著名学者,尤以对延安整风的研究为世所重。高华先生于2011 年 12 月 26 日因病去世,英年早逝。本刊择其延安整风研究之片段,刊发以示纪念。

   一、1940 年干部档案制度的初步建立

   对干部进行经常性的政治审查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既定政策,但是1940年全面推开的审干却有其特定的背景,这次审干的主要目的在于对 1938 年至 1939 年党员大发展阶段吸收入党的新党员实行政治过滤。

   “审干”发端于国共激烈对抗的十年内战时期,基于对国民党和国内其他党派的高度警惕,中共一向极为重视清理内部。1937年抗战爆发,中共获得合法地位后,大批青年投奔延安,一些原先失去组织关系的党员也纷纷归队,中共组织部门在社会部的配合下已对进入延安的每一个人实行了严格的审查,换言之,只有经过组织审查的人,才能被分配至机关、学校、部队。

   抗战初期,中共为了要在国内政治舞台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以及为了未来与国民党一争天下,对于发展中共党员的数量有着强烈的紧迫感。十年内战结束时,中共的党员数量只剩下不足三万人,其中绝大部分在军队。显然党员数量之少已与中共在国内政治舞台上所扮演的第二大党的角色十分不符。当时担任中组部部长的陈云就力主要与国民党争夺知识分子,他认为“谁抢到了知识分子,谁就抢到了天下”,“否则将来悔之晚矣”。为此,1938 年 3 月 5 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大量发展党员的决定》,在以后的一年半的时间里,前往延安与各根据地的大批青年知识分子被吸收入党,以至于个别部门和地区,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发展党员的任务,反复动员、说服青年知识分子参加共产党,造成所谓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拉夫主义”的错误。待发展党员的任务基本完成后,中共中央又重新回到过去那种严格入党条件的道路。1939 年 8 月 25 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巩固党的决定》,要求用自上而下的方法,审查党员成分和各级干部,但又明确提出,这种审查“不应成为普遍的清党运动”。在一年半之内,中共在发展党员的政策上,一下子从敞开大门到暂停发展,其实并无矛盾,中共为了壮大党,需要“广招天下士”(陈云语),中共也是从现实需要出发,认定只有经过严格的审查,才能真正巩固党。在毛泽东和其他中共领袖看来,中共应该网罗天下英才为我所用,至于是否有嫌疑人员乘机混入共产党则大可不必惊慌,中共自有办法对付此事,这个法宝就是审干。

   就在党员大发展的 1939 年,针对新党员和从事白区斗争干部的审干就已同步进行。这个时期,中央社会部通过其密布在各个机关、学校的“网员”,对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各类人员进行秘密调查,这种调查虽然有成效,但是局限性也很明显。

   首先,由于调查是在秘密状态下进行的,不易得到各级党组织的配合,调查的深度和广度都受到限制。

   其次,中央社会部工作人员较少,无法应付延安几万名干部的秘密调查,大量的材料上报社会部后被长期积压。

   正是基于以上情况,1940 年,中共中央决定正式开展审干工作。这次审干的目的有两个方面:第一,为了发现干部的长处与优点,以便加以“适当的培养、使用、提拔和调动”;第二,“为了发现混在党内的异己分子,以便清洗他们出党而巩固党的行列”。在这之前不久,中共中央也改变了中社部原垂直侦察系统,改由各级社会部受同级党委和中央社会部双重领导。在这次审干中,中组部和各级党委的组织科(干部科)处在前台,中央社会部则在幕后予以配合和协调。

   1940年审干所获取的最重要的成果是初步建立起中共干部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十年内战时期,中共对党员的个人档案资料管理尚处于非正规化的水平,由于战争环境和地下斗争的险恶,干部的个人档案资料很难予以有效的保存。1935 年 10 月,中央红军历经艰险抵达陕北,带至陕北的党和军队的核心机密文电总数仅五十余斤。为了安全的因素,干部的个人档案资料在长征前夕已尽行销毁。

   党员干部个人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的建立及逐渐正规化,开始于抗战初期。“七七事变”后,大批青年知识分子和失去组织关系的党员纷纷来到延安,中共也获得了陕甘宁边区这块较为稳定的地盘,于是,在中组部干部科的策划下,逐渐建立起党员干部的个人档案管理制度。

   1938 年初,司马璐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审查后,又经中组部部长陈云面谈,由中组部分配去位于枣园的“敌区工作委员会”报到。中组部工作人员交给司马璐一封信,要他面交枣园机关主任秘书曾希圣,司马璐在途中偷拆了信,发现其中一份是介绍信,另一份是中组部对司马璐作的“鉴定表”,上面写有评语:“有组织能力和斗争经验,但具有浓厚的个人英雄主义,个性强,骄傲,缺少劳动观念,组织生活锻炼不够。”

   这个时期,中共的组织和干部工作尚处于恢复和重建时期,许多手续还不健全。以后,组织部门给干部的“鉴定”一般不由干部面交,即或交由干部转交,也需在信封开口处加上火漆,以防干部偷拆。

   延安初期的干部档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干部填写的履历表;

   二、党的组织部门对干部履历的鉴定或结论;

   三、干部所在部门党组织对干部政治思想及各方面表现的鉴定;

