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突击花钱,反腐效果何在?


几十年来,每年一到年底,就出现各级突击花钱现象。为什么突击花钱?第一,不花白不花。财政拨款到了,不找个理由花出去,岂不是亏了。第二,一旦今年年花少了,来年拨款就会减少,所以,就算是浪费,也一定要花出去。


年年岁岁花相似,今年也不例外。已到最后两月,中国各级政府财政仍有约
25%预算,即4万亿元未花完,人们在传递一个消息:全年超四分之一的财政资金在最后两个月内集中花掉。


《年末突击花钱现象再现,俩月要花掉近
4万亿》,这个熟悉的消息出现于2014年底,含义与往年不一样。因为,这是反腐败风风火火的一年,各个官方媒体都在歌颂反腐措施,列举反腐实例。这并非虚假宣传,老百姓也真实地感受到了反腐确实在进行,一个个官员垮台就是证明。


可是,反腐成果仅仅是部分官员垮台吗?那与百姓有什么关系?如何检验反腐成果?


在经济方面,反腐败主要有两个体现:
1,八项规定限制了三公消费。2,查处了贪官的大量财产。


先看查封贪官。


查出发改委魏鹏远
2亿元现金,北戴河马超群1亿元现金,徐才厚据说10多亿现金,这些钱分给百姓1分钱了吗?没有。


山西蒲县煤炭局原局长郝鹏俊的
35套房产,上海房产局副局长殷国元30套房产30套以上;山东省政府秘书长张万青30多套房产,山东原副省长黄胜46处房产,刘志军374套房产……分给老百姓1平方米了吗?没有。


从贪官家里搜出来的古玩、字画、黄金珠宝……分给百姓了吗?没有。


这些所谓赃款,到哪里去了?很多人会想到:上缴国库了。这是有道理的,因为要把贪官的赃款平均分给
13亿国人,确实有操作难度,现任官员们根本也没想过分给百姓。好吧,就算上缴国库了,那么,这对老百姓有什么好处呢?


再看八项规定限制三公消费。豪华饭店降价了,奢侈品滞销了,是事实,但到底限制了多少?起到了什么效果?


一个重要的问题摆在面前——如果年底依然突击花钱,如果
2014年的财政开支依然与上年持平,甚至还有增长,那么,反腐有什么意义?

20年来,中国税收年年增长甚至是暴增,财政支出一年比一年大,这样的形势怎么可能不产生弥漫性的腐败?


八项规定限制三公消费,是节流;查处贪官的大量财产,算是开源。既节流又开源,那么,
2014年的财政支出应该大幅度下降才对。


然后,
2015年应该推出很多减税、免税措施,切实减轻百姓负担,这才是检验反腐成果的最重要标准。


解决各级政府突击花钱的问题,涉及预算审批、会计制度、预算编制等诸多方面,也与提高人大代表监督权息息相关。这些问题牵涉到制度变革。而老百姓只关心一条:政府花钱是不是比以前少了,百姓手里的钱是不是比去年多了。


穷政府未必是好政府,但好政府一定是穷政府。我们将用财政开支是否减少、年底是否突击花钱来衡量反腐成果,来判定真反腐与假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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