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一个多月来,我利用微博的形式,就意识形态领域的一些理论问题,进行了简要的论述,旨在抛砖引玉,供有兴趣的朋友们研究参考。按照原来的设想,现已简论过半,故将已发的微博集中整理,编成几篇,陆续送上网络,欢迎朋友们批评赐教。)

  

   简论意识形态领域的若干理论问题(之一)

  

   小 引

   我这几天因头晕没有上网,也没有写微博。但各种信息传来,听后深为焦虑,感到自己不能置身事外,虽然写不了文章,写写微博还是可以的。即使因此而头晕加剧,但同沉重的历史责任相比,这毕竟是个人小事。(9/29,此为发出微博的时间,月/日,下均同)

  

   一、意识形态大论战

   获悉一些信息,颇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感,似乎一场意识形态的大论战迫在眉睫。这是权力和思想的博弈,暴政和理智的博弈。它被说成是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之争,实质上是专制主义同民主主义之争。双方力量悬殊,胜负难卜。一切有良知和历史责任感的知识分子,都应该为此作好充分的准备。(9/29)

   所谓力量悬殊,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一、一方以强大的权力为后盾,另一方却手无寸铁;二、一方违抗历史潮流,另一方顺应历史潮流。双方各有优势。回顾去年的宪政之争,一方挑起对宪政民主的批判后,迅速遭到反击,形势逆转,反而形成宪政民主思想的大宣传、大普及,今年是否会再次重演?(9/29)

  

   二、历史唯心主义和历史经验、历史碎屑

   意识形态的论争,应当从基本理论的返本求源开始,结合社会实践加以探讨。例如关于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什么是历史唯物主义?最经典的说法是:物质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因此,任何社会形态,在它的生产力充分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母胎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这也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核心内容。历史唯心主义则认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是人的精神,因此,不必考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客观条件,凭借主观努力就可以变革社会,推动历史发展。最明显的是毛泽东的“社会主义革命”。在我国的生产力十分落后、封建专制主义还弥漫于整个社会,根本不具备社会主义的客观条件的情况下,强力发动所谓的社会主义革命,结果扼杀了新生幼弱的民主主义制度,使我国社会再次陷于封建专制主义复辟的循环。这是典型的历史唯心主义。(此条微博于9月30日写出,因几个网站都发不进去,延至10月4日才发)

   习近平昨天在政治局第18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牢记历史经验、牢记历史教训、牢记历史警示,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益借鉴。”非常正确。但要牢记历史的经验教训和警示,首先要了解历史真相,特别是近现代中国的历史真相。只有从真实的历史中,才能吸取有益的经验教训和警示。为此,首先要开放档案,揭示历史的本来面目;其次,允许广大民众讨论历史问题,包括历史上的是非曲直,应该吸取什么样的经验教训等等;第三,为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提供广阔的园地,鼓励报刊发表揭示真相、评骘是非的文章。只有做到这三条,才能有效地总结符合于历史真相的经验教训。最近,有关部门对敢于刊登历史真相的杂志加以收编管制,完全违背习近平讲的“牢记历史经验、牢记历史教训、牢记历史警示”的精神,希望有关部门学习习近平的讲话,收回成命,改正错误。(10/14)

   《环球时报》又创造了一个新概念,叫做“历史碎屑”。《“历史碎屑”翻扒者来意不善》一文的作者认为,“诸如红军时期的肃反情况、民国人物的风度、志愿军战俘的境遇,等等”,虽然也是事实,但都是“历史碎屑”,在历史叙述中应该是被忽略掉的,可是,有些人却“翻扒”这些“和主流历史叙述不一致的负面信息,以此抹黑现实的正当性”。这位作者所创造的“历史碎屑”,为我们解开了一个多年的谜团:主流媒体之所以不谈反右运动、大跃进饿死人、文革、8964,并且不许民间评论,大概这些历史事件都被归入“历史碎屑”的范围,你要是讨论、批判,那就是散布“和主流历史叙述不一致的负面信息,以此抹黑现实的正当性”。从红军时期肃反到8964,数以千万计的无辜者死于非命,居然都成了“历史碎屑”,还有比这更荒唐的“历史叙述”吗?这才是真正的历史虚无主义!(10/25)

  

   三、混合所有制

   在9月29日的“北京论坛”上,有人认为“混合所有制以私有化为本质特征”,这个断语暴露出这些自命为“马克思主义者”的人对马克思主义的无知。他们的理论前提是: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掺杂任何私有成分都是对公有制的私有化。而按照马克思的论述,公有制指的是在联合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每个劳动者都享有一份属于他个人的生产资料所有权,这是劳动者成为企业主人的物质基础。而国有企业远非如此,相反,由于它对政治权力的依赖而具有的垄断性和专制性,使它落后于市场经济。混合所有制正是改变这一局面的良方。它是股份制的一种具体形式,它使国家资本和私人资本具有社会资本的形式,从而赋予国有企业以社会性,削弱其垄断性专制性,使之符合于市场经济的需要。马克思认为股份制是资本主义走向新生产方式的过渡点、过渡形式,不是没有道理的。(10/5)

  