   四、有关干部履历的其他证明材料。

   干部个人档案由各机关、学校的干部科(组织科)管理,领导干部的个人档案由上一级组织部门管理。

   二、干部履历表和组织结论的做出

   审干开始后,运作方法仍是动员干部自己报告个人历史,审干人员则从干部填写的材料中查找疑点,在党员按照组织要求,多次填写的各种履历表格中很快就可发现各种问题。

   1940 年 6 月,延安马列学院在 291 个抗战后入党的新党员填写的表格中,发现前后一致的仅103人,占总数的 33%,“其他 67%都是经过了党的无数次的教育解释工作才改正了、补充了自己的历史的”。为什么会出现前后表格不一致的现象?基本情况有两类:

   一、许多新党员担心自己的阶级成分是地、富,害怕受到歧视。因此将家庭出身改成贫农、中农或“没落的小资产阶级”。

   二、一些在白区工作的老党员一度失去组织关系,深恐引起组织的怀疑,来延安时没有详细交待,现在仍“将错就错,填下去”。

   上述情况在延安各单位都普遍存在,自然引起中组部的高度重视。1940 年 3 月,陈云发表了《党员对党要忠诚》的文章。中组部要求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党员的审干教育,对党员进行反复的说服、教育、启发,解除党员“惧怕”、“怀疑”审干的心理,让党员明白审干“是有利于党,有利于他自己的”,只要党员改正了过去填表不真实的错误,他过去的行为,不仅不会受到党的怀疑,相反,党会认为他在政治上取得了进步。与此同时,中组部还要求从事审干工作的同志要加强对干部表格和各类资料的分析、调查。由于干部填表前后不一致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中组部形成了几个基本的看法:

   党员最初填写的表不一定是完整和真切的,有的干部是不会一次向党老实交待自己历史的,为此必须多方搜集干部的个人资料。

   如何搜集呢?

   首先要求干部提供个人历史的证明人,这又包括几个环节:

   一、在干部本身的材料中找证明人;

   二、从干部提供的证明处找证明人;

   三、从谈话中找新的证明人;

   四、从相同时间、相同地区、相同事件中找证明人;

   五、从此人的材料中发现彼人的证明人。即使有了证明人,也不能完全相信,因为存在几种可能性:

   一、提供证明人与被调查对象暗中串联,互相包庇,互相吹捧对方。例如,经常会出现证明人提供这样的材料,证明某人是“非常坚定的无产阶级战士”,但实际情况是他们同样在监狱中出卖过同志。

   二、有的证明人因惧怕牵累,不敢为被调查对象出具证明。

   经过反复细致的说服动员后,干部的各种审查资料都陆续到齐,下一步就是具体地分析和判别这些材料。

   这个过程又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首先研究党组织对这个干部的介绍材料,这种介绍材料一般具有两个核心部分:组织上对这个干部的基本评价;提出对该干部需要重点考察的问题。

   二、检查这个干部本人写的材料:先看他最近写的材料,再从中找出疑点,即组织介绍材料中所提出的重点考察部分,把两者进行互相印证;继而从他本人写的各种材料中找出可疑与不清的问题。

   三、检查他人提供的旁证材料,这也需要几个步骤:首先确定旁证人的可靠程度,从旁证人材料中找出组织介绍材料中提出的重点问题,再从旁证材料中找出受审干部自己所写材料中暴露的可疑部分。

   经过对以上材料的反复对比研究,就可以查明该干部所存在的问题的性质。

   下一步的工作就是将问题提到干部科科务会议,进行逐个研究,对这个干部做出组织结论或鉴定。

   在做出组织结论之前,还有一个程序,这就是干部科的同志与受审干部进行个别谈话。这种谈话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核对材料,或发现该干部过去在填写各种表格时未予反映的内容,因此在谈话中,审查人员不应打断对方的谈话,尽量从被审查对象的谈话中发现问题。当这一切都完成后,就到了做正式结论的阶段。结论一般包括两个部分:

   一、历史审查的结论。一般由干部科会议集体做出,可以向当事者公开。在这部分的结论中,应对干部的历史中已搞清楚的问题,做出肯定的结论。但是,如果问题仍不清楚,旁证材料不够齐全,肯定的结论也可不做。至于干部某段历史尚无证人证明,则对干部有证人证明的历史,和组织上已清楚了解的历史做出一般的结论。但需写明,某段历史尚不能肯定。

   对另一些问题严重的干部,一时无法找到证人证明,则将其所有问题提出,全部保留,并由组织上对此人做出一般结论,以供日后继续考察。

   二、在单位表现的鉴定。这类鉴定由党员所在的党小组、党支部在会议上讨论并做出鉴定,被鉴定者本人可以列席会议并表示自己的意见。

   在党支部鉴定的基础上,该干部所在单位的党组织结合对干部历史的考察,做出干部在单位表现的鉴定。党组织对干部表现的鉴定通常不与本人见面。它应该包含被鉴定者的政治思想状况、党性修养以及干部个性、特长、工作经验与能力,以及对干部今后工作发展方向的建议等方面的内容。

到了这一步,对干部的审查就可以告一段落,而审干过程中形成的具体文字资料就成了干部的个人档案。从此这份档案就尾随干部,像一个无形的影子,干部调到哪儿,这份档案就跟着他到哪儿。以后每逢审干或政治运动,这份档案都会增加内容,党组织都会在这份档案中写上对这个干部的考察意见,它将决定这个干部在政治上的前途,或被提拔重用,或“不得重用”,或被“控制使用”。于是干部档案就成为决定干部命运的一件利器。它既属于这个干部,又是完全独立于干部个人的异己物(干部通常不知道领导在自己的档案中写了什么),(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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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炎黄春秋》201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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