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的让着没理的



张鸣


在中国任何一个城市,坐出租车几乎都会碰上这样的经历,只要有加塞的,你坐的车总是会让它们。在路上走着,有车横过来别你,也得让。又一次,我实在忍不住了,问开车的师傅:明明是你有理,为何总要让人家?师傅长叹一声说,这年头,不就是有理的让着没理的吗?


有理的让着没理的,是因为让的人不想多事。开车的话,不让,就会碰上,碰上之后,摊上难缠的,耽误工夫不说,以后好多的事都扯不清。最大的问题是,找警察,或者更大的事打官司,还不一定有理的能赢。多数人家,只要摊上事儿,不管有理没理,还不是得托人找关系。没有多少人对警察和司法有信心。


正因为如此,有点来头,或者没来头,但一身滚刀肉,如《水浒传》上牛二之辈,就可以横着走,别说排队加塞,就是干别的,也一定会不按规矩来。碰上比他更横的,就服个软,但多数时候,碰到的尽是些怕事的平头百姓。于是,就出现了我们常见的一幕,有理的让者没理的。


有理的让着没理的,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仲裁者的没有信心,而且基于社会上缺乏公德。好好的一队人在排队办事,过来一个加塞的,几乎没有人去干涉。如果哪个出头说了两句,加塞的人每每理直气壮:我就加塞了,你怎么样?!多数遭到损害的人们,一声不响。在公车上,小偷偷东西,即使有人看见了,谁也不敢说,谁说了,谁倒霉。小偷跟这个人动刀子,不会有人帮忙的。见义勇为的人,总是受伤,不仅身体,而且内心。即使被他们帮的人,也常常做缩头乌龟,不敢出面指证加害者。


不用说,有理的让着没理的,是在鼓励人们不讲理,只要你胳膊粗,力气大,或者来头大,就可以耍横儿。弱肉强食,不仅是弱的被强的吃掉,强的也会被更强的吃掉。虽然说,闹出人命,最终还是会被追究,但在较低的层次上,实际我们的社会,就是一个丛林。没有仲裁,没有公正,没有道义。


社会学家说,古代的中国,是一个熟人社会。人们只在熟人圈子里讲文明,讲礼貌,讲道义。出了这个圈子,就是丛林了,按丛林法则行事。今天的中国,城市化已经到达了一个空前的水平。绝大多数的农村人口,事实上已经进城。城市常驻人口,已经占到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七十以上。不管乐意不乐意,我们已经在一个非熟人社会里生活,但是却还没有学会在这种社会生活的基本规则。不用说,这样的状况,不仅所有人都受损,而且非常危险。每个人为此付出的代价,非常之高。


现代社会,不止是生活设施的现代化,关键是这个社会里的人们,学会了怎样相处,学会了掌握社会道义。而公共管理和服务部门,学会了如何按照现代社会的规则办事。警察不能徇私,法院不办人情案。人们如果还没有学会互相信任,至少可以信任政府,信任法院。


这个路还长,但是我们必须走,义无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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