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民粹主义(populism)是个很特别的译名,如果考虑到它的主流传统在历史上和当代的各种表现,将其译为“平民主义”或“民众主义”可能更容易被人理解。虽然民粹主义在各国和不同历史时期的表现大不相同,但我们还是能够把握它的一些基本特征,比如:奉行人民崇拜或平民崇拜,主张人民利益至上、人民权力无限(这里的“人民”往往落实为“平民”);反体制、反等级秩序、反精英、反智主义的立场;依附于政治强人或皈依卡理斯玛型权威,简单化的解决问题方式,具有群众(“乌合之众”)心理和遵循“群体逻辑”(collective logic)的行为方式,1包括从众心理、群体无意识、缺乏独立清醒的判断、人多势众、群体壮胆、易受暗示、相互传染、易冲动、判断力低下、情感支配判断、情绪化的行为方式、野蛮、偏执、易走极端等。

   近些年中国大陆网民参与蓬勃发展,开启了民主化进程,但在网民政治参与中也出现了民粹主义倾向。在政治发展和走向现代民主的过程中,在民众参与公共事务刚刚起步的阶段,就显示出民粹主义的苗头,这使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严峻的问题:中国是否会走上“未民主先民粹”的道路?

   当代中国民粹主义主要是网络现象而非传统的社会运动,其社会基础主要是受过中等和高等教育的年轻人为主体的网民,而非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中下层群体,其表现的场所主要是互联网,所以称网络民粹主义或网民民粹主义。从价值立场或政治态度上看,民粹主义并非一个整体,它包括左翼民粹主义和右翼民粹主义。根据塔格特的说法,民粹主义在价值观念上有“空心化”特征,没有固定的价值立场,可以依附于不同的价值体系。当代中国社会明显分化为左派和右派(自由派),网络民粹主义也是如此。2左派是典型的民粹派,是天然的民粹主义者。所以,左派的主体即民粹主义,民粹主义的主体也是左派。右派中主要是其激进的一翼(有人称其为“推墙派”)具有非典型性的民粹主义色彩。3还有庞大的居于左与右之间的中间派,他们在核心价值立场上处于中间位置,但在具体议题上,这些人可能采取左或右的立场,并且具有民粹主义特征的心理和行为方式。

   国内学界对民粹主义兴起的关注远远不够。多数学者仍然陶醉于下层民众开始参与和影响公共事务的成就中。网民不仅有了发言权,甚至还在一定程度上主导了政治的议程和进程,仿佛网民参与就是民主,或者就会直通民主。但是,我们必须正视在网民参与中已经表现出的民粹主义苗头。虽然它不是网民参与的主流,但它的发展趋势令人担忧。民粹主义虽然以民主的面目出现,甚至是以非常民主、纯粹民主的面目出现,仿佛是与威权政治相对立的另一个极端,但如果我们不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就能认识到,这两极之间是内在相通、自然转换的。民粹主义的“民主”不是健康的民主,它是民主化进程中出现畸变而产生的怪胎。在政治发展的过程中,如果民粹主义主导了政治进程,民主化将走入歧路和邪路。历史已经一次次证明,民粹主义不会走向民主,而是走向独裁、强人政治甚至极权主义。所以,在我们为民众参与意识觉醒而感到高兴和积极推动民众政治参与的同时,对其表现出来的民粹主义倾向有清醒的认识,保持着对它的警惕是非常必要的。

   民粹主义是一个世界性的现象,但中国当代网络民粹主义有其特殊性。本文将说明,由于中国具有根深蒂固的“平民化社会”的历史传统,而经过“革命”和“专政”的塑造,当代社会的特征是“无精英的大众社会”和“无结构的大众”,虽然互联网为民众参与开辟了便捷的通道,但网民却不是具有公共参与经历和受到健康的公民教育的公民,这使中国网民极易走上民粹主义道路。而中国网民的超级宏大的规模,也会放大网络民粹主义的负面效应。