   四、中国模式

   9月22日的《人民日报》发表复旦大学张维为的文章《“中国模式”成功的制度原因》,把“中国模式”归纳为“一国四方”。同一天的《参考消息》发表同一位作者的《“美国梦”出了什么问题?》,提出“美国梦”风光不再,“中国梦”势头强劲。《环球时报》也发表他的《拒绝市场原教旨主义》,鼓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官方的三大媒体同一天发表同一作者宣扬“中国模式”的文章,实在罕见。据《东方早报》9月23日一篇文章介绍,张维为早在今年3月就在《经济导刊》上发表《中国模式和中国话语的世界意义》,提出知识分子应探索和构建“中国话语体系,为世界新秩序的形成作出应有的贡献”。接着,《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和上海《探索与争鸣》杂志先后在5月8日、6月16日、9月3日发表《“中国模式”确定性与开放性的辩证统一》、《理解“中国模式”的方法论原则》、《“中国模式”的学术辨析》。9月19日,《环球时报》又发表张维为的文章《民本主义是个好东西》,鼓吹“如果说有一个‘西方民主模式’和‘中国民生模式’在竞争的话,那么我的初步结论是中国模式已经胜出”。看来,“中国模式”已成为2014年的又一重头话题,而张维为隐然成为“中国模式”论的最大权威。这使我想起前几年的“重庆模式”,不知道哪位朋友有兴趣比较一下?(10/7)

   张维为在《“中国模式”成功的制度原因》里提出的“一国四方”,一国指“文明型国家”,四方指的是:在政党制度方面,是“国家型政党”,在民主制度方面,是“协商民主”,在组织制度方面,是“选贤任能”,在经济制度方面,是“混合经济”。在这里,他回避了人民民主专政、社会主义道路、党的领导、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公有制为主体等等意识形态色彩十分浓厚的概念,反映了他在这些基本原则之外阐释“中国特色”的用心。但是,没有这些中国特色,还能够说是“中国模式”吗?他无法解释他的“一国四方”同这些基本原则的关系,因为他既不能否定这些原则,也不愿意承认这些原则,只好采取回避的办法,用“制度原因”来为他的论述不提这些原则打掩护,真是煞费苦心!(10/8)

   什么是模式?我小的时候在农村的糕饼店里看到做米糕的情况:拿一块刻有十几个凹槽的木板,先在凹槽里用油刷一下,把加了红糖揉好的米粉团子填到凹槽里,用竹片刮平,再把木板倒过来拍几下,一块块米糕就掉在屉布上,攒够了就上笼屉蒸。那木板就是模型,凹槽刻了什么样式、什么花纹,米糕也是什么样式、什么花纹。这就是模式。用在社会问题上,就是提供一种模范和标准。张维为主张探索与构建“中国话语体系,为世界新秩序的形成作出应有的贡献”,“中国模式”就是“世界新秩序”的样板。当然,世界应当以中国为榜样的论调并不新鲜,海内外都有过这一类高调。但几个月里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四地鼓吹不倦,大概只有张维为。然而,宣扬“一国四方”,却回避人民民主专政等基本原则,你让别人怎么学?学什么?(10/8)

   从“中国特色”到“中国模式”,是很大的跨越,甚至可以说是质的跨越。你可以把所有和别的国家不同的制度和做法,把任何自以为是的理论和路线,都说成是“中国特色”,这同别人无关。人家赞成也好,反对也好,都不会产生什么影响。而“中国模式”就大不一样了,既然是“模式”,就意味着别人应该学习,应该模仿。然而,你让人家怎么学呢?如果说,张维为展示的“一国四方”,不论是作为现实描画,还是作为发展前景,的确都能引人入胜。那么,隐藏在“一国四方”背后的人民民主专政、社会主义道路、党的领导、毛泽东思想及公有制为主体等等基本原则是否也应该是学习、模仿的榜样?哪个国家愿意学习、模仿这些基本原则?如果这些基本原则不能为其他国家学习、模仿,那还能侈谈什么“中国模式?吗?(10/9)

   以“一国四方”的“制度原因”来描述“中国模式”,展现出一幅不同于“重庆模式”的图景。想当年薄熙来推行“重庆模式”,唱红打黑,掠夺企业家的财富来推行“民生工程”,赢得一片赞扬声。受惠的市民固然感激涕零,中央和省市的许多领导人也亲临重庆支持,一些毛左文人更是宣扬鼓吹,不遗余力。最后虽然随着薄熙来的倒台而灰飞烟灭,但余音袅袅,至今仍有人留念,甚至为它大抱不平。为什么?最主要的原因,是它同所谓的“中国模式”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在表面形式上,“一国四方”不同于唱红打黑,但在这些表面因素掩盖下的实质,却有着惊人的类似。尤其是“重庆模式”对前三十年的继承和模仿,如毛式的铁腕统治和个人崇拜,文革式的非法暴力,都植根于四项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也为后三十年所继承。所以,张维为所鼓吹的“中国模式”,形式上虽然同“重庆模式”有着巨大的差异,但本质上却是一致的。(10/9)

   2014年11月5日整理

  

   简论意识形态领域的若干理论问题(之二)

  

   五、阶级斗争

   (一)写阶级斗争微博的小背景 我在9月29日抱病写的微博里,曾表示要在微博上,就意识形态领域的一些问题发表看法。当时首先想到的,是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这两个问题是主流意识形态的重要内容,也是几十年来被误读、被歪曲得最严重,最需要正本清源的理论问题。但是,这些问题从理论到实践都非常复杂,微博能说得清吗?加上其他一些考虑,犹豫再三,就先写几个其他问题,把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两大问题放下来了。

《环球时报》本月13日发表《“人民民主专政”不应该成围攻靶子》,15日发表《“阶级斗争”成靶树,互联网刮风不止》。这两篇社评以自命权威的口吻,指责网上有些文章把人民民主专政和阶级斗争当做靶子,“围攻”,“抡棍子”,“制造混乱”,(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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