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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就要落下帷幕之际,新华社以“习近平眼中的‘法治中国’”为题,编选出习近平2012年11月以来有关法治建设的论述。

新华社所编选的习近平两年来有关法治建设的论述主要包括: “依宪治国”问题,“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问题”,以及法律的“有效实施”问题。

新华社说,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中共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这是事实。不过,尊重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的命题– 在文革刚刚结束后的那几年,彭真等领导人都曾反复强调。然而,几个星期以来,许多人都在问:是什么动机导致中共作出在四中全会探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个决定的?
美中科技文化交流协会会长谢家叶博士说,习近平和中共上层在激烈的反腐斗争中,从各界得到这样的反馈意见:当前的反腐是治标不治本;应当将反腐纳入法制轨道,从根本上肃清腐败:

“所谓治本,就牵涉到我们一贯说到的制度上的问题。对于制度的改革,党内外都有很高预期。”

中国事务评论家刘念春表达了大致相同的观点,他说:只有依法治腐才能服众:

“以前这段反腐都是由中纪委出面调查、抓这些贪腐官员,这显然与法律精神不一致……. 就不能服人心。”

如上所述,习近平主张“以宪治国”,但回想到去年有一阵子中国媒体曾大肆批判宪政,又不免令人困惑:中共上层对宪政到底是什么态度?对此,谢家叶博士说,媒体所批判的是西方国家的宪政,而不是中国宪法的精神:

“ 它(批判宪政的官方媒体)说的宪政是西方的这一套民主制度。”

习近平在对一次中纪委全会的讲话中要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这触及到所有人都看到的一个要害问题。谢家叶博士建议,中国应当成立独立于执政党而外的、香港廉政公署那样的监督机构,并允许少数独立媒体的存在,这将有利于对执政党的制约和监督:

“这还是一个有没有勇气来接受人民监督、真正地听取人民的意见的问题…… (党的负责人)不要(只是)听周围一些人对他的汇报。”

习近平今年1月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谈到法律的有效实施时说:“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少法律界人士都说,中国许多法律条文写得很好,就是得不到执行。对此,谢博士表示,如果法律得不到执行是由于对法律条文的解释有分歧或者有问题,那就应当由一个独立于执政党的宪法法庭对宪法条文作明晰的解释和界定。

(记者:杨家岱 责编: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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