   一、被历史“宠坏了的孩子”:中国民粹主义的历史传统

   五四运动是中国平民第一次在现代意义上的政治参与。追溯当代民粹主义的源头时,我们很自然地回到五四运动。激进的学生们闯进曹汝霖的私人住宅,放肆地打砸财物并纵火焚烧,还盲目而残酷地群殴了恰好在曹宅的章宗祥。这个事件让我们看到,就在中国民众一开始登上参与公共事务的舞台时,就表现出了明显的民粹主义色彩:以爱国为旗帜的放纵行为、广场狂欢式的运动、遵循群体行动逻辑、非理性和暴力倾向,甚至还隐约有仇官仇富的情结,这都符合民粹主义的特征。当时,虽然有胡适、梁漱溟等学者对学生的过激行为表示失望,甚至要求依法惩处,但以陈独秀为代表的左派学者或对之表示高调支持,或认为虽有过激但因其目的正当而值得同情和理解(如张孝称学生行为是“法无可恕,情有可原”)。4

   学生的行为和陈独秀一派学者的态度形成中国现代史上一条明晰的民粹主义潮流的最初源头。5五四以来近百年的历史上,民粹主义的冲动和发作时隐时现,不绝如缕。直到今天,在官方教科书和官媒的宣传中,仍然对五四时期的学生激进行为持无保留的赞扬态度。这表明,当代社会仍然继承着五四民粹主义的衣钵,在官方控制的舆论氛围里,民粹主义仍然有着道德的正当性。对民粹主义清醒的反思和批判只是微弱的声音。6

   1.中国古代民粹主义政治传统

   平民在公共事务中第一次登场就表现出民粹主义倾向,并非完全从外国舶来,而是有内在的历史渊源。奥尔特加(José Ortega y Gasset)曾将民粹化的“大众”称为“人类历史宠坏了的孩子”,7这也符合中国的情况。

   春秋战国时代的社会变革使贵族制度衰落,中国社会走向扁平化的平民社会:在一个至高无上的皇权之下,绝大多数人的身份都是平民。血缘门第仍然在起作用,但毕竟平民上升的大门打开了。同时,皇权穿透了身份等级的重重阻隔,实现了对全体民众的直接控制,也使普通平民能够直接面对最高权力,从而形成了平民与皇权的直接对立。这种状况在欧洲主要发生在中世纪末期和现代初期,即绝对主义王权时代的大约二三百年的时间里,但在中国却持续了长达两千多年。

   身份制度衰落后,中国并没有如梅因所说走向“契约社会”。没有贵族和等级制度的制约和障碍,皇权实现了绝对专制。一个高高在上的皇帝,底下是“权悬”极大的、一般高一般齐的普通民众。在这种情况下,极端的皇权专制最容易实现。而皇权失去精英的制约,就会导致权力更放肆的滥用和更极端的腐败,对社会的高压统治和过分榨取,结果就会迫使下层民众以暴烈的方式作出反应。由于下层民众实现了全国一体化,这种反应的规模效应及群体聚集后的极化效应,使民众的反抗行为格外恐怖。对下层暴乱的恐惧则使掌权者更加抽紧缰索,但当其统治的缰索过分勒紧,超过极限而崩坏时,则会出现下层民众的反弹,导致更可怕的暴乱。暴民正是暴君培养出来的,是暴政的伴生物。

   中国身份社会的解体,使上下垂直流动成为可能。普通平民有多种途径跻身于权贵集团。权贵与平民集团的划分不再是固定的,而是流动的。特别是科举制度实行后,权贵集团向平民开放制度化,“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成为部分平民的现实。这样一种情况带来特殊的平民意识,那就是不再“安分守己”,其欲念和期望不再受特定身份的束缚,也没有培养起安于自己的身份地位、忠于自己职守、尽自己本分的信念与道德。8每个人都存在改变自己命运和地位的期盼。既然权贵并非固定的身份,那么,分享社会财富和权力的希望就普遍存在于社会大众心头。但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上升为权贵是没有可能的,他们一生面对的现实是权贵对他们的压迫和剥夺。于是嫉恨权贵并希图取而代之的心理,深埋在下层民众的心头。

   儒家传统,一方面维护专横的皇权,驯化臣民,使其成为皇权忠顺的奴仆;另一方面,也将“汤武革命”的“诛一夫”行为合法化。这样,就打开了平民通向国家最高权力的大门。秦末陈胜吴广们喊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口号,项羽面对皇帝时所说的“彼可取而代之也”,反映的正是普通的平民意识。在起于草莽且有流氓特征的刘邦在群雄逐鹿中胜出成为皇帝后,平民造反而成帝王的反常行为正常化了。

   在西方思想传统中,如何对待暴君一直是困扰着思想家和政治家的难题。对他们来说,直接提出“暴君可抗”、“诛暴君”的理论是很困难的,需要克服巨大的心理障碍,因为对反抗暴君中释放出的暴民洪水的恐惧一直是他们心头的梦魇。古希腊城邦民主走向败坏时期由“群众煽动家”(demagogues)操纵的盲从的平民、古罗马共和末期追随“凯撒主义”(caesarism)的堕落的罗马公民-无产者以及后来法国大革命中的暴烈的无套裤汉(sansculottes)的表现一直萦绕在思想家们的心头,如梦魇般挥之不去。正是在对暴君与民粹两害的充分认识的基础上,他们选择了代表制民主和宪政。所以,即使在他们主张反抗暴君的场合,对反抗行为也往往做出各种限定,如反抗行为的主体需是教会、贵族集体、作为民意代表机构的等级议会等。反抗行为包括使用法律手段、制度化的手段和有限的暴力,其结果是迫使国王接受反抗者的条件,对其行为进行约束,或者开除其教籍,废黜其王位。在中国古代频繁发生的剥夺皇帝生命和取而代之的情况,在欧洲历史上是非常罕见的,在主流思想传统中也没有合法性。在整个中世纪欧洲,贵族身份经过分封和继承而来,成为君主需要有贵族身份与合法血统,普通平民安于自己的本分,忠于职守,除维护和扩大自己的权利外,少有如皇帝梦般的“非分”之想。9

   儒家在制度设计上是低能的,对既有效地限制君主也约束民众的制度安排没有概念。它的民本主义思想高调地肯定“民”的地位,但在制度设计上却使平民在面对权力的压迫和社会不公时没有制度化的手段表达和维护自己的利益,抵御权力的侵犯。于是,它让平民在忠顺懦弱的服从与暴烈放纵的反抗之间,没有其他选择。平民在屈辱地以活着为目标时,也心存改变现状的期望,甚至潜意识中渴望动乱的到来。平时怯懦的臣民在时机到来时,摇身一变而成为无法无天的暴徒的情景,在中国历史上频繁上演。一次次以下层平民为主体的暴力反叛,都是古代形式的民粹主义的盛大狂欢。其目标是“均贫富”、“均田免粮”,甚至是“杀进东京,夺了鸟位”;其方式是“劫富济贫”、取而代之、泄愤式地破坏,直到放肆地屠杀。10

   从横向看,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和郡县制打破了地方化的格局,在一个庞大社会造成了平民的一体化。在平时,民众的生活是分散的,如一盘散沙,除在私生活领域有宗法体系的约束外,在公共领域只服从官僚体系,没有别的天然的社会组织。但当危机来临时,官僚体系不再能够约束他们,他们就会因共同的命运而产生凝聚效应,聚合成数十万乃至数百万的反叛队伍。奥尔特加曾谈到现代工业化和城市化所产生的“聚集,麇集的现象”,以前分散的个体或小团体,现在成为“一个凝聚体”,大众由舞台的背景变为引人注目的主角。这是“大众社会”到来的端倪。在现代社会,民众的聚集是常态,存在于日常生活中,而中国传统社会平民的“凝聚”效应主要在危机时爆发,但“凝聚”所产生的效应则有相似之处。在这个意义上,被西方一些思想家所恐惧的“大众社会”早在两千年前的中国就已初显端倪。

上下垂直流动的社会秩序和造反传统的合法化是历史对平民之“宠”,但这并不意味着平民地位的提高,平民在正常秩序下和日常生活中处于受虐的状态。因为合法的上升渠道非常狭窄,对绝大多数人没有意义,而造反要冒极大风险,且机会不多。在正常的秩序下,他们没有起码的尊严,没有权力,其财产也可以被官府任意索取和剥夺。政治秩序也没有给他们留下多少理性申诉和克制的抗争的余地。奥尔特加把西方现代工业社会的民众称为“被庞坏了的孩子”,那是指在西方现代工业化和民主化条件下平民地位的上升。但在中国古代,民众只是偶尔得以放纵,平时却毋宁是“被虐待的孩子”。恰恰是平民偶尔失控时的表现,使统治者不断强化平时“虐”民的手段。(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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